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管理,依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齊雲山風景名勝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
  • 發布日期:2017年9月29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月1日
  • 發布機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批准的決議,條例全文,解讀,

批准的決議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的決議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審查了《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決定予以批准,由黃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條例全文

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
(2017年8月31日黃山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批准)
第一條為了加強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管理,依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齊雲山風景名勝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活動。
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範圍:東起蘭渡,西至萬壽山(又名駱駝峰),南依漁渭公路,北臨橫江,面積63.97平方公里,按此範圍標界立碑。
風景區核心景區面積13.56平方公里,包括月華街景區、樓上樓景區、雲岩湖景區、南山景區和橫江田園風光區。
風景區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批准的《齊雲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劃定。
第三條風景區的保護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
第四條黃山市人民政府設立齊雲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主任由休寧縣人民政府縣長兼任。管委會統一負責風景區的保護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保護和管理風景名勝資源;
(二)組織實施風景區規劃,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
(三)建設、管理和維護風景區的基礎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改善遊覽服務條件;
(四)負責風景區資源保護和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
(五)負責風景區範圍內的社會事務管理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六)編制和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
(七)管理與風景區保護有關的其他事項。
經依法批准,設立風景區綜合執法機構,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
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相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風景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風景區內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土地、林木等,由其所有權人或者承包經營者負責管理和保護。
第五條黃山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管委會和休寧縣、黟縣人民政府就風景區資源保護利用中的重大事項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第六條風景區內的宮觀道院、園林、月華街村落、道觀遺址、摩崖石刻、碑刻、古道、古亭等文物古蹟、人文景物及其所處的環境和地形、地貌、山體、岩石、水體、古樹名木、林木植被、野生動植物、地質遺蹟等自然景物和道場、道樂等非物質形態,均屬風景名勝資源,應當建立檔案,依法加強保護。
第七條除按照風景區規划進行整修、利用外,風景區內的地形、地貌應當保持原貌;風景區內的河溪、瀑布等,不得截流、改向或者進行其他人為改變。
第八條風景區內因景點開發、工程建設、林木撫育更新或教學、科研等,需要砍伐少量非珍貴林木或採集物種標本的,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同意後,依法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加強松材線蟲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治,禁止松科植物及其製品進入核心景區。
第九條風景區內正常的宗教活動受法律保護。
風景區內的單位、居民、道士和遊客都應當遵守風景區各項管理規定,愛護風景區資源和設施。
第十條管委會應當組織核心景區內居民參與風景區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規範和引導居民依法從事民宿、旅遊商品及道教文化延伸產品的經營,幫助核心景區居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第十一條風景區內風景名勝資源的開發利用,或者因保護管理需要建設的工程,應當符合風景區總體規劃。
核心景區內的服務網點和公用設施由管委會統一規劃建設。
核心景區內宮觀道院的改造和恢復重建,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後,依法辦理建設審批手續。涉及文物保護的,依法報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月華街景區內的民房修復和危房改造,應當由管委會統一編制修復或改造方案,按程式報經批准後實施。
第十二條管委會應當加強管理,做好下列環境衛生工作:
(一)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二)垃圾及時清運、處置;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安裝和使用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廢氣和異味等污染防治處理設施;
(四)其他環境衛生工作。
第十三條風景區內實施下列行為,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後依法報有關部門批准:
(一)拓印碑刻、石刻;
(二)影視攝製;
(三)舉辦大型民眾性活動。
第十四條管委會根據安全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需要,可以規定核心景區內禁止經營的商品、服務項目以及禁止使用的燃料、包裝物品,報經黃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核心景區內設定店面招牌、標識標牌、電子顯示屏,安裝太陽能、遮陽篷、遮雨篷、空調外機、油煙機、排氣扇(管)等,應當符合管委會統一規範。
核心景區內拆除、遷移公共環境衛生設施,臨時擺設攤點,應當經管委會批准。
第十五條管委會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遊客安全。
遊客和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進行遊覽、露營、探險、攀岩等活動。
第十六條除風景區內部換乘車輛以及消防、應急、執法車輛外,未經管委會批准,其他車輛禁止駛入月華街景區。
月華街居民自備車輛進出核心景區由管委會另行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防火期內未經管委會批准,核心景區內禁止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險期內,風景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核心景區室外吸菸的,應當在管委會規定的地點進行。
第十八條核心景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開荒、開山、開礦、採石、淘沙和取土、燒制磚瓦、建墳立碑;
(二)獵捕野生動物;
(三)在景物或者設施上刻劃、塗污;
(四)在非指定的時間、地點野炊或燒烤;
(五)燃放煙花爆竹;
(六)在非宗教活動場所室外燃燭燒香;
(七)亂扔亂倒垃圾、亂堆亂放雜物;
(八)占道經營,強行兜售商品、提供服務;
(九)其他有損景觀、破壞生態的行為。
第十九條月華街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臨街建築擅自新開門窗;
(二)臨街搭晾衣物、吊掛以及堆放有礙觀瞻的其他物品;
(三)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隨意懸掛、張貼宣傳品;
(四)隨意放養家犬。
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造成文物損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拆除相關標識標牌、設施;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擅自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的,由管委會責令恢復原狀,並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因違反規定發生旅遊安全事故產生的救援費用,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相應承擔。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在核心景區內燒制磚瓦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八項規定占道經營的,由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恢復原狀,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由管委會責令改正,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管委會因管理不善造成風景區資源、環境破壞的,由黃山市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二十八條本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讀

