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雲南師宗煤礦事故

11·10雲南師宗煤礦事故

雲南師宗私莊礦難,發生於2011年11月10日6:25時。事故已造成30人死亡,13人下落不明。救援人員正緊張搜救。當地有關部門正組織對遇難和被困礦工家屬開展安撫疏導工作。目前警方已對煤礦法人代表、礦長、煤礦安全副礦長採取限制措施,煤礦資金已經被凍結。私莊煤礦礦難善後工作正在進行,其賠償標準已出台,每名遇難礦工將獲得6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0雲南師宗煤礦事故
  • 時間:2011年11月10日6時30分許
  • 地點:雲南省曲靖市師宗縣
  • 傷亡:21人遇難,另有22名礦工仍被困
事故概況,處置情況,全力救援,事態進展,

事故概況

2011年11月10日6時30分許,雲南省曲靖市師宗縣私莊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截至11日上午10時,雲南師宗縣私莊礦難已致21人遇難,另有22名礦工仍被困生死未卜,救援人員正全力搜救。在現場指揮救援的雲南省代省長李紀恆表示,此次礦難為雲南15年來最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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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情況

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率領雲南省衛生、安監、煤監、工信委等部門人員組成的工作組和救援隊伍緊急趕赴現場。到達事故現場後,秦光榮立即組織召開現場救援會議,他要求盡最大努力搜尋救援被困人員;組織強有力的醫療救治力量,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救治;認真核查事故原因,從嚴處理。

全力救援

10日晚上,雲南省代省長李紀恆趕到事故現場。李表示,要盡一切力量救人、救人、救人,有1%的希望,就要盡100%的努力;要制定完善的救援方案,成立由一名副省長為指揮長的“11·10”礦難救援指揮部,成立善後工作組,對遇難者做好善後工作,依法依規賠償到位。
雲南省各有關部門均派出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先頭到達的救援人員緊急展開救援工作,積極搶救井下被困人員。據曲靖市政府新聞辦介紹,截至10日22時,在現場參與搜救的各類人員超過千人,有來自當地市縣兩級醫療衛生部門200多名醫務人員,有來自公安系統的400多名公安幹警,有曲靖軍分區預備役官兵140人;另外還有35名消防官兵,15名安監系統人員,以及市縣鄉有關部門的數百名幹部。
據介紹,救護隊員正背著呼吸機在井下開展救援工作,他們輪流下井,不間斷作業,另外組織了1000條編織袋用於清理堵塞在巷道里的煤塵。當地有關部門正組織對遇難和被困礦工家屬開展安撫疏導工作。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訊息,11月10日,雲南省曲靖市師宗縣私莊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到目前為止,仍有8人被困井下。官方稱,該事故今年以來煤礦發生的第一起特別重大事故,損失極為慘重,社會影響惡劣。
據報導,11日凌晨,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監局局長趙鐵錘在此間了解師宗礦難事故時,曾多次打斷匯報者,並斥責地方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稱搶險救援結束後,國家安監局將成立事故調查組,徹查此事。
安監總局稱,這起事故暴露出該礦非法違規組織生產、“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該起事故是今年以來煤礦發生的第一起特別重大事故,損失極為慘重,社會影響惡劣。
11月15日,曲靖市公安局,檢察院在新聞發布會上稱,師宗縣煤炭工業管理局副局長孫忠橋,大舍煤管所所長曹國俊,私莊煤礦駐礦監督員王小斌、常正江在對事故煤礦的監管工作中嚴重失職,已涉嫌玩忽職守犯罪,檢察機關於11月14日4對上述四人進行立案偵查,並對孫忠橋、王小斌、常正江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對曹國俊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曲靖公安機關15日決定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法人代表梁永輝、礦長張四興、安全副礦長戚谷明、技術副礦長孫石奎等四人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事態進展

雲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11·10”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遇難人數已升至30人。至此,師宗礦難上升為特別重大事故。仍有13人被困井下。
根據我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30人以上死亡的則構成特別重大事故。
在現場指揮救援的曲靖市煤炭局局長張勇介紹,井下情況非常複雜。“這次事故的衝擊波把井下的所有設施和設備都給損毀了,所有壓風管道、礦車都橫七豎八地躺在井下,清理非常困難。而且井下的瓦斯濃度依然居高不下,尤其有一條盲巷的瓦斯含量非常高。在救援過程中,不能盲目施救,要保證井下救援人員的安全,決不能再發生新的次生事故。”
12日中午,來自雲南煤化工集團的70名專業礦山救護搶險隊員趕到事故現場,參與到救援中。目前,現場參與搜救的各類人員仍有數百人,市縣煤炭、煤監部門有資質的領導、技術人員和煤礦領導帶隊組成的6支救護隊輪流下井救援。
12日下午,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率領有關工作人員、中國工程院瓦斯方面的專家等一行來到事故現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駱琳表示,這起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給家屬和公眾一個交待。
駱琳說,事故煤礦違法違規擅自生產,有關部門監管監督不到位,責令停產整頓工作不到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綜合防控措施不到位,井下六大系統工程建設不到位,安全系統無保障,沒有嚴格執行領導幹部下井帶班制度。
事故救援指揮部新聞發言人李建軍在礦難現場通報,升井的20名遇難者中,19人已經確認身份,現有17位遇難礦工家屬分別領取了1萬元的安葬費。根據相關協定,每位遇難礦工家屬將獲賠償66萬元。
目前,警方已對煤礦法人代表、礦長、煤礦安全副礦長採取限制措施,煤礦資金已經被凍結。相關事故問責程式即將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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