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真(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黃真,曾任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5年9月11日,中共韶關市紀委決定給予黃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違紀調查,違紀處理,立案偵查,

違紀調查

經查,黃真在武江區鄉鎮任職期間,工作瀆職,對轄區內土地徵用過程中變更地類和面積虛增套取征地補償款的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

違紀處理

黃真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議和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此前,司法機關已對黃真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

立案偵查

日前,韶關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韶關市武江區副區長黃真(副處級)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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