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連國,男,1962年11月11日出生,山東省淄博市人,曾任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高炳東村黨支部書記。
2024年9月27日上午,高連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連國
- 籍貫:山東省淄博市
-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11日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2007年11月,高連國任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高炳東村村委會主任,開始把持、控制基層政權。
2011年3月,任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高炳東村黨支部書記。
2014年至2018年間,高連國為擴大非法影響、樹立非法權威、獲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劉榮朋、呂波、趙英超等有犯罪前科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逐步樹立惡名。
人物事件
高連國曾因盜竊、非法買賣爆炸物被判處刑罰。2018年,王希濤因敬畏高連國在當地的惡名,投靠高連國,二人以王希濤控制的山東康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承攬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及周邊的綠化、復墾、平整等工程,由王希濤出資,高連國負責協調關係和承接工程,獲利均分。
2019年2月以來,高連國因有犯罪前科先後被免去高炳東村兩委職務,但高連國蔑視黨紀國法,非法操縱高炳東村兩委聘任其擔任“村兩委顧問”,村里大小事務仍由其一人說了算,繼續把持、控制基層政權。2019年底,被告人高連國、王希濤陸續籠絡被告人劉榮朋、高國剛、高寶、高振輝、王麗娜、趙英超、邢楷文、高沖等十餘人加入康洲公司。因高國剛不服從王希濤的領導,高連國、王希濤專門召集劉榮朋、高國剛、高寶、高振輝等骨幹成員召開會議,要求組織成員必須服從高連國和王希濤的領導、安排,確立了二人的組織、領導地位,逐步形成了以高連國為組織、領導者,王希濤為領導者,劉榮朋、高國剛、高寶、高振輝等人為骨幹成員,王麗娜、仇傳利、趙英超等人為積極參加者,邢楷文、靳聖奎、高沖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24年9月27日上午,淄博中院依法對被告人高連國等2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竊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法採礦罪、洗錢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非法拘禁罪、職務侵占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高連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