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教育法制工作要點

基本介紹

  • 地點:滬教委法5號
  • 組織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2011年上海教育法制工作要點
教育科技
滬教委法5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11-3-9

法規內容

2011年本市教育法制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堅持依法治教,堅持圍繞中心,積極轉變教育法制工作理念與工作方法,紮實推進教育立法、普法、執法、執法監督和法制研究等各項工作,進一步提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各級各類學校和辦學機構依法辦學、規範辦學,切實保障學校、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為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90周年。
一、做好教育立法立規相關工作,完善地方教育法制體系
1.做好《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組織編寫“《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釋義”,組織召開《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大會,做好條例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2.組織開展《上海市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修訂調研工作。該條例修訂已列入2011年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正式立法計畫。要做好條例修訂前期調研和準備工作,組織修訂調研,形成修訂草案和修訂說明,報送市政府。
3.繼續開展《上海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工作。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上海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的立法調研,形成《上海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報告,為上海市制訂《上海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做好立法前的基礎準備工作。
4.組織開展《上海市教育評估暫行規定》政府規章制定基礎工作。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力爭形成《上海市教育評估暫行規定》(草案)及其立法說明,並上報市政府法制辦。
5.繼續開展《上海市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規定》立法調研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本市外文使用情況立法調研,力爭形成《上海市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規定》草案及其立法說明並上報市政府法制辦。
二、注重依法行政實效,加強依法治教基礎性制度建設
6.做好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工作。以貫徹實施《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為抓手,積極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做好市教委行政規範性檔案後續清理工作,及時公布市教委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針對立項、審查、備案等重要環節,嚴把法律審核關,努力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7.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維護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嚴格執法程式,完善執法責任制,提升執法實效,堅決制止侵犯學生、教師、學校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保障廣大學生及市民受教育的合法權利。按照市政府法制辦的要求,適時開展對區縣管理民辦非學歷教育工作情況進行專項行政執法檢查。
8.推進依法治校示範校建設。在2010年“上海市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工作的基礎上,及時召開總結表彰大會,適時組織本市“依法治校示範校”的經驗介紹會,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強化“依法治校示範校”的示範作用和各級各類學校對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視程度,進一步規範學校的各項管理工作,提升本市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9.積極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是國家和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的任務。各類高等院校都要把依法制訂或修訂大學章程作為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抓手,理順和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形成學校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分離、相制衡的機制,依法落實辦學自主權。要進一步推進學校現有規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及時完善、修訂或廢止與上位制度不相一致的規定或制度。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依法治教,規範管理。積極推廣公辦中國小“一校一章程”的經驗與做法,逐步形成學校自主管理、自主發展、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機制。
10.做好法律事務工作,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繼續做好有關學生申訴和教師申訴法律審查工作,做好對區縣教育局有關行政複議審查及其相關指導工作,適時開展有關培訓。組織起草學生、教師申訴辦法。做好涉及市教委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解決有關教育法律糾紛。
三、做好教育法制宣傳各項工作,為“六五”普法開好局
11.做好“五五”普法總結工作。在完成對“五五”普法工作檢查驗收的基礎上,及時召開上海市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大會,對“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先進學校、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和優秀公務員予以表彰,適時開展實地考察、舉辦經驗交流會,及時總結“五五”普法工作經驗;積極做好市教委參評“全國五五普法先進單位”工作。
12.開展“六五”普法規劃的調研和制定工作。根據國家和本市“六五”普法規劃精神,在充分調研、集思廣益、學習借鑑外省市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市教育系統實際,制定上海市教育系統“六五”普法規劃。推進各高校、區縣教育局制定相應的“六五”普法規劃。
13.積極開展各項教育法制宣傳工作。開展“新滬杯”上海市青少年法律知識競賽、“法寶杯”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文藝小品匯演、“12·4”憲法宣傳日等活動;指導各區縣教育法制宣傳活動的開展,對各區縣具有特色並開展成熟的項目,適時在全市範圍內予以推廣;做好中國小校長教育法制培訓工作,推進中國小校依法治校的進程;繼續加強對教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
14.完成《教育政策法規使用手冊》的編輯和出版工作。組織開展新版《教育政策法規使用手冊》的編寫、審核和出版工作。按照現行有效原則,對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等及時予以更新,將市教委近年來重要行政規範性檔案納入其中,方便基層單位和廣大教育工作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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