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8·4毒氣事件

齊齊哈爾8·4毒氣事件

2003年8月4日凌晨4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發生一起侵華日軍遺棄在華的化學毒劑泄漏事件,致多人受傷。截止到8月12日上午十時,齊齊哈爾“8· 4 ”中毒事件的住院人數已增加到36人,曾代理過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炮彈受害者跨國訴訟案的中、日雙方律師代表團已介入齊齊哈爾“8·4”毒氣泄漏中毒事件。中國人戰爭受害損失賠償日方律師代表團主要負責人擬於17日抵達齊齊哈爾,展開相關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8·4毒氣事件
  • 發生時間:2003年8月4日凌晨4時
  • 傷亡人數:36人
  • 發生地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事件回放,外交調處,各方反應,

事件回放

2003年8月4日4時,齊齊哈爾市一公司的挖掘機在施工時,挖出5個金屬罐,其中1個被當場挖破。當天9時,5隻金屬罐中的4隻被兩民工轉賣給一小販。小販將金屬罐切割時,造成罐內油狀溶劑外泄,現場多人被感染。這次事件有44人受到毒氣感染,一人死亡。中日雙方專家對5個毒劑罐的權威鑑定表明:5個毒劑罐為日本侵華遺留下來的芥子氣毒劑罐。
齊齊哈爾市8·4毒氣事件受害者分別在齊市和日本東京接受媒體記者的採訪,控訴侵華日軍在中國遺留毒氣彈給他們造成的終身傷害,要求日本政府作出真誠的道歉,並給予賠償。
3日,齊市203醫院院長孫景海對記者說,醫院對40多名受毒氣侵害者進行了全力醫治。他們查了大量的資料,二戰期間只在日本有6個病例,但都沒有此次病例嚴重,如何治療沒有先例。中國軍醫學院對此也十分關注,將此確定為全軍醫療新課題。在對毒氣受害者緊急救治後,他們每年進行兩次跟蹤檢查,發現有些受害者消瘦,肝細胞、肝功能改變,今後病情如何發展和需要多少醫療費不可預測。
3日,記者採訪了年僅14歲的受害人蓋尊旭。他說,2003年8月4日在齊市第五中學院裡玩土時,被毒氣污染的土感染,眼睛紅腫、睜不開,嘔吐,左腳起水泡,直徑有5~8厘米,挑開後流黃水;雙手和左腳發黑,起黑斑點。他父親說,孩子治傷已花了7.3萬元。現在孩子身體免疫力下降,經常感冒、咳嗽。
3日,家住訥河農村的高文華向記者講述了兩個兒子高占伍、高占義受毒氣侵害的痛苦經歷。2003年8月4日中午,高占伍、高占義在北疆花園建築工地聞到辛辣刺鼻的味道,在這種氣味中施工一直到晚上,當晚又值夜班。6日早晨7時許,高占義感到雙眼刺痛,紅腫流淚,難以睜開,而且渾身瘙癢,手臂起泡。高占伍腳、後背、肚子多處起泡,開始嘔吐。兩個兒子醫療費花了四萬多,現在都喪失了勞動能力,並且不能在農村住。因為現在種地都上化肥,他們一到外面受化肥味刺激,創傷面就發腫,流膿水。無奈之下兩個兒子分別在去年春和今年3月到河北礦山親屬家住。他去探望兒子時,見到醫生硬是把兒子身上發膿的皮膚刮掉,痛得兒子頭直撞牆的情景,心如刀絞。高占義已22歲,這種病把要娶的姑娘都嚇跑了。全家靠幾畝地勉強餬口,從今年3月到現在給高占義郵生活費和醫療費就達9000元。
齊市雲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洋3日對記者說,他們歷時兩年,對43名毒氣受害者做了大量的取證工作。他呼籲媒體給予關注,喚起那些麻木冷漠的國人的正義感和同情心。
八名齊齊哈爾市8·4毒氣事件受害者7月29日赴日本東京後,於30日與日本茨城縣鹿島郡神棲町井水化學毒劑泄漏事件受害者青冢美幸一家,以及日本律師和中日友好人士參加了交流會,控訴日軍遺留化學武器造成的禍害,講述各自的不幸遭遇。次日他們接受了日本媒體採訪,受害者和家屬分別陳述了受害後的痛苦和精神壓力,以及對今後生活的極度不安。他們要求日本政府作出真摯的道歉,並給予受害者在醫療、學業以及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該事故中除李立珍死亡外,受傷最嚴重的當屬現年25歲的王成。他的全身皮膚大面積受傷,在接受醫療時,每當糜爛的皮膚要刮掉並換上新藥的那一刻,都會痛苦地直撞牆壁,每天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受害者代表丁樹文談到換藥時也是臉色發白,他說,一看到護士進來就害怕得渾身出汗,好幾次出現尋死的念頭。他還當場給記者看了他的雙腳,腳趾都連在了一起。
現在大部分受害者除了皮膚疼痛瘙癢,還有呼吸系統受損、視力下降、免疫力下降、容易患感冒等症狀。
中國律師說,他們將與日本政府就此進行交涉,如果日本政府不答應這些要求,他們將訴諸法律手段,向日本法院提起訴訟。

