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東莞特大販毒案

12.18東莞特大販毒案

2013年12月,東莞市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件,查獲冰毒110餘公斤,麻古約2公斤以及一批槍枝、彈藥等涉案物品。2014年12月24日,涉案的六名嫌疑人(其中一名為1988年出生的女性)在東莞中院受審,主犯不認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8東莞特大販毒案
  • 案犯:陳磊、魏俊彬、孫園園等6人
  • 毒資:約100萬元
案件概述,作案過程,尚未宣判,

案件概述

2013年12月18日,警方在東莞抓獲正在交易毒品的多名被告人,並在被告人駕駛的汽車上、住處等地共查獲冰毒110餘公斤,麻古約2公斤,毒資約100萬元,以及自製仿六四式手槍1支及彈夾內制式六四式手槍子彈4枚等涉案物品一批。
2014年12月24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陳磊、魏俊彬、孫園園、林妹珠的刑事責任,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追究被告人孫化偉的刑事責任,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追究被告人趙陸鑫的刑事責任。

作案過程

東莞幾名販毒人員,通過中間人介紹,一次性從陸豐購買100多公斤高純度冰毒,連夜運回虎門等地藏匿、銷售。沒想到進貨幾小時後就被警方抓獲。警方繳獲大量毒品、百萬元毒資和三支槍、數十發子彈。
自駕車到陸豐買100公斤冰毒
昨天的庭審現場公訴人稱,本案主犯之一楊磊(男,1981年生,黑龍江人,暫住東莞沙田鎮)去年9月開始幫他人販賣冰毒謀利。其間認識了本案另一個主犯魏俊彬(男,1987年生,陸豐甲子鎮人),並請魏幫忙聯繫便宜的冰毒貨源。後楊磊與“老牛”(另案處理)商量籌款85萬元,希望購買100公斤冰毒。
去年12月,魏俊彬幫其聯繫上賣家,12月16日晚8點,楊磊和本案另一被告人孫園園(男,1986年生,河南人,暫住東莞樟木頭鎮)駕駛兩輛小轎車,從虎門出發連夜前往廣東陸豐。到達目的地後與賣家沒談成生意。楊磊便請魏俊彬再聯繫其他貨主。12月17日下午,兩名貨主前來,雙方最終談成生意:楊磊以85萬元現金購買對方100餘公斤冰毒。交易前,孫園園跟隨貨主到陸豐甲子鎮“驗貨”,認為該批貨品質很好。
連夜運回虎門幾小時後被抓
交易結束後的次日(2013年12月18日)凌晨2點,楊磊、魏俊彬、孫園園三人將這批貨用此前兩輛車運到東莞,存放到虎門鎮宜家花園某房。隨後連夜帶著幾公斤毒品到厚街、沙田等地與下家交易。其間,楊磊的女友林妹珠(女,1988年生,福建人,暫住東莞沙田鎮)也參與其中。
幾小時後的18日早上6點多,楊磊等人在虎門新世界酒店12樓某房繼續交易毒品時,警方前來查房。慌亂中,他們將一批毒品和手機扔到樓下五樓平台,並拒絕開門,最終警方破門而入。
隨後,警方在上述人位於虎門、沙田、厚街、樟木頭等鎮的租住地、酒店、車上,繳獲大量毒品,其中僅在虎門宜家花園某房查獲冰毒107公斤之多。另外,警方還查獲毒品麻古一批、百萬元現金毒資、三支槍枝和數十發子彈。

尚未宣判

公訴機關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起訴上述嫌疑人。24日的庭審持續了一整天,主犯之一楊磊第一個出庭,他不認罪,稱自己都是按照“老牛”的指示做事,並不是自己販賣毒品。法官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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