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畫(2015-2018年)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畫(2015-2018年)》是教育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有關要求,推動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而編制的《行動計畫》。

《行動計畫》是今後一個時期高等職業教育戰線貫徹2014年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有關要求,深入推進改革發展的路線圖,各地要高度重視,優先保證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畫(2015-2018年)
  • 發布單位:教育部
制定過程,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任務舉措,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督查,營造良好環境,

制定過程

2015年9月8日,教育部發布了《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畫(2015-2018年)》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行動計畫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有關要求,創新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希望通過3年的建設,實現高等職業教育整體實力顯著增強、人才培養質量持續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升、高等教育結構最佳化成效更加明顯的目標,從而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日臻完善。
2015年10月19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有關要求,推動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教育部編制了《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畫(2015-2018年)》。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服務“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適應需求、面向人人,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推動高等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加強技術技能積累,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人才保障。

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與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強化地方政府統籌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落實高等職業院校辦學自主權,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實現形式;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等職業院校。
——堅持頂層設計與支持地方先行先試相結合。加強現代職業教育國家制度建設,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開展試點,積極探索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實現路徑和制度創新,完善現代職業教育的國家標準、國家機制和國家政策。
——堅持扶優扶強與提升整體保障水平相結合。支持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創新發展、職業院校骨幹專業特色發展,在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社會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健全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和質量保證機制,全面提高保障水平。
——堅持教學改革與提升院校治理能力相結合。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專業內涵建設,推進課程體系、教學模式改革;與人才培養和教師能力提升相結合開展套用技術研發;創新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育人機制;推動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完善治理結構,提升治理能力。

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建設,高等職業教育整體實力顯著增強,人才培養的結構更加合理、質量持續提高,服務中國製造2025的能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顯著提升,促使高等教育結構最佳化成效更加明顯,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日臻完善。
——體系結構更加合理。人才培養的層次、規模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匹配,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1420萬人,接受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生達到一定規模,以職業需求為導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取得階段成果。
——服務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大幅提升,高等職業院校的布局結構、專業設定與區域產業發展結合更加緊密;套用技術研發能力和社會服務水平大幅提高;與行業企業共同推進技術技能積累創新的機制初步形成;服務中國製造2025的能力顯著增強。
——可持續發展的機制更加完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全面建立;院校治理能力明顯改善;職普溝通更加便捷,升學渠道進一步暢通;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的政策更加健全;產教融合發展成效更加明顯;職業教育國家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職業教育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
——發展質量持續提升。以專業為載體的優質教育資源總量和覆蓋區域不斷擴大,支持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爭創國際先進水平的機制基本形成;多方參與、多元評價的質量保證機制更加完善;基於增強發展能力的東中西部合作機制更加成型;融人文素養、職業精神、職業技能為一體的育人文化初步形成;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國際影響持續擴大、國際話語權不斷增強。

