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黔西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發〔2002〕13號)檔案精神,黔西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州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審查住房公積金的年度使用計畫和住房公積金申貸工作。
(二)核定州級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督促住房公積金的繳納。
(三)監督受委託銀行按協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業務。
(四)參與編制本行業的發展計畫、投資計畫。
(五)指導、督促各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六)收集、編報各專項資金報表。
(七)負責資產清理、核實、認定和債權債務的清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中心人事、勞資、文秘、檔案、財務、物質、車輛及後勤管理和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治和業務學習、職工培訓的組織安排;負責有關信息聯絡、外事接待、諮詢、會議安排;負責督辦工作和組織、議案、提案的辦理及信訪工作,積極協調、支持和配合中心的業務工作,負責單位次年度工作計畫安排和總結工作。
(二)計畫信貸科
負責全州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貸款、計畫的編制,核定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督促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參與編制本行業發展規劃、投資計畫;指導、督促各市、縣管理部門工作;收集編報各項信息和各項資金報表。
(三)資金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證件的發放,單位財務、信貸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黔西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編制14名,列入州級財政全額預算。其中:事業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部門領導職務職數: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科級職務職數:設科長或副科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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