2012年凱勝3v3競賽規則

2012年凱勝3v3競賽規則李永波杯凱勝3V3 2012賽季(站)競賽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2012年凱勝3v3競賽規則李永波杯
  • 賽事類型:羽毛球比賽
  • 主辦機構:凱勝品牌
第一章:賽事組織機構,第二章:比賽地點及比賽時間,第三章:參賽選手資格,第四章:賽制、競賽辦法,第五章:報名方式,第六章:競賽辦法,第七章:獎勵及其他,

第一章:賽事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凱勝品牌
承辦單位:(各地承辦單位)

第二章:比賽地點及比賽時間

舉辦城市及時間:
(具體城市及時間以當地競賽規則為準)

第三章:參賽選手資格

3.1 參賽隊伍人數及資格:
3.1.1團體賽每個參賽隊報名人數最多不能超過10人,允許有2名註冊專業選手報名,每個團體賽只允許1名註冊專業選手上場。
3.1.2外籍、港澳台選手同於專業選手。
3.1.3專業選手的資格以在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註冊數據為準. (截止到報名日期時),不限年齡.
3.2 參賽隊員兼項說明:
團體賽每隊允許男女各1名參賽選手兼項,且每名選手只允許兼1項比賽(專業選手不得兼項),參加團體賽及單項賽的選手不得相互兼項,
單項賽參賽選手每人可兼一項比賽,但不能跨組(A組、B組)兼項。
3.3 參賽選手資格審查:
3.3.1運動員資格審查:
比賽秩序表公布後,如有對參賽隊伍及隊員的參賽資格提出異議者,需在48小時內向分站賽承辦方提出書面質疑,在參賽隊或大會組織方對任何參賽選手資格產生質疑並經審查核實後,資格不合格的參賽隊應在接到組織方通知後的3天內更換不合格的參賽選手.此後如經審查仍不合格,該參賽隊的資格將被取消.該參賽隊報名費不予退還.任何參賽隊中專業選手的資格違反該規定,一經發現, 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該隊伍已經獲得的所有比賽成績.
3.3.2 參賽證件檢驗:
每名參賽運動員參加比賽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戶口本,駕駛本,及複印件),未能出具以上有效身份證件者,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參加比賽

第四章:賽制、競賽辦法

4.1 賽制:
4.1.1 混合團體賽;
比賽項目設定:
男子三人賽
混合三人賽(需要1名女選手,2名男選手參賽)
混合三人賽(需要2名女選手,1名男選手參賽)
4.1.2 單項百姓賽:
本屆比賽將在各地分站賽中,增設單項三對三百姓賽。單項賽不允許註冊專業運動員參加。
4.1.2.1單項賽比賽設定:
A組男三,A組混三(至少男女選手各一名即可)
B組男三,B組混三(至少男女選手各一名即可)
4.1.2.2單項賽組別劃分
A 組:三名參賽運動員年齡之和小於105 歲;
B 組:三名參賽運動員年齡之和大於等於105 歲。
4.1.2.3. 單項賽獎勵辦法:
各組別報名數量不得低於8支隊伍,如少於8隊伍時該組別單項賽取消。
各組報名隊伍數量為16-8支隊伍時,獎勵前3名;
各組報名隊伍數量為32-16支隊伍時,獎勵前8名;
各組報名隊伍數量為32支隊伍以上時,獎勵前16名;
4.2 競賽規則:
採用中國羽協審定的最新《羽毛球競賽規則》和世界羽聯公布的最新規則;
4.2.1勝負判定方式:
比賽採用計時方式,即在規定時間內分數高的一方獲勝。比賽時間共20分鐘.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間有2分鐘間歇),時間由計時器顯示。在規定比賽時間結束時,如果比賽仍在進行中,則打完這一回合後結束比賽;如果此時雙方比分相同,須加賽一球決勝;
從下半場比賽時間還剩30秒時開始,每回合死球至下一次球發出前,計時停止,當球重新發出時開始計時;
比賽賽事組織方可根據報名參賽隊伍數量調整比賽時間;
4.2.2 場地有效區域:
以世界羽聯規則規定的雙打比賽區域為準。在一場比賽中,運動員未經裁判員允許,不得離開場地。
在2分鐘間歇時,運動員在裁判員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短時間離開場地,但不得延誤比賽。
4.2.3 發球、接發球規則:
每隊3名隊員中,只能有2名指定的選手參與發球與接發球(依照羽毛球雙打發球規則).另外一名隊員為自由選手,不能發球,也不能接發球;在一場比賽中,自由人不得與發球員或接發球員調換。
發球時有效區域以雙打比賽規則為準,接發球方只允許一名選手位於接發球區域內.發球結束後,選手站位不限.發球員的同伴(包括自由選手)的站位不限,但不能阻擋接發球員的視線;
4.2.3.1 對於發球時間的規定:
從上一回合結束,到發球員將球發出的時間不得超過10秒鐘。
4.2.4 比賽技術暫停的規定:
在上半場比賽中,一方運動員的得分為15分時,雙方進入技術暫停.暫停時間為30秒;
在下半場比賽中,雙方運動員各有一次暫停機會.暫停時間為30秒.該次暫停須由運動員提出,並經過裁判員允許,方可進行。
4.2.5比賽因傷暫停及棄權的處理:
4.2.5.1 因傷暫停:
在全場20分鐘比賽中,一方運動員因傷病處理暫停比賽不得超過一次.處理時間不超過5分鐘。因傷暫停時,受傷一方教練員和大會醫生可以進入場地。傷停時間內,比賽計時停止;傷停結束,運動員回到場內,計時重新開始。
4.2.5. 2棄權:
比賽進行中凡因傷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繼續比賽者按本場比賽棄權處理;
按照比賽規定的時間,遲到5分鐘一方的運動員,按本場比賽棄權
4.3 事實參與比賽:
參賽選手必須事實參與比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臨場裁判員可在徵求裁判長的同意後,宣布取消該方運動員該場比賽資格:
4.3.1運動員因傷病等無法站立,從而無法進行正常比賽的情況;
4.3.2運動員站立在場上,但明顯不參與比賽,且裁判口頭警告過1次的情況。
4.3.3 任何參賽一方運動員因違規被判罰下場,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導致場上人數少於3人時,臨場裁判員可在徵求裁判長的同意後,宣布取消該方運動員該場比賽資格
4.4其他規定:
本賽規之外的規則均採用中國羽協審定的最新《羽毛球競賽規則》和世界羽聯公布的最新規則。

第五章:報名方式

5.1 參賽報名方式:(詳見各地競賽規則中)
報名辦法:
報名地址:
報名電話:
報名截止日期:

第六章:競賽辦法

6.1 全國分站賽競賽辦法:
各分站賽競賽辦法,將根據各站具體報名隊伍數量決定。
(晉級方式:團體賽各分站賽取第一名隊伍晉級全國總決賽。單項賽不設晉級只進行分站賽)

第七章:獎勵及其他

分站賽獎勵獎品:
(詳見各地競賽規則中)
參加分站賽選手,決賽時務必身著凱勝裝備參賽,包括比賽服,比賽短褲、羽毛球鞋和羽毛球拍等。不著凱勝裝備參賽者,組委會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未盡事宜由承辦方另行通知,本規程解釋權屬賽事主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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