外交調處

中日雙方將用近一個月時間對齊齊哈爾市日軍遺棄化學武器進行處理。參加作業的中日雙方部分人員5日已抵達齊齊哈爾市。
此次作業的主要任務是對保管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地區的不明炮彈等實施X光鑑別,在確定彈種的同時對化學彈進行密封包裝,使炮彈能安全保管到正式銷毀。
參加作業的有聯合國官員及中日兩國政府外交官員、軍方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約100多人。作業以日方為主體,中方協助進行,中日兩國各編製作業團進行回收。作業時間預計將持續到下月初。
據介紹,位於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地區的日軍遺棄化學武器臨時託管庫,儲藏著近些年發現的部分化學炮彈。由於長期存放,一些彈體腐蝕嚴重,如不及時處理,將有可能出現毒劑泄漏,污染周圍環境,造成人員損傷。

各方反應

中方
中國此次訴訟行動可能要打“持久戰”;歷史上中國放棄的戰爭索賠只是政府要求賠償的權利,從未放棄過中國民間要求賠償的權利
2003年8月15日是一個標誌——儘管時間已經過去了58年,但中日雙方對於這場給兩國人民都帶來嚴重傷害的戰爭一直持有不同的見解。日本近來通過修改《戰爭史》及參拜靖國神社等活動,美化或遺忘這段歷史;而10天前,8月4日,中國齊齊哈爾市發生日本遺留化學武器泄漏事件,迄今已造成中國公民1人死亡、40餘人受傷,更加劇了事態發展。
在中國的強大外交壓力下,日本外務省近日承認毒氣泄漏事件是日本遺留的化學武器所致,但對於中國方面提出的賠償問題卻態度曖昧。中日兩國的一些專家表示,根據目前局勢分析,日本政府可能將會按照中方的要求賠償相應的“金錢”,但不會用“賠償”的形式。
中方索賠底線
據“8·4”中毒事件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齊齊哈爾市政府顧問郭海洲近日稱,齊市政府根據中毒受害者及受害單位的強烈要求,已經向日方鄭重提出4點要求:日本政府要支付全部事故清理費用,包括專家偵查費、材料費、運輸費、洗消費等;日本政府要支付中毒人員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等;日本政府要賠償受傷人員人身損害補償費、精神損害賠償費和處理傷亡人員費用等;日本政府要賠償工程停工損失和商業信用損失。
郭還表示,隨著事態發展,齊市政府將保留進一步追究賠償的權利,對於中毒者個人要求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的權利,市政府亦積極給予支持。
為受害者提供協助的中國律師蘇向祥則表示,如果因為這次事件的責任問題要訴諸法律,訴訟當中要求日方正式向受害者謝罪、提供醫療援助、向每一名受害者賠償1000萬~2000萬日元(約合65萬~130萬元人民幣);並要求以司法形式,令日方承擔因遺留化學武器給中國人民造成傷害的全部責任。
即使“外交途徑解決不了,我們也還要據理力爭!”參與此次索賠行動的張博義律師強調,“目前事實非常清楚,證據確鑿,打贏這場官司我們有信心。”
但以往的經驗顯示,中國此次訴訟行動將是一場“持久戰”,其結果目前尚很難預料。今年5月15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受日本化學武器傷害的5名中國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一案做出判決。判決書中雖然承認了日本侵華戰爭結束後將化學武器遺棄在中國和給原告造成傷害的事實,但又稱日本政府不能承擔法律責任。
賠償被賦特殊含義
《財經時報》注意到,日本在戰後遺留化學武器問題上採取了“雙重標準”。到目前為止,日本政府沒有給予中國2000多名直接受到日本侵略軍遺留下化學武器的傷害者任何賠償。但據日本《共同社》近日報導,今年4月,在日本茨城縣神棲町的井水中檢驗出同日軍使用過的毒氣成分相同有機砷化合物。喝了這種井水的居民出現了手腳麻痹,不能走路等健康問題。對此,日本政府環境部門除了為受害人提供醫療費和療養津貼,還向飲用了井水而住院的傷者每人支付70萬日元的“健康全力調查協助金”。
對此,中國社科院日本所研究員馮昭奎認為,由於“8·4齊齊哈爾事件”的特殊性,中國方面可能會獲得日本方面“不是賠償的賠償”。
馮指出,此前日本法院不給予中國受害者賠償的說辭是“證據不足”,“戰爭賠償不對個人”。但此次由於齊齊哈爾市政府出面,以及日本官員承認毒氣泄漏事件確為日本遺留武器所致,馮昭奎認為,儘管目前對事件的發展進行完整預測還為時過早,但最終中國將會獲得日本方面的賠償,即使日本不採取“賠償的名義”。
