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安縣

南齊置,北魏置,

南齊置

1、南齊置,屬上庸郡,治所在湖北十堰市域內,梁廢。張培玉先生《十堰建置沿革》謂在竹山與鄖縣境。
2、南齊置,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名黃岡縣,故治在今湖北麻城市西南。

北魏置

北魏正始元年(504)置,為齊安郡治所,故治在今信陽市溮河區東南9公里。隋開皇三年(583)廢郡後,改縣名為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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