任務舉措

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根據區域特點,以專業建設為重點,提升要素質量、創新發展形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總量和覆蓋面,提高區域高等職業教育的均衡程度和社會認可度。
1. 提升專業建設水平
加強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的專業建設,凝練專業方向、改善實訓條件、深化教學改革,整體提升專業發展水平。支持緊貼產業發展、校企深度合作、社會認可度高的骨幹專業建設。支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與技術先進、管理規範、社會責任感強的規模以上企業深度合作,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面向企業的創新需求,依託重點專業(群),校企共建研發機構。面向國家重點發展產業,提高專業的技術協同創新能力,促進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新興產業發展。探索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培養中國製造2025需要的不同層次人才。
2. 開展優質學校建設
堅持以示範建設引領發展,鼓勵支持地方建設一批辦學定位準確、專業特色鮮明、社會服務能力強、綜合辦學水平領先、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契合度高、行業優勢突出的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持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大幅提升技術創新服務能力、實質性擴大國際交流合作、培養傑出技術技能人才,增強專業教師和畢業生在行業企業的影響力,提升學校對產業發展的貢獻度,爭創國際先進水平。
3. 引進境外優質資源
加強與信譽良好的國際組織、跨國企業以及職業教育已開發國家開展交流與合作,探索中外合作辦學的新途徑、新模式。支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和引進國際先進成熟適用的職業標準、專業課程、教材體系和數位化教育資源;選擇類型相同、專業相近的國(境)外高水平院校聯合開發課程,共建專業、實驗室或實訓基地,建立教師交流、學生交換、學分互認等合作關係;申辦聘請外國專家(文教類)許可、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機構。
4.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圍繞提升專業教學能力和實踐動手能力,健全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專任教師的培養和繼續教育制度。推進高水平大學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探索“學歷教育+企業實訓”的培養辦法;完善以老帶新的青年教師培養機制;建立教師輪訓制度;專業教師每五年企業實踐時間累計不少於6個月。增強職業技術師範院校的職教教師培養能力。
加強以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為主,主要承擔專業課程教學和實踐教學任務的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支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按照有關規定自主聘請兼職教師,學校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統籌考慮經費安排;加強兼職教師的職業教育教學規律與教學方法培訓;支持兼職教師或合作企業牽頭教學研究項目、組織實施教學改革;把指導學生頂崗實習的企業技術人員納入兼職教師管理範圍。將企事業單位兼職教師任教情況作為個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兼職教師數按每學年授課160學時為1名教師計算。在有關民族地區加強雙語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5. 推進信息技術套用
順應“網際網路+”的發展趨勢,構建國家、省、學校三級數字教育資源共建共享體系。國家級資源主要面向專業布點多、學生數量大、行業企業需求迫切的專業領域;省級資源根據本地發展需要和職業教育基礎,與國家級資源錯位規劃建設;校級資源根據院校自身條件補充建設,突出校本特色。研製資源建設指南和監測評價體系,在保證公共服務基礎上鼓勵圍繞套用成效展開競爭。探索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資源可持續開發、套用、共享、交易服務模式和運作機制。
套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教學,促進泛在、移動、個性化學習方式的形成。在現場實習安排困難或危險性高的專業領域,開發替代性虛擬仿真實訓系統;針對教學中難以理解的複雜結構複雜運動等,開發仿真教學軟體。推廣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實時互動的遠程教學。
推進落實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相關標準;加快職業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設,消除信息孤島;將信息技術套用能力作為教師評聘考核的重要依據。辦好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大賽。
6. 完善高等職業教育結構
推進高等學校分類管理,系統構建專科、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體系。加快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改革步伐,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提升套用技術創新服務能力,拓展社區教育和終身學習服務;持續縮減本科高校舉辦的就業率(不含升學)低的專科高等職業教育規模,推動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引導一批獨立學院發展成為套用技術類型高校,重點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推動產學結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強化實踐能力培養;開展設立專科高等職業教育學位的可行性研究。
健全職業教育接續培養制度。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標準體系制定工作;協調各級職業教育的專業設定與目錄管理;系統設計接續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內容安排;從專業設定入手規範國中起點五年制高職辦學,強化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的主導作用;探索區別於學科型人才培養的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實現形式和培養模式。探索以學分轉換和學力補充為核心的職普互通機制。推進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
7. 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
鼓勵中央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行業部門、高等職業院校等,圍繞區域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牽頭組建職業教育集團,並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開展多元投入主體依法共建職業教育集團的改革試點,通過人員互聘、平台共享,探索建立基於產權制度和利益共享機制的集團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建立基於學分轉換的集團內部教學管理模式。支持有特色的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以輸出品牌、資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連鎖型職業教育集團。積極吸收科研院所及其他社會組織參與職業教育集團。鼓勵職業教育集團與跨國企業、境外教育機構等開展合作。
8.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科學規劃區域高等職業教育布局與發展。引導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集中力量辦好當地需要的特色優勢專業(群)。探索基於增強發展能力的東中西部合作機制,支持東中西部學校聯合辦學,鼓勵和支持東中部地區高等職業院校(或職教集團),通過託管、集團化辦學等形式,對口支援西部地區職業教育發展。支援革命老區、西藏及四省藏區、新疆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提升辦學基礎能力和人才培養水平。深入推進地市級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點。
增強院校辦學活力
尊重和激發基層首創精神,以外部體制創新、內部機制改革、院校功能拓展為抓手增強院校辦學活力,提高高等職業院校對市場的適應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
1. 推進分類考試招生
