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氨基葡萄糖顆粒,適應症為全身所有部位的骨關節炎的治療和預防,包括膝關節、髖關節、脊柱、肩、手和手腕、踝關節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氨基葡萄糖顆粒
- 藥品類型:OTC乙類
- 用途分類: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
成份,性狀,作用類別,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藥理作用,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氨基葡萄糖。
性狀
顆粒劑。
作用類別
本品為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關節炎的治療和預防,包括膝關節、髖關節、脊柱、肩、手和手腕、踝關節等。
規格
0.48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24克~0.48克,一日3次,或遵醫囑。一般療程4~12周,如有必要在醫師指導下可延長服藥時間。每年重複治療2~3次。
不良反應
罕見輕度的胃腸不適,如噁心、便秘、腹脹和腹瀉;有些病人可能出現過敏反應,包括皮疹、瘙癢和皮膚紅斑。
禁忌
對氨基葡萄糖過敏的病人。
注意事項
1. 本品宜在飯時或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道不適,特別是有胃潰瘍的患者。
2.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藥後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3. 用藥一療程後,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4.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懷孕3個月內避免服用該藥物。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藥後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3. 用藥一療程後,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4.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懷孕3個月內避免服用該藥物。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應在嚴密的醫療監督下服用,懷孕頭三個月內避免服用該藥。
藥理作用
本品為天然的氨基單糖,是人體關節軟骨基質中合成蛋白聚糖所必需的重要成分。只有保持軟骨的完整性,才能發揮關節軟骨的生理功能。正常情況下,氨基葡萄糖通過葡萄糖的氨基化來合成,但當骨關節發生炎症時,氨基葡萄糖的合成受損或患者失去製造足夠的氨基葡萄糖的能力,從而導致軟骨變性和關節破壞。本品對關節軟骨有親和力,可彌散到關節軟骨基質,達到軟骨細胞,補充軟骨基質蛋白聚糖合成所需物質,刺激和恢復透明質酸和蛋白聚糖的生物合成,從而阻斷骨關節炎的病理過程,延緩疾病的進展。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90%被吸收,口服吸收後通過生物屏障迅速彌散到血液,並分布到各個組織和器官,特別是肝臟、腎臟和關節軟骨,4小時血藥濃度達到峰值,血漿蛋白結合率少於10%,服藥後1-8小時,在肝、腎、胃壁、小腸、腦、骨骼、肌肉和關節軟骨均可測出濃度遞增的氨基葡萄糖,24小時後該成分下降。本品在肝臟代謝。先代謝為較小的分子,最終代謝為二氧化碳。本品口服量的10%隨尿排泄,11%隨糞便排出,其餘部分以二氧化碳形式經呼氣排出。
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定期檢測肝身功能。本品最好在進食時服用。
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定期檢測肝身功能。本品最好在進食時服用。
貯藏
密封。
包裝
鋁塑袋,0.4g*21袋/盒(7天量),150盒/件;0.4g*30袋/盒(10天量),150盒/件;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局頒標準YBH02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