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人事局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人事工作的綜合調研和人事政策法規的宣傳,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人事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檔案、機要保密、接待、文印、綜合治理、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員配備和工作人員考核、培訓、任免、交流、晉升工資、保險福利、獎懲、退休等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廉政情況,對違紀人員進行查處;制訂並組織實施機關行政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陽苗族自治縣人事局
  • 局 長:滕建學
  • 工作機構:辦公室
  • 下屬機構: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領導成員及分工,工作機構及職責,

領導成員及分工

局 長:滕建學
職 責:主持全局工作
黨組書記:田定群
職 責:主管黨務工作
副局長:戴枝生
職 責:協助局長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才交流、為農為企業服務、人事和老乾工作
副局長:向青美
職 責: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軍轉安置、退管、財務、計畫生育和婦女工作
副局長:龔 泉
職 責:協助局長分管工資福利、行政執法、綜合治理、建整扶貧、新農村建設和為民辦實事考核工作
紀檢組長:張水霞
職 責: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工作

工作機構及職責

公務員管理股:組織實施全縣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縣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及股級(含股級)以下職數的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優秀人才的錄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鍛鍊;指導全縣機關工勤人員的聘用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承辦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行政獎勵、懲戒工作,負責縣直各系統全縣性行政獎勵審批工作,承辦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門、國務院工作部門獎勵的集體與個人審核、呈報工作;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組織指導全縣人事信息系統建設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綜合、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組織實施人事爭議仲裁。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加掛“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以及職稱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新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工作,承辦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專項獎勵資金和有關科研經費的資助工作;負責在全縣實施“縣鄉村實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及事業單位職員、工勤人員的聘(任)用、考核、辭職辭退等工作;負責智力引進、來麻工作專家、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
軍轉幹部安置與教育培訓股(加掛“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編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
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擬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計畫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事業務培訓和新錄用的國家工作人員、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初級培訓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對行政學校培訓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流動調配及工資福利股(加掛“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承辦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縣直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擬定;指導全縣人才流動與人才市場建設工作,擬定全縣人才市場與人才流動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政策;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工資基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崗位考核;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的政策法規;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更改以及因工(公)傷致殘的認定及待遇確定的審批工作;負責縣直機關福利費管理工作。協調指導退休(退職)人員的綜合管理、服務工作。
下屬機構及職責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才交流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人才交流、開發和人才市場的綜合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企業單位幹部(含聘用制幹部)辭職、辭退的審批工作;負責管理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為流動人員代辦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黨團組織關係接轉,計畫生育管理,養老保險以及出國等手續;負責除公務員及參照執行公務員制度單位人員之外的人才培訓;負責人才流動的爭議、仲裁和調解事宜;負責對非政府人事部門的人才交流機構、用人單位發布招聘人才廣告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才交流開發,為“五大”畢業生(含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以及社會閒散科技人員的啟用創造便利條件,並承辦有關手續等職能。
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站:貫徹黨和政府關於國家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各項具體規定,並負責綜合管理、協調服務。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縣直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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