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公所

鹽政公所是清朝末年設立的鹽務管理機構,於宣統二年(1910年)在兩廣、四川及雲南地區成立。其中,兩廣鹽政公所為官督商辦機構,旨在加增新餉,初設正副鹽督各一員,宣統三年八月改稱總辦、幫辦;雲南鹽政公所於宣統三年併入鹽法道衙門分科辦事;四川鹽政公所設於鹽道署內,同樣分科治事。

基本介紹

  • 設立時間:宣統二年(1910年) 
  • 所屬朝代:清代 
  • 設立地區:兩廣、四川、雲南 
  • 機構類型:鹽務管理機構 
機構設定,兩廣鹽政公所,雲南鹽政公所,四川鹽政公所,

機構設定

兩廣鹽政公所

兩廣鹽政公所採用官督商辦形式,旨在加增新餉。初期設有正副鹽督職位,後於宣統三年八月改稱總辦和幫辦。

雲南鹽政公所

雲南鹽政公所於宣統三年(1911年)併入鹽法道衙門,改為分科辦事制度。

四川鹽政公所

四川鹽政公所則設立於鹽道署內,同樣實行分科治事制度。
鹽政公所是清政府在宣統二年(1910年)為加強鹽務管理而在兩廣、四川及雲南設立的專門機構。其中,兩廣鹽政公所為官督商辦機構,旨在加增新餉,初設正副鹽督各一員,宣統三年八月改稱總辦、幫辦;雲南鹽政公所於宣統三年併入鹽法道衙門分科辦事;四川鹽政公所設於鹽道署內,同樣分科治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