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奇(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小池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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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新奇,曾任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小池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所長。

2026年1月,黃新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新奇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小池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5年11月訊息,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小池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所長黃新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太湖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6年1月,太湖縣紀委監委對太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小池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所長黃新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新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夥同他人騙取公款且侵吞公款用於個人開支。
黃新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太湖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新奇開除黨籍處分;由太湖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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