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雲南瀘西煤礦資源糾紛案

11·18雲南瀘西煤礦資源糾紛案

2010年11月18日9時,瀘西縣舊城鎮小松煤礦發生一起因煤礦資源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造成9人死亡,48人受傷,2名主要涉嫌組織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控制。據初步了解,案件系該縣舊城鎮小松煤礦承包人王建福與躍進煤礦承包人鄭春雲,因煤礦資源糾紛引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8雲南瀘西煤礦資源糾紛案
  • 時間:2010年11月18日9時
  • 地點瀘西縣舊城鎮小松煤礦
  • 傷亡:9人死亡,48人受傷
事件回顧,善後工作,相關調查,一審宣判,二審判決,

事件回顧

雲南省瀘西縣警方23日通報,煤礦糾紛致57死傷刑事案偵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經公安機關全力開展調查走訪、現場勘驗和屍體檢驗,現已查明案件系事先預埋民用炸藥,人為引爆致人死傷,同時發生槍擊並致人死亡。
被傷人員在接受治療被傷人員在接受治療
2010年11月18日9時左右,瀘西縣發生一起因煤礦越界開採引發的刑事案件。據介紹,被越界開採一方躍進煤礦負責人鄭春雲一夥約80人攜帶管制刀具等乘車到小松地煤礦,下車步行至小松地煤礦地面上的一臨時工棚時發生爆炸和槍擊,造成9人死亡,48人受傷。
瀘西縣公安局介紹,公安機關已依法刑事拘留21名涉案嫌疑人員。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該案。當地公安機關已調集精兵強將,全力以赴查處案件,力爭儘快查明案情。
瀘西縣政府新聞辦通報,9名死者的身份已全部查清,其中3名死者已安葬。受傷的48人中,已有27人出院,在院治療的21人傷情明顯好轉。州縣兩級黨委、政府已調集優勢醫療資源加強對傷者的後續治療,並積極開展對死、傷者家屬的撫慰工作。瀘西縣社會秩序穩定,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善後工作

“11.18”案件發生後,省委副書記、省長秦光榮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羅正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副省長曹建方紅河州委書記劉一平,州長楊福生等領導對案件的妥善處置工作分別作出了重要指示。
紅河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立即率州級有關部門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對現場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和勘察,並召開緊急會議,安排部署“11 18”案件處置工作。瀘西縣委、縣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主要領導趕赴現場,積極開展工作。

