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

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泰國水域發生的一起針對中國船員的惡性襲擊事件。兩艘搭載13名中國船員的中國籍船舶“華平號”和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到不明身份的武裝分子劫殺,事發後當地警方發現12具船員的屍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金三角中國船員遇襲案
  • 時間: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左右
  • 遇難者名單:黃勇三等船長
  • 善後處理:事50多位船員家屬已經到達事發地
事件經過,事件處理,遇難者名單,中國籍船舶“華平號”船員基本信息,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船員基本信息,各方反應,襲擊兇手,善後處理,審判,

事件經過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左右,中國籍船舶(華平號)和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當時與被劫兩艘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號船隻,由於華鑫6號在靠後的位置,所以當武裝匪徒的快艇靠上來時,未被攔截。華鑫6號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挾船離去,隨後便與其失去聯繫。

事件處理

涉案9名泰國軍人將在清萊地方法院受審,泰國軍方表示不會庇護涉案軍人,並不會交由軍事法庭審理。[2]另外,被多國通緝並被疑為幕後操縱事件並掌握事件關鍵信息的緬甸毒梟糯康在寮國被捕,2012年5月10日被寮國方面移交中國受審。[3]
糯康以前是撣邦坤沙集團骨幹,1995年隨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後,糯康取得了合法身份,又收編坤沙殘部500餘人,與當地拉祜族民兵團勾結,成為販毒集團領導,歷年來在湄公河多次襲擊中國出境參與國際合作的公安邊防船艇與中國商船。

遇難者名單

中國籍船舶“華平號”船員基本信息 黃勇三等船長

中國籍船舶“華平號”船員基本信息

蔡方華三等輪機員
楊應東水手
李燕炊事員
王建軍三等駕駛員
邱家海三等輪機長
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船員基本信息 何熙倫三等船長

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船員基本信息

郭志強三等船長
楊德毅三等船長
王貴超三等輪機長
文代洪三等駕駛員
何熙行
曾保成
楊植緯楊德毅之子
陳國英

各方反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外交部在中國船員被殺後緊急召見泰國、緬甸和寮國使節,[4]指示駐泰國使館、駐清邁總領館儘速查明情況,全力搜尋失蹤中國公民下落,做好善後等後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國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在湄公河相關水域航行的中國船舶船員的保護。中國政府派警察護送滯留人員回國。[5]
泰國:泰國軍方稱中國船員是被緬甸販毒集團槍殺。[6]
緬甸:緬甸佤邦否認劫殺中國船員,並願接受中國調查。[7]

襲擊兇手

泰國:泰國警察總監飄潘2011年10月28日下午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湄公河殺害中國船員的嫌犯是9名泰國士兵,隸屬於泰國第三軍區“帕莽”軍營。但其一再強調,這9名士兵是泰國軍隊中的敗類,殺害中國船員是他們的個人行為,與泰國軍隊無關。[8]

善後處理

事發後,50多位船員家屬已經到達事發地。

審判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10·5”湄公河慘案的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案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萊、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9]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抗訴,維持對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的死刑判決,維持並核准對扎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維持對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決[10]。
2013年3月1日,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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