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海海峽問題

黑海海峽問題

黑海海峽是土耳其境內博斯普魯斯和達達尼爾兩海峽及它們之間的馬爾馬拉海的總稱。它是黑海和地中海之間唯一的交通水道和戰略要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海海峽問題
  • 外文名:question of straits of Black Sea
簡介,演變過程,

簡介

黑海海峽問題question of straits of Black Sea
17世紀末以前,黑海是奧斯曼帝國的內海。1696年俄國沙皇彼得一世攫取亞速,使俄國成為黑海國家之一後,黑海海峽問題便具有國際性質,後又成為東方問題的一部分。

演變過程

黑海海峽問題的演變過程分4個階段。第1階段(1696~1840),沙俄在海峽占優勢。18世紀後期,沙俄發動對土戰爭,侵占黑海北岸大片領土;迫使土耳其於1774年7 月21日簽訂《楚庫克-凱那爾吉和約》,俄國商船獲得自由通行海峽的權利。根據1833年俄土《溫卡爾-伊斯凱萊西條約》,沙俄進一步獲得海峽只對沙俄一國軍艦開放的特權。1833~1840年間,海峽實際上處於沙俄控制之下。第2階段(1841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海峽平時對外國軍艦封鎖,戰時開放與否取決於土耳其。《溫卡爾-伊斯凱萊西條約》締結後,俄、英對海峽的爭奪加劇。1841年 7月13日,英、法、奧、普、俄、土 6國簽訂《倫敦海峽公約》。這是對海峽制度作國際規定的第一個多邊條約,實際上廢除了沙俄的特權。
沙俄在克里木戰爭中失敗。1856年的《巴黎和約》重申1841年《倫敦海峽公約》的原則。1871年《倫敦海峽公約》再次確定海峽對外國軍艦不開放的原則。1878年柏林會議確認《巴黎和約》和1871年《倫敦海峽公約》關於海峽制度的決定仍然有效。1913年德國插手海峽問題,進一步激化俄、德兩國的矛盾。1915年3月12日,沙俄同英國達成《君士坦丁堡和海峽問題秘密協定》,規定戰後俄國有權兼併海峽和君士坦丁堡。隨後法國參加了這一秘密協定。第三階段(1920~1935),平時和戰時任何國家軍艦均可自由通過海峽。十月革命後,蘇維埃俄國政府宣布廢除1915年《君士坦丁堡和海峽問題秘密協定》。1920年協約國一度占領君士坦丁堡,利用其在海峽的優勢對蘇俄進行武裝干涉。1923年 7月24日簽訂的《洛桑協定》(見洛桑會議)規定:平時和戰時一切軍艦可自由通過海峽,僅對軍艦的艘數和噸位作有限限制。蘇俄政府未批准這一協定。第四階段(1936年迄今),蘇聯等黑海國家軍艦平時有權自由通過海峽,非黑海國家軍艦通過則受一定限制。在土耳其政府建議下,1936年召開蒙特勒會議,討論修改《洛桑協定》。會上,土耳其代表力爭海峽對任何國家軍艦封閉。英國代表堅持要求將黑海視為國際公海,反對對非黑海國家軍艦通過海峽作任何限制。同年7月20日簽定《蒙特勒公約》,規定黑海國家平時有權自由通過海峽;非黑海國家派遣進入黑海的軍艦類型、噸位和在黑海停留時間則受到限制;交戰國軍艦不得通過海峽;如土耳其參戰或受到戰爭威脅時,有權允許或禁止任何軍艦通過海峽。1945年 8月,蘇聯政府要求土耳其政府同意在兩海峽建立軍事基地以及土、蘇共同組織海峽防禦。1950年土耳其政府宣布拒絕蘇、土共管海峽的要求。《蒙特勒公約》仍然是關於海峽制度的現行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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