相關調查

各項處置和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現場回憶
“爆炸後槍聲密集”
瀘西縣虎城賓館,瀘西縣僅有的兩家三星級賓館之一,鄭春雲是它的擁有者。
2010年11月18日早上8點多,煤炭商王貴生(化名)來到瀘西縣城的虎城賓館洗車。此時,鄭春雲站在賓館的空地上,王貴生上前去打招呼,鄭春雲告訴王貴生,他和小松煤礦有糾紛,要去處理,正好王貴生準備從鄭春雲手裡購買一些煤炭,王貴生便叫鄭春雲上了自己的車,向小松地煤礦駛去。
由於鄭春雲患有糖尿病,這天上車前,他還帶上藥品,路上有七八輛車載著人隨行。一路上,鄭春雲向王貴生說的都是:“要去小松地煤礦談事情。”
王貴生說,之前鄭春雲就已經接到王建福的電話,要他於2012年11月18日到小松煤礦下井查看兩家關於煤炭資源糾紛的情況,因為擔心兩煤礦交接處煤層被開採成兩層後會造成人員踩塌受傷,鄭春雲便叫上了一些自己的弟兄和工人,“一部分負責下井,一部分負責在井口看守,一部分和王建福談判。”
9時許,車到小松煤礦後,鄭春雲告訴王貴生,先看看小松地煤礦井下越界的事情,再去陡凹子煤礦和王貴生談買煤。說完這番話後,鄭春雲便下車帶著人往王建福承包的礦井走去,“當時王建福的人一個也不見,只有工人在上班。”
鄭春雲帶著人先到新礦井口,停留不到一分鐘,又來到老礦井口。不到30秒,鄭春雲身後堆放水泥的工棚突然發生劇烈爆炸,“十幾個人瞬間便倒在地上,老礦井口煙霧瀰漫,大家趕緊去救倒下的人。”王貴生看得很清楚,就在此時,現場傳來密集的槍聲,當場就有兩人應聲倒下,現場混亂不已。
“這肯定是事先埋伏好的。”王貴生說,從現場的槍聲判斷,王建福一方的槍枝不下四五支,可能埋伏於礦井邊的山上。
“被炸死的人很少,多數都是被槍打死的,而且一槍致命,聽說對方打槍的人都是職業槍手。”王貴生回想起當時的場景,感嘆很慘、很害怕。
事發當天,一名瀘西男子去醫院看望妻子時,看見了被送往醫院的傷者,其中一人就是他的熟人,在醫院,他看見醫生從兩名死者體內取出四顆彈頭,他們均被打中心臟。
到公安廳尋求保護
事後,王貴生才知道對方就是王建福,而他只聽說過此人的綽號:小老五。“此人在瀘西很有勢力,幾乎無人敢招惹他,因此仇家也多,甚至連在家上廁所都要保鏢先檢查。”
嚇得失魂落魄的王貴生準備開車逃離這個血腥之地,“我只是去談生意的,看到這個場面很害怕,只想逃。”
在爆炸中腰部和背部受傷的鄭春雲也上了他的車,等車到小松煤礦出口時,一輛裝載機已經將路面堵住。“我們被包圍了,我心想,這下大家都完了,看樣子他們準備把鄭春雲的人統統都打死。”王貴生說,後來他開著車小心翼翼地從裝載機旁邊的煤渣上行駛,才得以離開小松煤礦
離開小松煤礦後,王貴生帶著鄭春雲先到瀘西縣人民醫院查看了人員受傷情況,由於和鄭春雲生意上往來已經有兩三年,在鄭春雲的要求下,王貴生決定開車送其到昆明
“今天這個事情就像做夢一樣,不知不覺被人用炮炸,用槍打。”在趕往昆明的車上,鄭春雲悲痛地對王貴生說。一路上,王貴生不敢停車,他擔心王建福的人追上來。鄭春雲的神情不是很緊張,兩人話不多,只是不斷地抽菸。
到達昆明後,王貴生帶著鄭春雲先到解放軍昆明總醫院檢查,後來鄭春雲不敢住院,擔心王建福的人追到昆明,就叫王貴生開車徑直將他送到雲南省公安廳
當天下午4時左右,兩人來到雲南省公安廳,“鄭春雲說要去報案,沒想到直到晚上9點左右才出來,此時瀘西縣公安局民警已經趕到省公安廳。”
當晚9點,瀘西縣公安局警員將鄭春雲接回瀘西,王貴生則獨自一人連夜回到瀘西。“鄭春雲之所以要去省公安廳,就是尋求保護,在這裡,王建福的人傷害不了他。”王貴生說。
家屬聲音
“我覺得這就是一場蓄意謀殺。”
“死者疑一槍致命”
天黑了,舊城鎮的何老先生還沒有離開瀘西縣殯儀館。昨日,他在無奈中簽字同意警方對死去的兒子進行屍檢。舊城鎮一名幹部對死者的家屬說:“事情拖不得,你們一定要放下包袱。”
發生在2010年11月18日的案件,讓何老先生的兩個兒子一死一傷,何老先生見過兒子的遺體,35歲的三兒子何海軍頭部右側太陽穴上方有疑似槍擊的傷口,何海軍在爆炸現場當場死亡。
案件發生前,何海軍負責開麵包車為鄭春雲拉人。2010年11月18日,鄭春雲叫他拉人去小松煤礦,他們將下井查看礦井爭議部分,“不想一去不回。”
何老先生一家原本堅持不讓做屍檢,他們擔心一旦死者屍體被解剖,便再也找不到死者遭槍擊的痕跡,缺失證據可能導致案件性質的改變。據何老先生的一名親戚說,昨日除了一名來自嵩明的死者還無人認領外,其餘8名死者家屬已經陸續簽字同意屍檢。
鄭春雲的一名發小也當場死亡,他就是馬俊偉。37歲的馬俊偉也是金馬鎮人,他和鄭春雲從小就認識,幾十年來兩人一起打拚。讓馬俊偉死亡的,是前胸的一個槍口。馬俊偉的妹妹昨日見到了他的遺體,“沒有其他傷。”
“當天的情況我們一無所知,現在都在等待警方的調查。我哥他們肯定是沒有防備,否則怎么可能是這樣,我們想知道,為什麼談判變成了殺人現場。對方連一根頭髮都沒有動,這邊倒了一大片。”馬女士說,“死者家屬反映,至少有7-8個是被槍打死的。”
張俊,19歲,金馬鎮人,其母親反映,張俊左胸部有疑似槍傷,並無其他外傷,“我就聲明兩點,第一點,我兒子是被槍打死的,第二點,我們需要真相,為什麼會這樣!”
林永琦,21歲,金馬鎮新壩村人,其姐姐反映,弟弟的疑似槍傷在右腹。另一名死者也叫張俊,25歲,其哥哥張先生反映,張俊背部有疑似槍傷,對準心臟。
從19日凌晨零時許趕回瀘西後,張先生就一直在網上不斷發帖,希望“11·18”案件能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其弟弟張俊生前做煤炭生意,和鄭春雲有一些接觸。
“我覺得這就是一場蓄意謀殺。”張先生說,死者多數被一槍命中心臟,“聽說弟弟是在救人時遭到槍擊的。”張先生說,爆炸發生後,鄭春雲一行首先遭到子彈掃射,後來有人上前救人時,就被人用槍點射。
昨日18時許,張先生一家簽字同意屍檢,走出殯儀館大門時,張先生的父親老淚縱橫。
來自官方的訊息說,案件取得了一定進展,又有嫌疑人被控制,出於偵破考慮,詳細情況還不能向社會公布。
延 伸
當地的兩名“大佬”
這不是兩個即將步入不惑之年的男人之間的談判,這是血淋淋的戰場。
聽到“王建福”直搖頭
鄭春雲,38歲,瀘西縣金馬鎮白石頭村人,有三個孩子,他是家族堂兄弟輩分里的老大。
王建福,39歲,瀘溪縣舊城鎮督布府村人,他上面有4個哥哥,當地人稱他為“小老五”。說到王建福的名字,村里人都搖頭。
這兩個在當地都是響噹噹的人物,在礦爭之前是否還有其他糾葛,仍不得而知。但兩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到逢年過節,都要給村子裡60歲以上的老人發保暖內衣或者鈔票。
鄭春雲由於家境貧寒,唯讀到國小三年級。他的伯父鄭石存對他小時候的印象是“穿著一雙半截鞋子啪啦啪啦地到處跑”。
王建福讀到國中一年級便輟學,“後來他開過拖拉機和大車,拉過焦炭,也開過洗煤廠。”王建福的三哥王建存回憶。
鄭春雲更有名”
13歲左右,鄭春雲便離開了老家開始外出打工,“燒了好幾年的煤炭。”30歲時,鄭春雲開始涉足煤礦。這個沒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年輕人一步步飛黃騰達,當地不少人認為,這是他講義氣的結果。這幾年,他擁有了兩個煤礦,一個是石林圭山鎮的陡凹子煤礦,另一個煤礦在師宗縣,除此之外,他還擁有虎城賓館。在將師宗煤礦賣掉後幾天,他才將舊城鎮的躍進煤礦收購。
相對而言,鄭春雲瀘西縣的名聲更響,儘管他有因涉賭被判兩年有期徒刑緩期4年執行的經歷,但這個並沒有多少文化、脾氣暴躁的中年人似乎更得民心。
虎城賓館自稱只管維修的經理王琴(化名)很欣賞這名不常見面的老闆,“虎城賓館沒有一點政府背景,是個民營企業,每年要承擔幾十次政府的會議、住宿接待,憑什麼?”王琴自問自答:“憑的就是優質的經營和公平的市場競爭。”
虎城賓館正常運轉後,鄭春雲將更多的精力集中在煤礦上。
在王建存眼裡,弟弟王建福並不是富有之人,儘管弟弟也經常在逢年過節時,給村子裡60歲以上的老人發蘋果和毯子。除了這個五弟,王家的其他弟兄都務農。
王建存是從網上和電視上知道五弟被抓的訊息的,等他知道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天,“急忙給他打電話,就是接不通。想見他,警察不允許。”

