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區公安局

加強對全區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全區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鼎城區公安局
  • 地點:鼎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執法部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於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區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區公安警務工作。
2、加強全區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區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畫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3、制定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
4、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
5、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區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對法律、法規規室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枝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7、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8、管理本區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民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9、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區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10、指導、監督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11、負責對全區保全服務公司、內部保全組織、保全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12、負責對全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
14、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區的道路交通秩序。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1、負責局黨政綜合性會議和局領導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
2、負責收集掌握全局各項工作情況,分析、反饋、綜合研判上報各類公安信息,協助局領導對各項工作進行督察督辦。
3、負責文字材料的撰寫,起草綜合性檔案和各類匯報材料,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報告全區治安情況、重大敵情動態和重大公安動態信息。
4、負責公安調研。
5、負責全局公安統計工作。
6、協助局領導對警務工作批示的督辦和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答覆工作。
7、負責110(122、119)報警台和監督電話的值機,隨時接受人民民眾的電話報警、求助和批評投訴,對各類警情的處置進行科學調度,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
8、負責收發、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文印等工作。
9、負責公務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
10、負責行政印鑑管理。
11、負責檔案管理。
12、負責政務公開網本局網頁信息維護更新和公安網本局網頁信息更新。
政工室監督室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局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
2、負責全局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
3、研究擬定符合實際的內部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對全局民警進行精細化管理、考核、考察和獎懲呈報工作。
5、負責全局各單位的人員調配和中層幹部的任免呈報。
6、負責全局民警的警銜呈報、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優撫工作和離退休手續的辦理。
7、負責局黨委會的會務準備和會議記錄以及黨委檔案的擬定、印發。
8、負責全局公安宣傳工作。
9、負責全局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計畫生育等工作及機關黨總支的黨務工作。
10、負責對全局民警執法執紀的監督和違紀案件(問題)的查處。
11、負責接待和受理人民民眾對民警的投訴、舉報、信訪,並負責調查核實工作。
12、負責對全局各單位、部門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下列事項進行督察:
(1)重要的警務部署、措施、活動的組織實施情況。
(2)重大社會活動秩序維護和重點地區、場所治安管理的組織實施情況。
(3)治安突發事件處置的情況
(4)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偵查、調查、處罰和強制措施的實施情況。
(5)治安、交通、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6)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
(7)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和控告申訴的情況。
(8)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的規定情況。
(9)組織管理和警務保障的情況
(10)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其他情況。
13、負責全局內部財物、裝備、基本建設的審計工作。
14、負責牽頭查處各種侵犯民警合法權益的案件,保護民警正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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