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6年

1616年

1616年,中國農曆丙辰年,生肖龍年,屬明朝萬曆四十四年,清太祖(後金天命元年。以下是1616年發生的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616年
  • 農曆:丙辰年
  • 生肖:龍年
  • 年代明朝萬曆四十四年
大事記,逝世,

大事記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建立後金(1636年其子愛新覺羅·皇太極改國號為清)。
天主教會禁止尼古拉·哥白尼的書和學說。
哥白尼哥白尼
伽利略·伽利萊因為支持哥白尼學說被審。
西班牙人在哥倫比亞北部,科迪勒拉山脈西麓創建麥德林建城。
努爾哈赤即大汗位
萬曆四十四年(1616)正月初一日,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西老城)即大汗位,建元天命元年,國號大金(史稱後金。後改大金為清,是為清太祖高皇帝),時年五十八歲。努爾哈赤即位,標誌著後金的迅速崛起強大,成為明皇朝在東北的主要威脅力量。努爾哈赤即位曾致書朝鮮國王,謂今後若再援助明朝,必以兵戎相加。
遣使救濟山東饑民
萬曆四十四年(1616)初,山東大飢。青州舉人張其猷上《東人大飢指掌圖》,各系以詩,有“母食死兒,夫割死妻”之語,見者酸鼻。饑民流離入江淮一帶,遂成人市。神宗以山東饑民數多,劫掠可虞,命借太僕寺馬價銀、臨清倉米設法救濟。於是戶部議:發太僕寺銀十六萬兩以及分振米六萬石、平糶米六萬石。神宗從戶部之請,並於同年正月二十一日遣監察御史過庭訓賑饑山東,速行入省,以慰東人仰望之心。不久,過庭訓及山東巡撫錢士完上救荒事宜十二條:一定賑規;二廣賑地;三勸倡義助賑;
四留漕米十五萬石平糶;五開事例量減銀兩,自春至夏止;六酌贖罪;七搜帑藏;八清驛遞;九寬禁約錢法鹽法,權宜便民;十通水利;十一普賑米;十二酌蠲停。疏呈進,神宗允從。
努爾哈赤努爾哈赤
詔發錢穀救濟饑民
萬曆四十四年(1616)春,南北各地災害沓至,民心浮動。為穩定社會秩序,神宗命有司發錢穀進行救濟。除正月遣監察御史過庭訓往山東賑濟饑民之外,正月初九日令賑濟北直隸南部六郡,免其被災稅糧。二月初七日,又令賑淮、徐及河南饑民。先是,淮、徐五穀不登,以巡撫唐世濟上奏,準改折漕糧,蠲免未完帶徵米麥。至是,又發淮安府貯庫稅項溢額銀八千七百餘兩,並借支正項溢額銀八千兩,易粟煮粥,以治饑民。河南,則留稅銀四萬二千餘兩,糴谷賑濟饑民。
河南饑民起事
萬曆四十四年(1616)四月十九日,河南舞陽、泌陽、遂平等縣,饑民數百人紛紛起事,河南巡撫上奏朝廷。神宗以饑民結聚日久,地方有司隱匿不報,降旨切責,並命文武各官防禦剿撫,“務期撲滅以遏亂萌”。
山東饑民起義
萬曆四十四年(1616)五月,江北、山東大蝗,積地尺許,流人集淮上三十餘萬。同年六月二十日,山東武安饑民三千人發動起義,殺死縣主簿孫光耀
河決朱家口
萬曆四十四年(1616)六月二十八日,河決河南祥符朱家口,陳、杞、睢、柘城諸州縣,皆受其害。主要原因是由於明初所修蓄水斗門,因年久失修,多數遭到破壞。故欲減輕水患,亟需築堤壩斗門,以廣蓄儲。
核查福建鹽課
萬曆四十四年(1616)九月二十一日,戶部奏:八閩為大省,產鹽最多,鹽課僅二萬二千餘兩,似屬太少。前福建巡按徐鑒說該省額派三萬七千五百六十五引,而鹽行六幫引少幫多,以致私鹽橫行。議增二萬六千七百七十五引,每年解部銀七千三百三十九兩,此宜成為定議。又查漳州、泉州、興化三府,原為行鹽之地,近則不買食官鹽,置國課於不顧。皆有違祖宗制度。請嚴行查明其原因,可能有助於國計民生。神宗允其奏。
增九邊邊餉
九邊缺餉,閣臣一再請發庫銀濟邊,明神宗始終以惠王朱常潤和桂王朱常瀛婚禮不敷為詞,加以拒絕。萬曆四十四年(1616)十月,兵科給事中趙興邦為此上疏,說:今日一二百萬兩,撫之而有餘;如等到將來邊境問題嚴重,即使是動用幾千萬,仍然不足以安邊。神宗不得已同意括內庫銀三十萬兩及戶、工二部銀八十萬兩支邊。
《國朝獻徵錄》刻行
《國朝獻徵錄》一百二十卷,焦竑撰,萬曆四十四年(1616)刻本。明代止刻過一次,清乾隆時列入禁書,因而傳本甚少。全書一百二十卷,采有明一代名人事實,其體例是以宗室、戚畹、勳爵、內閣、六卿以下各官,分類標目。其無官者,則以孝子、義人、儒林、藝苑及地方官、寺人、釋等目分載之。自洪武至嘉靖,蒐集極博。每個人物事實幾乎都論有出處,有些還不見於正史,頗足資考證。