《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2017年8月31日黃山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批准,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就這部法規的相關問題向大家逐一說明:
一、齊雲山風景名勝區概況
齊雲山風景區總面積63.97平方公里,範圍涉及休寧縣齊雲山鎮、渭橋鄉以及黟縣漁亭鎮,計12個行政村,1.0624萬人口;核心景區面積13.56平方公里,規劃為月華街、樓上樓、雲岩湖、橫江、南山五大景區,其中山上月華街常住28戶居民130人。
1994年以來,齊雲山風景區先後榮獲國家級風景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國家4A級景區、全國文明景區稱號。齊雲山摩崖石刻列入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齊雲山道樂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齊雲山正全面爭創國家5A級景區。
二、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近年來,齊雲山風景區在宣傳、保護、建設、開發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景區在加快發展進程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和問題隨之日益突出,亟須通過景區立法來加以解決。
1、保護與利用矛盾的問題。隨著齊雲山旅遊不斷發展和遊客不斷增多,旅遊環境壓力在增大,保護資源的原真性與開發旅遊的現實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急需要通過景區立法來明確和規範建設管理。
2、體制管理缺位的問題。齊雲山風景區跨區設定,涉及休寧縣、黟縣13個行政村,風景區行政管理涉及宗教、文物、林業、國土、規劃等多個部門,急需進一步明確景區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相應管理職責,加強景區行政綜合執法與管理。
3、保護管理手段缺乏的問題。國家出台了《風景名勝區條例》,但在實際工作中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夠強。因此,需要有一部屬於景區自己的法規來規範有關各方行為。
4、旅遊開發建設管理的問題。齊雲山風景區目前開發使用面積不到1/5,景區發展和實施景區的擴容是下步重點工作之一,重開發輕保護的矛盾將日益凸顯,景區規劃建設的實施需要依法依規加以規範管理。
三、齊雲山風景區立法背景
制定出台《條例》不僅有它的現實需要,也符合社會大背景,主要表現在:
一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強風景區規範建設管理。省政府辦公廳2016年出台了《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推進設區的市開展風景名勝區立法工作,推動天柱山、齊雲山、巢湖等面積較大、構成複雜的風景名勝區加快制定管理條例。”
二是國家級風景區立法工作已經非常成熟。全國各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都在加強立法工作,有相當成熟的立法經驗。我省黃山和九華山分別在1989年和2002年出台相應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武當山、龍虎山、丹霞山、武夷山等也都相繼出台管理條例,為制定齊雲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提供了借鑑和參考。
三是符合全社會和民眾的呼聲。近年來,齊雲山風景區的建設與發展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視察安徽時還點讚齊雲山,國家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也是非常關注齊雲山。從國家到地方,從專家學者到黎民百姓,從各級人大政協建議與提案到普通百姓的來信留言,從央視媒體、各級報刊、網路到我們身邊微信、朋友圈,齊雲山的一興一衰、一舉一動、一草一木都受到極大關注,齊雲山條例的出台將為今後齊雲山更好的保護與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礎。
四、條例制定過程
2016年,黃山市六屆人大第六次會議期間,休寧縣代表團提出制定齊雲山保護管理條例議案。在《條例》立法程式正式啟動前,休寧縣縣委、人大、政府,齊雲山管委會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主動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機構對接,提前成立起草小組,提交了條例文本初稿。2017年,市人大常委會將《齊雲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列入立法工作計畫。4月,市人大法工委提前介入起草工作,形成了《齊雲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草案)》。6月28日,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一次審議。條例草案經兩次大範圍徵求意見,四次立法座談會、專家論證會討論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初稿,並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徵求意見。在吸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隨後法制委員會對草案修改稿進行了統一審議,形成《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表決稿)》。2017年8月31日,《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經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2017年9月29日,報經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審查,獲得批准。
五、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不分章節,共二十八條,對資源與環境保護、規劃與建設、管理與服務、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做出了規定。
1、第一條至第四條明確了制定《齊雲山條例》的依據、風景區範圍,並規定了保護和管理的原則、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2、第五條明確了管委會和休寧縣、黟縣人民政府應當就風景區資源保護利用中的重大事項建立溝通協調機制。
3、第六條至第八條明確了風景區資源保護對象,分別對風景區內的地形、地貌保護、林木資源、重要景觀資源、水資源的保護作了相應規定,同時就景區開發利用、松材線蟲防控、環境保護等進行規範。
4、第九條至第十九條分別對建設管理、環境衛生管理、景區安全管理、交通管理、景區防火、旅遊管理等作出規定。同時對月華街管理、旅遊經營與服務行為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5、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七條對禁止性行為、限制性行為進行了規定的,並明確了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明確了景區管理機構違反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6、第二十八條規定了條例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各位媒體朋友、同志們。《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的出台,標誌著齊雲山風景區進入有法可依、依法保護和管理的新階段。《條例》要發揮應有的作用,還需要社會各界的熱情參與和大力支持。希望各級各相關部門加強學習宣傳,確保《條例》深入普及;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條例》實施到位;嚴格執法監督,確保《條例》發揮作用。同時,也希望人民民眾積極參與到齊雲山風景區保護的行列里,身體力行地做好齊雲山風景區保護的每一件小事。我們要以《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新的契機,切實加強齊雲山保護意識,理順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努力走出一條既嚴格保護又合理開發和諧共生的發展之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