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鈞(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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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鈞(1900~1928),又名大經,字秉和,廣東陽山縣七拱鎮四方樓村人。少年時聰明勤奮,思想要求進步,讀書成績超群。民國14年(1925)考 入廣州政法專業學校,於同年6月23日,大鈞參加廣州各界十多萬人示威遊行,後考入中山大學預科班,抗議帝國主義製造“五卅慘案”。在廣州組織“陽山縣留省同學會”,並被公推為特派代表。民國15年(1926)3月,大鈞擔任國民黨陽山縣黨部的籌備員,貫徹執行廣東省第二次農民代表大會“中國民族運動必須 有廣大農民民眾參加”的決議。建立“陽山縣農民協會”,組織塔坑、松榮、暗浪陂、通儒、雷公坑等地農民及縣城師生、居民參加集會、示威遊行,提出“打倒土 豪劣紳”、“打倒貪官污吏”、“改造烏煙瘴氣之陽山”的口號。民國16年(1927)12月11日,大鈞參加張太雷葉挺葉劍英周文雍等領導的廣州起義,浴血奮戰三晝夜,不幸被捕。大鈞被敵人打得遍體鱗傷,堅貞不屈。民國17年(1928)5月,被國民黨殺害。他是陽山縣最早的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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