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

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

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北魏,志石高64cm,寬64cm。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墓誌刻石。志蓋3行9字,篆書體;志石28行768字,正書體。志蓋提環已失。志石前有題首,中為志文,後綴志銘。刊刻內容追敘於景祖父於洛拔、父親於烈在朝廷的顯赫地位、其族屬及其本人的官職履歷與宦績。錄文:(志蓋):魏故武衛於公之墓誌。(志文):魏故武衛將軍征虜將軍懷荒鎮大將恆州大中正於公墓志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
  • 年代:北魏
  • 類別:墓誌刻石
簡介,詳細介紹,

簡介

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北魏,志石高64cm,寬64cm。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墓誌刻石。志蓋3行9字,篆書體;志石28行768字,正書體。志蓋提環已失。志石前有題首,中為志文,後綴志銘。刊刻內容追敘於景祖父於洛拔、父親於烈在朝廷的顯赫地位、其族屬及其本人的官職履歷與宦績。據《魏書·於栗磾傳》載,于氏自於栗磾四世貴盛,一皇后,四贈三公、領軍、尚書令,三開國公。於景本人自司州從事遷步兵校尉、寧朔將軍、高平鎮將。曾因貪殘受納為御史中尉王顯所彈,後逢赦免。於景的二兄於忠曾經在朝野權傾一時,忠死後,於景為武衛將軍。因謀廢元叉,被黜為征虜將軍、懷荒鎮將。及蠕蠕主阿那瑰叛亂,鎮民固請糧廩,而景不給。鎮民不勝其忿,遂反叛,執縛景及其妻,拘守別室,加以毀辱,月余,乃殺之。於景墓誌保存完整,為北朝墓誌中的精品。此志內容與史籍所載互有詳略,可互為參照。1919年河南洛陽伯樂凹村西出土。

詳細介紹

錄文:(志蓋):魏故武衛於公之墓誌。
志文:魏故武衛將軍征虜將軍懷荒鎮大將恆州大中正於公墓志銘。
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魏恆州大中正於景墓誌
祖拔,尚書令、新安公;父烈,車騎大將軍、領軍將軍、太尉公、鉅鹿郡開國公。夫人元氏,東陽公主,汝陰王女。長息貴顯,司徒府參軍事;次息建宗。君諱景,字百年,河南洛陽人也。祖尚書以佐命立功,父太尉以變厘著積。君稟長川之溢源,資高岳之餘峻,志度英奇,風貌閒遠,年十八,辟司州主薄,升朝未幾,玉響忽流,九皋創叫,聲聞已著。解褐積射將軍,直後,宿衛一年。父太尉薨,君孝慕過禮,殆至窮滅於後。主上以君昔侍禁闈,有匪解之勤,世承風節,著威肅之操,復起君為步兵校尉,領治書侍御史。君以麤斬在躬,號天致讓,但以帝命屢加,天威稍切,遂割罔極之容,屳就斷恩之制。及至,蒞事獻台,則聰馬之風允樹,朝直西省,夙夜之聲克顯。至永平中,除寧朔將軍、直寢、恆州大中正,從班例也。至延昌中,朝廷以河西二鎮,國之蕃屏,總旅率戎,寔歸英桀,遂除君為寧朔將軍,薄骨律、高平二鎮大將。君乃撫之以仁恩,董之以威信,遂能斷康居之左肩,解凶奴之右臂,西北之無虞者,寔君是賴。逮神龜二年,母后當朝,幼主蒞正,爪牙之寄,實儗忠節,復征君為武衛將軍。致乃職司鉤陣,匪躬之操唯章。總戟丹墀,折衝之氣日遠。及正光之初,忽屬權臣竊命,幽隔兩宮,君自以世典禁旅,每濟艱難,安魏社稷者,多在於氏,即乃雄心內發,猛氣外張,遂與故東平王匡謀除奸醜,但以讒人罔極,語泄豺狼,事之不果,遂見排黜,乃除君為征虜將軍、懷荒鎮將,所謂左遷也。君雖不得志,如去,聊無憤恨之心,尤能樹德沙漠,綏靜北蕃,使胡馬不敢南馳,君之由也。至正光之末,限滿還京,長途未窮,一旦傾逝,以孝昌二年歲次丙午六月遘疾,暨十月丁卯朔八日甲戌薨於都鄉谷陽里。即以其年十一月丙申朔十四日己酉窆於北芒山之西崗太尉公之陵,禮也。若夫蕭蕭壟樹,杳杳玄堂,刊茲幽室,千齡未央。其辭曰:
幽蘭有根,將相有門。皎皎夫子,壘構重原。
世作鷹揚,迭司納言。沒如不朽,清風猶存。
覺覺時英,昂昂秀儁。入翼台省,出撫邦鎮。
馬收威,白珪取信。方響金聲,比德玉潤。
霜心內發,武德外雄。當朝正色,臨難匪躬。
威潛塞馬,猛遏胡風。如何不淑,未百已終。
龜筮既戒,吉日唯良。龍軒且引,馬齊行。
泉門窈窈,大夜芒芒。舍彼瓊室,宅此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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