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體芳

黃體芳

黃體芳(1832—1899),字漱蘭,號蓴隱,別署瘦楠、東甌憨山老人,人稱“瑞安先生”,瑞安縣城(今羅陽鎮)人,鹹豐元年(1851)舉人,同治二年(1863)進士,與兄黃體立、子黃紹箕、侄黃紹第、侄孫黃曾銘一門五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後累官至內閣學士、江蘇學政、兵部左侍郎、左都御史,後主講於金陵文正書院。晚年參加強學會,主張變法圖存。是維新派人物,支持康有為變法,頻上書言時政得失。因彈劾李鴻章,忤旨,被降職為通政使。著有《漱蘭詩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體芳
  • 別名:蓴隱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羅陽鎮
  • 出生日期:1832
  • 逝世日期:1899
  • 職業:清朝官員
  • 主要成就:官至內閣學士
    江蘇學政
    兵部左侍郎
    左都御史
  • 代表作品:《漱蘭詩葺》
人物生平,黃體芳聯集,《二木》詩斥腐官,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人物介紹黃氏歷朝為官,清廉耿直,注重氣節。頻頻上書言時政得失,糾彈大臣失職,直聲震中外,與寶廷張佩綸張之洞有“翰林四諫”之稱。反對外交上的投降,指斥內政中的腐敗,與子紹箕、侄紹第都是翰林出身的“清流”健將。中日甲午戰爭期間,上封事者“多以稿就正,每為之手定。”1895年講金陵文正書院,旋參加上海強學會。創辦江陰南菁書院
江陰人民政府、南菁中學捐贈銅像落戶故居江陰人民政府、南菁中學捐贈銅像落戶故居

黃體芳聯集

東林講學以來,必有名世;
黃體芳
南方豪傑之士,於茲為群。
題江陰南菁書院講堂,
人言為信,我始欲愁,仔細思量,風吹皺一池春水;
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如何結局,浪淘盡千古英雄。
題南京莫愁湖勝棋樓,
七十子六藝兼通,文學溯薪傳,北方未先於吳會;
九百里群英畢萃,禮儀表茅麓,東林以後有君山。
題江陰南菁書院講堂,
於要官、要錢、要命中,斬斷葛藤,千年試問幾人比;
文正文襄、文忠後,開先壁壘,三老相逢一笑雲。
清慎勤三字傳家,知君宦囊蕭然,唯有西台留諫草;
詩書畫一朝絕筆,令我征帆到此,不堪東閣吊官梅。
挽揚州知府何金壽
廉吏可為乎?只留半壁圖書,與兩袖清風,分貽兒輩;
老夫既耄矣,剩有病女涕淚,隨大江流水,灑到君前。
挽知府王仁堪
男兒死耳又奚言,若論唐室元勛,四百戰功名豈輸郭李;
父老談之猶動色,但吁揚州都督,億萬年魂魄永鎮江淮。
題無錫張睢陽廟,
無餉又無援,臨淮張樂,彭城擁兵,嘆偏隅坐困將才,自古英雄千眾忌;
能文斯能武,操筆成章,誦書應口,幸試院近依公廟,至今靈爽牗諸生。
題無錫張睢陽廟,
東西漢,南北宋,儒林文苑,集大成於二先生,宣聖室中人,吾黨未容分兩派;
十三經,廿四史,諸子百家,萃總目至萬餘種,文宗江上閣,斯樓應許附千秋。
題江陰南菁書院藏書樓

