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菲律賓拘押中國漁民事件

12·2菲律賓拘押中國漁民事件

菲律賓一家法院於2011年11月5日指控,6名中國漁民涉嫌在該國海域非法捕撈一種瀕臨滅絕的海龜,此舉威脅到了該國海岸的野生動物資源安全。如果罪名成立,中國漁民或最長服刑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菲律賓拘押中國漁民事件
  • 時間:12·2
  • 地點巴拉望省西部附近海域
  • 內容: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拘押中國漁民
涉嫌“非法捕撈”,庭審情況,中方反應,類似案件,

涉嫌“非法捕撈”

根據菲律賓海軍發言人尼爾·埃斯特里亞的說法,上周五(2日),該國海岸警衛隊在巴拉望省西部附近海域攔截了一艘外國漁民快艇,在快艇上發現了幾隻大型海龜,經專家鑑定,這些海龜屬於當地特有的品種,目前瀕臨滅絕,是國際禁捕的珍稀瀕危動物。
因此,一個由菲律賓海軍、海岸警衛隊和環境部的聯合執法小組,做出了將這些漁民扣押的決定,並以非法捕撈為由,對漁民提起訴訟。
有媒體引述菲律賓海軍西作戰指揮區司令佩尼亞的話稱,被扣留的漁民來自中國海南省。12月1日,在距離巴拉望島南端巴拉巴克海峽的一所小村莊約1.5海里處,菲方海上巡邏力量發現快艇,隨後在海軍巡邏艇的帶領下將快艇包圍並登船檢查。
來自巴拉望省的野生動物專家格蘭達·卡迪格爾對媒體透露,在快艇上發現了12隻野生的大型海龜,其中9隻在發現的時候已經死亡,另有3隻還有生命跡象,專家們對海龜做了標記後放生。

庭審情況

庭審已經開始
巴拉望省首席律師阿德利納·威勒納稱,在扣押中國漁民3天后,菲律賓官方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漁業行為準則”,5日向巴拉望省地區法院提起了刑事訴訟。周一的庭審還沒有進入控辯雙方表達的程式,下次庭審何時展開還沒有決定。一旦被認定有罪,他們最高將面臨24年的有期徒刑。
巴拉望省位於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西南820多公里處,是菲律賓距離南海最近的一個省份。目前中國和菲律賓圍繞南海劃界問題還存在“紛爭”。但是菲律賓官方和媒體都沒有介紹,出事地點是否屬於爭議海域。(張樂)

中方反應

外交部:望菲方公正妥善處理
根據媒體報導,日前一艘中國漁船進入菲律賓海域捕魚,6名船員被菲方拘押,船上查獲海龜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中方高度重視此事,已向菲方提出交涉,要求菲方確保中方漁民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儘快公正妥善處理。
洪磊表示,中國駐菲律賓使館已經派員探視了漁民

類似案件

去年也有類似案件
6名中國漁民也曾在相同海域捕撈
菲律賓海軍發言人尼爾·埃斯特里亞還對媒體分析道,這艘被扣留的快艇很可能隸屬於一艘比較大的母船,但是在菲方將快艇攔截後,母船逃之夭夭。
巴拉望省的野生動物專家格蘭達·卡迪格爾稱,去年,也有6名中國漁民乘坐快艇在相同的海域進行非法捕撈,他們捕撈了50多隻海龜後,被海岸警衛隊發現並將其扣留。
根據卡迪格爾的說法,被查獲的50多隻海龜中,很多都已經被宰殺,其中有一隻的身上還留有菲律賓大學海洋科學研究所做過的監控標記。
卡迪格爾說,“這些做法(捕殺海龜)威脅到海洋中其他物種的安全,因為海龜在海洋生態平衡中發揮著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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