“8·4齊齊哈爾事件”發生後,中日兩國新聞媒體表現出了截然相反的態度。在中國媒體上,每天都會有對於此事件的追蹤報導,而日本媒體則表現出了空前的冷漠。除了日本共同社在其網站上進行了報導,日本的其他媒體對此都沒有進行報導。
馮昭奎認為,兩種不同的反應顯現出中日兩國都將賠償問題賦予了更廣闊的含義——日本承認歷史。中國的民眾把日本政府的賠償看作日本政府宣布承認日本對華侵略的事實;而日本政府則極力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因為日本正在極力迴避面對那段不光彩的歷史。同時,日本政府認為,如果對中國進行賠償,將會開一個“不好的先例”,日本將面對眾多中國民眾的類似索賠,因為日本在華遺留了200萬枚毒氣彈。
從未放棄民間索賠
中國律師認為,由政府出面,就日本遺留化學毒劑傷人事件控告日本政府是有法可依的:一是有關的國際法,中國和日本都是《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簽字國,在討論這個公約時,中國政府堅持要將日本遺留在中國的化學武器作為一個條款放在公約中;二是1997年7月30日,中日兩國政府共同簽署了《關於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
在《備忘錄》中,日本政府表示,將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為處理和銷毀遺棄化學武器提供一切的技術、專家、資金、裝備和其他一切物資。國際慣例也是如此,哪個國家造成的戰爭遺留問題,就應該由哪個國家承擔並負責解決。德國通過立法,從根本上解決戰爭責任和戰爭遺留問題的做法,成為日本解決同類問題的借鑑。據此,日本理應對戰爭受害者做出賠償。
馮昭奎也注意到日本國內一些人士提出“中國政府已經放棄了戰爭賠償”,但他指出,這不能作為日本政府不對中國受害者進行賠償的根據。因為中國政府此前的有關承諾,只是放棄了中國政府的要求賠償的權利,而從未放棄過中國民間要求賠償的權利。
齊齊哈爾市民
在獲悉“8·4”侵華日軍遺棄毒劑傷人事件重患李貴珍死亡的訊息後,齊齊哈爾市民紛紛譴責侵華日軍的罪行,對遺棄毒劑致人死亡事件表示憤慨。
8月4日,不慎接觸到侵華日軍遺棄毒劑的李貴珍傷重入院,被解放軍第203醫院診斷為95%皮膚深2度燒傷,重度眼燒傷,重度吸入性呼吸道損傷。21日晚,李貴珍雖經第203醫院全力救治,終因多器官衰竭,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22日上午在203醫院採訪時,許多人還不知道李貴珍已經死亡。獲悉這一訊息後,已在這裡住院20多天的患者常忠民十分吃驚。常忠民說:“李貴珍的死太讓人痛心了!我恨死侵華日軍留下的這些毒彈了。在這次事件中遭受苦難的都是普通的勞動者,他們以後還要生活,因此日本政府應該從精神上和物質上對這些受害人進行賠償。”
開計程車的齊齊哈爾市民王先生對記者說:“我剛剛聽‘8·4’事件的一名受害者死了,這是侵華日軍在中國造的又一個孽。日本人必須認真對待這一事件,給死傷人員及其家屬一個滿意的交待。”
7月份剛剛從齊齊哈爾大學畢業的宋佳美在知道這一訊息後氣憤地說,這是日本軍國主義在中國留下的又一醜惡罪行,日方應該給予相應的賠償。雖然這是過去日本政府在中國留下的毒劑,但後任政府也應該勇於承擔這一責任,處理好這些毒劑及其造成的後果。
據悉,在李貴珍死亡以後,其父李國雄已經通過地方政府,向日本方面初步提出了贍養費、撫養費、精神撫慰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多項賠償要求。
日本政府
日本外務省新聞發言人今天發表談話說,日本政府對中國齊齊哈爾發生的侵華日軍遺留的毒劑罐泄漏事件中死亡者表示衷心的哀悼。
他並說,為使今後不再發生類似的危害事件,日本政府將儘快處理處於危險狀態的遺棄化學武器,遵照禁止化武條約中規定的有關遺棄義務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同時,對今次事件,繼續與中方密切合作,誠懇地對應處理。
本月四日,在中國齊齊哈爾一處工地發生侵華日軍遺棄的毒劑罐泄漏事件,有四十三人先後中毒,其中,河南民工李貴珍重度中毒,搶救無效,於二十一日夜死亡。中國外交部今天上午向日本駐華使館通報了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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