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監察局

黃山市監察局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機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省、市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監察局
  • 目的:落實上級監察機關決定
  • 職責簡介: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等
職責簡介,內設機構,

職責簡介

(二)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示、規定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全市性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專項治理;查處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
(四)負責作出關於維護政紀的決定,制定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國家公務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市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五)會同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區縣黨委、政府,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區縣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負責監察局派駐市直各部門監察室主要負責人的提名、考察,並提出調整、交流和任免意見,審核市直有關單位內設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
(六)承辦省監察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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