逝世

德川家康日本幕府將軍(出生1542年)
李廷機中國明朝大臣(出生1541年)
湯顯祖中國明朝戲劇家(出生1550年)
4月23日——威廉·莎士比亞英國詩人和戲劇家(出生1564年)
4月23日——米格爾·德·塞萬提斯·薩維德拉,西班牙小說家(出生1547年)
林烴逝世,林烴(1540-1616),字貞耀,福建閩縣(今福州)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士。林烴的祖父林瀚為成化二年進士,正德時任南京兵部尚書,性剛直,為人謙厚,自守清介。父親林庭機為嘉靖十四年進士,官到工部尚書。伯父林庭(木昂)為弘治十二年進士,官拜工部尚書。林烴兄林燫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萬曆元年(1573)進工部尚書。林烴授戶部主事,歷廣西副使、太僕寺少卿,進南京工部尚書。林氏三世五尚書,皆內行修潔,為時所稱。林烴有父祖之風,曾上疏極論礦稅擾民之害,請釋逆礦使被逮之臣。在廣西副使任上,著有《林氏雜記》一書,書中記嚴嵩張居正及他本人的一些情況,所記皆為作者親聞目睹,史料比較可靠,對於了解嘉、隆、萬時期的吏治、民風、政治、經濟情況,很有參考價值。萬曆四十四年正月三十日林烴卒,年七十七。有《復瓿草》。
湯顯祖逝世,湯顯祖(1550-1616),字若士,又字義仍,江西臨川人。萬曆十一年(1583)進士,授南京太常博士,遷禮部主事。湯顯祖為人慷慨,有時名,剛直不阿,好言敢諫。萬曆十八年,神宗以星變嚴責言官,湯顯祖當即抗疏進諫:今日為政之失,在於陛下不慎用爵祿,不愛惜人才,不守祖宗成法,不親自臨朝議政。疏上,神宗大怒,將湯顯祖謫為徐聞典史,後遷遂昌知縣。萬曆二十七年大計,被奪官,從此家居二十年。湯顯祖一生致力於文學、戲劇研究事業,是明代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萬曆二十六年著《牡丹亭》,可為其代表作。另外有《紫釵記》、《邯鄲記》、《南柯記》等三種傳奇,與《牡丹亭》並稱為“臨川四夢”,在中國戲劇史上占有光輝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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