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泉區農林畜牧局

根據《中共鳳泉區委鳳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鳳泉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鳳文〔2010〕34號)精神,設立鳳泉區農林畜牧局,為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泉區農林畜牧局
  • 地點:鳳泉區
  • 國家:中國
  • 釋義: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職責調整

1、將區農林局承擔的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全區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管;負責區域內野生動植物管理;負責農業行政執法,負責管理業務事業單位的職責,區畜牧局承擔的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全區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負責畜產品產地檢疫、市場檢疫等職責,整合劃入區農林畜牧局。
2、取消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訂全區農業、畜牧業、林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3、負責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宣傳、普及等,提供農業技術及農產品市場信息,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指導農業生產。
4、負責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制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
5、承擔參與制訂全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及產業結構政策和產業區域政策;研究制訂全區農村經濟結構方案,並組織實施。
6、負責監督、指導、協調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政策,落實國家補貼、農村金融信貸等惠農政策。
7、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管理、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負責對農業承包契約糾紛進行調解、仲裁;負責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
8、負責區域內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獸藥等農資市場的監管,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負責區域內林木採伐限額的編制及林木採伐的審批,負責全區農業的行政執法工作。
9、負責農村環境保護、農業資源和農村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全區農業區劃工作;參與村鎮建設規劃。
10、負責農業科技推廣普及工作,有計畫地組織農業科技情況、科技人才、科技信息的交流活動以及農村科技組織建設。
11、負責組織、協調鳳凰山森林公園、礦山公園的建設與管理,代管長嶺山農場。
12、負責組織、督查全區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維護林業生態安全。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督查催辦、接待、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建議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等工作;擬定年度工作總結、工作意見以及制定、完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發展規劃與人事資金管理股
編制農業發展的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管各類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編制預、決算;對局管資金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收支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參與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農村信貸、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等政策研究制定和調整工作;負責組織建立農業項目庫,負責農業項目申報與管理,組織重點項目的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專業人才的職稱評聘、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系統人事勞動統計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會工作。
綜合股
負責協調農業、林業、畜牧業、農村經濟管理等各業務站所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業生產中重大技術措施,確保農業持續健康發展;負責農業、林業、畜牧業生產情況的收集與通報,全面掌握農村經濟發展動態、綜合分析、預測、檢測農村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拔;負責指導種植業、畜牧養殖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組織實施品牌農業發展戰略和高效示範園區建設,參與組織大型農事活動,抓好農業典型示範。負責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的專項治理。負責全區農村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和節能工作;負責全區農業資源調查評價及其區劃工作,監測全區農業資源消長動態,編制區域性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協調鳳凰山森林公園建設和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農業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和農業行政執法,做好行政執法檔案的規範、收集、整理;負責政務公開和農業契約管理及農業契約糾紛仲裁。

下屬單位

農業畜牧產業發展辦公室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與涉農部門聯繫,向區委區政府提供農業產業化運行情況,並提出建議。
2、參與研究全區農業產業化發展戰略、總體布局和產業政策,協調、指導全區農業產業化運行、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了解並反映農業產業化工作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對農業產業化工作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
3、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庫建設,做好項目申報、審查、組織專家論證、推薦上報等工作。
4、協調、指導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進程。負責龍頭企業的篩選、推薦和運行監測。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的建設和運行監督管理工作。
5、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農業產業化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審查、申報和項目的督促、檢查、驗收工作。協調解決農業產業化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6、按時上報上級農業產業化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同時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局領導安排的其它事項。
新鄉市鳳凰山森林公園鳳泉區管理站
1、按照《總體規劃》和市委《決定》的要求,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區兩級指揮部的領導下,研究制定鳳凰山森林公園建設規劃、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和有關政策,對整個森林公園的建設任務實施具體指導和管理。
2、負責搞好新鄉市義務植樹基地的配合、協調工作,承擔新鄉市義務植樹基地造林綠化任務,組織招投標和監督、檢查、驗收,確保造林質量。
3、負責鳳凰山森林公園項目申報、資金爭取和招商引資工作,搞好鳳凰山周圍沿環山路以內的鳳凰山森林公園建設和旅遊開發,對各景點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
4、定期分析研究鳳凰山森林公園建設進展情況,調查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有關問題。
5、協調各部門為鳳凰山森林公園創造環境,提供政策、資金、法規等方面的支持與服務。
6、受區委、區政府委託,對涉及鳳凰山森林公園建設的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進行督察,搞好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宣傳報導等工作,及時通報建設目標完成情況。
7、負責制定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計畫,落實監管措施,搞好內部財務管理。
8、加強安全生產和施工管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9、及時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鳳泉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負責組織抓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法制意識。
2、負責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安全督查、森林火災報告和責任追究等制度。
3、負責組織實施對鄉(鎮)長和林業站站長、森林消防隊員及村級森林防火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每年組織培訓2次以上。
4、負責森林防火裝備建設和管理工作,搞好防火器材、設備的保管和維護,及時補充和更新,提高森林防火隊伍的預防和補救能力。
5、負責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和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建設,加強重點林區巡防,完善森林防火預防、預警科學管理體系。
6、建立健全、嚴格執行領導分片包乾責任制,加強林區火源管理,制定防撲預案,控制火災的發生和漫延。
7、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的聯繫,建立信息反饋和滅火救援聯動機制。
8、負責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承擔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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