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鳳記

鳴鳳記

《鳴鳳記》,明代戲曲作品,大約寫於隆慶年間(1567~1572)。《鳴鳳記》的作者,毛晉六十種曲》和《古今傳奇總目》等書認為是王世貞焦循劇說》和《曲海總目提要》等書認為是王世貞及其門人、門客。呂天成曲品》等書則把《鳴鳳記》列為無名氏作品。全劇41出。作者把夏言等反對嚴嵩的十位大臣稱為“雙忠八義”,把他們前仆後繼的鬥爭精神喻為“朝陽丹鳳一齊鳴”。作者在嚴嵩之子嚴世藩伏誅不久,就把這場震動朝野的政治事件搬上舞台,反映了人民強烈的愛憎,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鳴鳳記
  • 性質:戲曲文學作品
  • 創建年間:1567-1572
  • 年代:明朝
劇情,作品特點,

劇情

明嘉靖朝丞相夏言,為了收復被異族侵占的失地--河套,派都御史曾銑領命制三邊,但曾慮朝中權貴從中作梗,難成大計。夏多加慰勉。曾督兵赴邊後,受嚴嵩指使的總兵仇鸞和兵部尚書丁汝夔都拒絕發兵援助曾銑。
嚴嵩竊居相位後,與其子世蕃總攬朝政,群臣也多趨炎附勢。乘嚴嵩壽時大加獻媚的刑侍曹趙文華,被升為通政。嚴嵩為排擠夏言,先排除曾銑。
兵部車駕司主事楊繼盛上奏參奏仇鸞叛逆大罪。在部院議事的會上,夏言力言收復河套,嚴嵩認為中華疆域廣大,河套不足惜,並認為曾銑是罪魁,要先斬曾,於是嚴嵩指使心腹劾曾剋扣軍餉,妄動失機。並妄加罪名於夏言,讓內臣在皇帝面前進讒言。曾、夏均遭斬首,夏氏全家遠徙廣西。夏家老僕朱裁為保夏家後嗣,把已懷有五個月身孕的夏妾蘇賽瓊連夜送往杭州,為杭州秀才鄒應龍之妻沈氏收留於家中桑園。
夏夫人在去廣西途中,在宣山驛遇貶此為驛丞的楊繼盛。楊知夏家不幸事,悲痛交加,即備車轎送夏夫人至徙地廣西全州,並致書馬平縣舉人張,請求其關照夏老夫人。
不久,仇鸞陰謀敗露,楊被升為兵部武選司員外郎。楊為除奸黨,彈奏嚴嵩無道,燈下草本,寫得手指流血仍不止,置身家性命於度外。
這一言辭激切的奏章,激怒了皇帝。楊被斬首,夫人張氏也於刑場自刎,幼子與家奴被遠徙外地。此時東南沿海倭寇猖獗,嚴嵩等卻對此不聞不問,日日尋歡逐樂。
嘉靖旨命嚴治倭寇,嚴不舉薦親信趙文華升兵部尚書,總統江南水陸,督兵剿倭,而趙無能,只會坑害沿海百姓,殺戮良民冒功邀賞。
大比新科,臨安鄒應龍和莆田林潤兩結義兄弟雙雙高中。這兩人師事翰林學士郭希顏,一向景仰夏、楊之忠誠,二進士與師三人一同拜謁夏與楊繼盛夫婦的靈墓,為嚴世蕃仇視。
嚴世蕃與監察御史鄢懋卿定計,讓鄒塞外巡邊,林出使雲南,想以此置二人於死地。郭因彈劾嚴氏謀害易家事被賜死江西老家。郭舉薦易生往塞外投奔鄒應龍。鄒應龍巡邊至榆林,逢見因劾奏嚴氏父子被貶此戍邊的兵部郎中張□,張原籍廣西,易乃夏夫人之侄。鄒即令易、張二人同赴廣西,照顧夏夫人,等待赦命下。
不久,回京的鄒應龍與刑部給事孫丕揚同上本奏,彈劾嚴氏父子罪惡,已失帝寵的嚴氏父子及其黨羽作群鳥散,趙文華因暴飲而死,鄢因疽發而亡,嚴嵩被放歸江西老家,嚴子世蕃充軍南雄衛。
升任南道御史的林潤,查得回藉的嚴嵩仍橫行鄉里,嚴世蕃也抗命不去南雄,即本奏朝廷,終將世蕃腰斬,嚴嵩收禁。妻孥家產抄沒。鄒、林升為都御史,忠臣得到褒封。
作者把夏言等反對嚴嵩的十位大臣稱為“雙忠八義”,把他們前仆後繼的鬥爭精神喻為“朝陽丹鳳一齊鳴”。作者在嚴嵩之子嚴世藩伏誅不久,就把這場震動朝野的政治事件搬上舞台,反映了人民強烈的愛憎,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現有《六十種曲》本和《古本戲曲叢刊》初影印汲古閣原刊本。

作品特點

在明代戲曲發展史上,以當代重大政治鬥爭題材入戲,《鳴鳳記》是一部代表作它對後來李玉清忠譜》和孔尚任桃花扇》等劇的創作有明顯的影響。
《鳴鳳記》的作者從時間跨度長、人物眾多、頭緒紛繁的史實中,提煉出5個典型事例,組成戲劇衝突,並塑造了許多憂國憂民、剛正不阿、臨危不懼的忠義之士形象。《吃茶》、《寫本》、《劾》、《斬楊》幾齣戲,把楊繼盛在生死攸關的嚴重關頭與嚴黨面對面的鬥爭所表現的大義凜然、威武不屈的氣節,描寫得頗為成功。劇中一些反面人物,在作者筆下也被刻畫得較為盡致,從而暴露了明王朝政治的黑暗腐敗。
《鳴鳳記》打破了戲曲作品以生、旦為主的格局。在長達41出的全劇中,生(楊繼盛)、旦(張氏)的戲在第15出就結束了。這是明代戲曲中一種頗為特殊的處理。《鳴鳳記》的缺點在於人物性格的刻畫比較粗糙;前後情節處理有不少雷同之處;語言多用排偶,不夠通俗流暢。
《鳴鳳記》原文閱讀詳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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