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

《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是2011年衛生部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
  • 領域:醫療衛生
  • 發布單位:衛生部
  • 發布時間:2011-3-23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
醫療衛生
衛生部
2011-3-23

法規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0號)及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為人民民眾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經研究,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在2010年“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廣優質護理服務。現將《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在總結2010年“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活動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安排》關於“推廣優質護理服務”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全國衛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和“服務好、質量好、醫德好,民眾滿意”的“三好一滿意”活動,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緊緊圍繞“改革護理模式,履行護理職責,提供優質服務,提高護理水平”的工作宗旨,充分調動臨床一線廣大護士工作的積極性,按照《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試行)》,為人民民眾提供全程、全面、優質的護理服務,保障醫療安全,改善患者體驗,促進醫患和諧。
二、工作目標
以患者滿意、社會滿意、政府滿意為目標,繼續鞏固和擴大優質護理服務覆蓋面,調動廣大護士的積極性,確保工作質量,全面推進優質護理服務。
2011年的工作目標是:全國所有三級醫院必須全部開展優質護理服務;至少50%的三級醫院優質護理服務覆蓋50%以上的病房,其餘50%的三級醫院達到30%以上的病房開展優質護理服務;40%的地市級二級醫院和20%的縣級二級醫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爭取到2011年底,全國有200所三級醫院優質護理服務覆蓋80%以上的病房。
三、工作任務
地方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醫院要進一步貫徹落實《護士條例》,認真執行《衛生部關於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的通知》、《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試行)》、《中醫醫院護理工作指南》、《中醫護理常規、技術操作規程》等相關檔案,紮實推進優質護理服務,建立長效機制,努力提高護理質量,惠及廣大患者。
(一)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任務。
1.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各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目標,制訂本轄區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明確主要措施、工作進度和時間節點等,加大《護士條例》貫徹落實力度,對轄區內三級醫院、部屬部管醫院和二級醫院推廣優質護理服務提出工作要求。
2.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地方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落實本轄區關於推廣優質護理服務的實施方案,通過建立目標責任制、加強督導檢查、交流先進經驗、樹立先進典範等多種措施,切實把各項工作做實做細。要根據《護士條例》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促使醫院護士配備達到衛生部規定的標準,保證臨床護士數量,保障履行護理職責。
3.指導縣級醫院推廣。各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縣級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的指導,在服務人口較多、基礎較好的綜合改革試點醫院穩步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特別要推動縣級醫院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改革護理模式,充實臨床一線護士隊伍,提高護理管理水平,加強護士的專業技術能力建設,保證優質護理服務的順利推廣。
4.加大指導考核力度。根據衛生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試行)》,加強對轄區內醫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的指導和考核,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將檢查結果與臨床重點專科評估、醫院評審等工作相結合。
5.落實信息通報制度。自2011年3月起,各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完善並落實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轄區內醫院工作情況,在工作進度和實際效果方面,實施目標化管理,定期通報工作進展。要求真務實,注重患者和社會的反映及評價,對工作不力的醫院要進行通報批評。
6.做好宣傳和培訓工作。地方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廣泛宣傳優質護理服務的工作實質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和優秀典型。同時,要加強對醫院院長、護理部主任、護士長等各層級管理者的培訓,進一步推廣先進的護理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以改革護理模式為核心,持續推進優質護理服務。
(二)醫院工作任務。
1.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類醫院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推廣優質護理服務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患和諧的必然要求。醫院要高度重視優質護理服務工作,特別是大型公立醫院,要充分體現醫院的公益性,落實各項惠民便民措施,讓人民民眾儘快享受到醫改成果。
2.制訂工作計畫。各級各類醫院要將推廣優質護理服務作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訂工作計畫,明確具體的組織分工、推進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加強醫院內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落實推進優質護理服務的責任,紮實開展工作。
3.落實重點工作。在開展優質護理服務過程中,要把握工作實質,突出重點內容,注重工作實效,充分發揮護理工作在保障患者安全,促進患者康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改革護理工作模式。病房實施責任制分工方式,每名責任護士均負責一定數量的患者,整合基礎護理、病情觀察、治療、溝通和健康指導等護理工作,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連續的護理服務。結合護士分層管理,分配不同病情輕重、護理難度和技術要求的患者給責任護士,危重患者由年資高、能力強的護士負責,體現能級對應。
(2)全面落實護理職責。責任護士要全面履行護理職責,為患者提供整體護理服務,協助醫師實施診療計畫,密切觀察患者病情,及時與醫師溝通,隨時與患者溝通,對患者開展健康教育,康復指導,提供心理護理。臨床護理服務充分體現專科特色,豐富服務內涵,保障患者安全,促進患者康復,增強人文關懷意識,倡導人性化服務。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臨床護理服務要能夠體現中醫、民族醫特色優勢。
(3)保證一線護士配備。要依據各病房(病區)護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護士,病房(病區)每張床至少配備0.4名護士。每名責任護士平均負責患者數量不超過8個。合理調配護士人力,切實以患者為中心,滿足臨床護理工作需要,不依賴患者家屬或家屬自聘護工護理患者。臨床一線護士占全院護士比例≥95%。
(4)公示分級護理標準。根據《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試行)》等檔案要求,結合病房實際,細化分級護理標準、服務內涵和服務項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並遵照落實。患者的護理級別應當與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5)充分調動護士積極性。醫院要進一步貫徹落實《護士條例》,關心護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充分調動臨床一線護士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一線護士福利待遇,保證同工同酬,保障護士合法權益,在實行責任制整體護理的基礎上,建立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為護士工作營造良好的職業氛圍。
4.積極穩步推進。醫院要把開展優質護理服務作為提高護理質量,改善患者體驗,提升醫院整體水平的突破口,將公立醫院改革任務與醫院的長遠建設相結合,根據自身實際,積極採取多種措施,不斷加強內涵建設,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總結經驗,紮實穩步推進優質護理服務。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地方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轄區內醫院的引導、指導和督導工作,有步驟、有計畫地紮實推廣優質護理服務,讓人民民眾得實惠,讓醫務人員受鼓舞。各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2011年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方案要於4月15日前分別報送衛生部醫政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各三級醫院制定的工作計畫要於4月30日前報送當地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
(二)多措並舉,全面推進。地方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醫院要進一步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結合全國衛生系統創先爭優和“三好一滿意”活動,落實工作任務,創新工作舉措,注重工作實效,切忌“走過場”、做表面文章,在深度和廣度方面進一步推廣優質護理服務。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不定期開展抽查,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總結經驗,適時召開會議,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有序推進,確保成效。
(三)積極穩妥,形成常態。地方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醫院要積極穩妥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將責任制整體護理模式堅定不移地落實在工作中,糾正對優質護理服務的片面認識,重視護理服務內涵建設。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工效掛鈎的績效考核制度,充分調動廣大護士的積極性,形成持續提高護理質量和專業技術水平的長效機制。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於2011年底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選出優質護理服務示範醫院、病房及個人,發揮示範作用,進一步推進護理工作的發展,更好地服務於人民民眾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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