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撥船

船名。黃河撥運漕糧用船。額設三百隻,交山陽、清河二縣分別經管,每年開印後,齊集河口由總漕逐船查驗點收,聽候撥運。

撥船每隻額設船戶一名, 由該管地方官遴選, 給予腰牌,填注姓名、年貌、住址及船隻號數,以杜頂冒。並由船戶十人連名互保,造冊送部存案。凡撥船齊集河口後,空閒時,船戶每名日給飯食錢四十文,派令江蘇、浙江等省各幫攤解給發。每撥重運過完後,準其攬載貨物,以資養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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