《二木》詩斥腐官

光緒十七年(1891),黃體芳未到致仕之年“乞骸”退職(病退),寓居京城,後又返鄉蟄居故宅。此時,他已是“身不在位,不謀其政”的致仕京官,但他依然銳氣不減,十分關注時局,於光緒廿四年四月,抱病寫下了名曰《二木嘆》的排律(隱喻兩個庸才庸官,即指山東巡撫張汝梅和都察院御史徐樹銘,該兩人名字中的“梅”字和“樹”字皆帶木字傍,故稱“二木”)。
附《二木嘆》:
泰山從古無頹時,梁木從古無壞期。天為萬世建師表,隆化原不區華夷。鶴而軒,猴而冠,鬼蜮而人面,猥以樗材竊恩眷。平生亦觧談詩書,肝腸逎隨桀犬變。豈不聞,屏翰固本如苞桑,況復泮林密邇鴞所翔。豈不聞,柏署蘭台翼風教,況復中興乾楝推三湘。咄哉單鷹覬吾士,非直蓬萊失左股。彼絕日月夫何尤,斯文種子忘其祖。我朝雖曰虛無人,那堪大道叢荊榛。束髮兒童發上指,恨不匍匐逹帝宸,吁嗟乎!通家絕交辱柱下,蠢頑更有桓司馬。幸賴孤桐峙朝陽,還求大木支大廈。我思南山有竹逹革深,衛公之靈震古今。何不先射雙木偶,更拔長劍誅其心。——摘自《黃體芳集》

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四百四十四·列傳二百三十一
黃體芳,字漱蘭,浙江瑞安人。同治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日探討掌故,慨然有經世志。累遷侍讀學士,頻上書言時政得失。晉、豫飢,請籌急賑,整吏治,清庶獄,稱旨。時議禁燒鍋裕民食,戶部覈駁,體芳謂燒鍋領帖,部獲歲銀三萬,因上董恂奸邪狀,坐鐫級。
光緒五年三月,惠陵禮成,主事吳可讀為定大統以尸諫。詔言:“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後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吳可讀所奏,前旨即是此意。”於是下群臣議,體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語,止有恪遵,更有何議?乃激烈者盛氣力爭,巽畏者囁嚅不吐,或忠或謹,皆人臣盛節,而惜其未明今日事勢也。譬諸士民之家,長子次子各有孫,而自祖父母視之則無異。然襲爵職必歸之長房者,嫡長與嫡次之別也。又如大宗無子,次宗止一嫡子,然小宗以嫡子繼大宗,不聞有所吝者,以仍得兼承本宗故也。唯君與民微有不同。民間以嫡子繼大宗,則大宗為主,本宗為兼。天潢以嫡子繼帝系,則帝係為主,本宗可得而兼,親不可得而兼。若人君以嫡子繼長支,則固以繼長支為主,而本宗亦不能不兼。蓋人君無小宗,即稱謂加以區別,亦於本宗恩義無傷。此兩宮意在嗣子承統,慈愛穆宗,亦即所以慈愛皇上之說也。今非合兩統為一統,以不定為豫定,就將來承繼者以為承嗣,似亦無策以處之矣。試思此時即不專為穆宗計,既正名為先帝嗣子,豈有僅封一王貝勒者乎?即不專為皇上計,古來天子之嗣子,豈有以不主神器之諸皇子當之者乎?即僅為穆宗計,皇上可如民間出繼之子乎?即僅為皇上計,穆宗可如前明稱為皇伯考乎?夫奉祖訓,稟懿旨,體聖意,非僣。先帝今上皆無不宜,非悖。明其統而非其人,非擅。論統系,辨宗法,正足見國家億萬年無疆之庥,非乾犯忌諱。此固無意氣可逞,亦無功罪可言也。”疏入,詔存毓慶宮。自是劾尚書賀壽慈飾奏,俄使崇厚誤國,洪鈞譯地圖舛謬,美使崔國英赴賽會失體,皆人所難言,直聲震中外。
七年,遷內閣學士,督江蘇學政。明年,授兵部左侍郎。中法事起,建索還琉球、經畫越南議。十一年,還京,劾李鴻章治兵無效,請敕曾紀澤遄歸練師,忤旨,左遷通政使。兩署左副都御史,奏言自強之本在內治,又歷陳中外交涉得失,後卒如所言。十七年,乞休。二十五年,卒。子紹箕、紹第,並能承家學,而紹箕尤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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