一審宣判

雲南瀘西2010年“11·18”爆炸槍擊案於2012年1月12日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爆炸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製造、買賣、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判處王建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判處王飛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爆炸罪判處王永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除以上犯罪事實外,法院還審理查明王建福一方共26人分別犯有非法製造、買賣、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非法持有槍枝,幫助毀滅證據,非法攜帶槍枝、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
王建福、王飛雲、張宏3名被告人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提起抗訴,其餘7名被告人表示服判不抗訴。

二審判決

2012年8月22日,王建福、王飛雲先出庭受審。庭審中,法院就判處王建福、王飛雲死刑的爆炸罪和故意殺人罪這一爭議比較大的罪名進行了審理,其他罪名和犯罪事實,兩名被告人異議不大,二審法院將採取書面審理形式。
庭上,王建福否認了爆炸罪和故意殺人罪。王建福稱,他沒有指使王飛雲對付鄭春雲,他一直在等待合法的途徑解決。
王飛雲在法庭上說,王建福沒有指使他殺掉鄭春雲,他們沒有合謀,並稱他是為了當時井下的100多名礦工兄弟安全,身為安全員,有責任保障這些人的安全。他知曉持有槍枝是非法的,但他買槍不是為了殺人。
下午的審判中,鄭春雲也選擇為自己開脫罪名。“我是一個守法的企業經營者,我沒有命案、沒有涉槍和毒品,而一審法院為何要我死,我無法理解!”鄭春雲微笑著說,他的資產是他20多年含辛茹苦地努力換來的,與黑社會聚斂沒有任何關係,所以他並沒有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等犯罪事實。
法庭上,被告及其律師與公訴機關進行了激烈辯論。三名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均向二審法院請求改判,給他們一次改過的機會。由於涉及死刑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而是選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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