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辦法。根據不同生源特點和培養需要,規範實施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以高考為基礎的考試招生、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面向中職畢業生的技能考試招生、中高職貫通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研究制訂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進入高層次學校學習的辦法,拓寬和完善職業教育學生繼續學習通道。逐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適度提高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和本科高等學校,特別是套用技術類型本科高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
2. 建立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
推動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逐步實行學分制,推進與學分制相配套的課程開發和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學分為基本單位的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制度;開展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積累、認定,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習者終身學習成果檔案(包含各類學歷和非學歷教育),設立學分銀行;在堅持培養要求的基礎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成人高校、社區教育機構之間的學分轉移與認定。
3. 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鼓勵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改革。試點社會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參與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改革。鼓勵民間資金與公辦優質教育資源嫁接合作,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優質高等職業教育資源。鼓勵企業和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合作舉辦適用公辦學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徵的二級學院。鼓勵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在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股份合作制工作室。支持成立混合所有制高等職業院校聯盟。鼓勵行業企業辦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建立教師年金制度。支持營利性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探索建立股權激勵機制。
4. 鼓勵行業參與職業教育
健全與行業聯合召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的機制,聯合制定行業職業教育發展指導意見。支持行業根據發展需要舉辦高等職業教育,切實履行舉辦方責任。鼓勵和支持行業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高等職業院校的規劃與指導;扶持行業加強指導能力建設;以購買服務方式支持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在規定的領域範圍內自主開展工作,在指導專業和課程改革、協調師資隊伍建設、推進校企合作、開展教學評價等方面發揮作用。推動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就業形勢分析、專業預警定期發布制度。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5. 發揮企業辦學主體作用
支持企業發揮資源技術優勢舉辦高等職業院校,按照職業教育規律規範管理。鼓勵企業將職工教育培訓交由高等職業院校承擔,鼓勵企業與學校共建共管職工培訓中心。支持企業建設兼具生產與教學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規模以上企業設立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對接高等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支持地方各級政府在安排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制定支持政策、購買社會服務時,將企業舉辦的公辦性質高等職業院校與其他公辦院校同等對待。對企業因接收實習生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將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製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
6. 落實高等職業院校辦學自主權
按照中央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精神,構建政府、高校、社會新型關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督促地(市、州)政府進一步明確管理高等職業教育的職責與許可權,進一步明確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權利和義務,更好落實學校辦學主體地位。簡政放權,支持學校自主確定教學科研行政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和人員配備,支持高校面向社會依法依規自主公開招聘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類人員、自主選聘教職工、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放管結合,健全以章程為統領規範行使辦學自主權的制度體系;最佳化服務,履行好政府保基本的兜底責任和監管職責。
7. 支持民辦教育發展
創新民辦高等職業教育辦學模式,社會聲譽好、教學質量高、就業有保障的民辦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可由省級政府統籌、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內自主確定招生方案。落實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勵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穩步擴大優質民辦職業教育資源。以政府規劃、社會貢獻和辦學質量為依據,探索政府通過“以獎代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辦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辦法。
8. 服務社區教育和終身學習
專科高等職業院校要發揮場地、設施、師資、教學實訓設備、網路及教育資源優勢,向社區開放服務;面向社區成員開展與生活密切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以及民主法治、文明禮儀、保健養生、生態文明等方面的教育活動。開設養生保健、文化藝術、信息技術、家政服務、社會工作、醫療護理、園藝花卉、傳統工藝等專業的職業院校,應結合學校特色率先開展老年教育。與社區教育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為社區居民代表參與學校發展規劃和社區教育服務計畫提供平台,協調社區企事業單位為學生實習實訓提供條件,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學歷教育和非學歷培訓並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並重發展多樣化的職工繼續教育,為勞動者終身學習提供更多機會。以職業道德、職業發展、就業準備、創業指導等為主要內容開展就業創業教育,為普通教育學生提供職業發展輔導,為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就業質量服務。鼓勵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主動承接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組織的職業培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培訓。
加強技術技能積累
服務區域、產業發展和國家外交政策需要,緊密結合培養傑出人才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套用技術的傳承套用研發能力,提高培養人才的水平和技術服務的附加值。
1. 服務中國製造2025
根據區域發展規劃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最佳化院校布局和專業結構,將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建設成為區域內技術技能積累的重要資源集聚地。重點服務中國製造2025,主動適應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需要,圍繞強化工業基礎、提升產品質量、發展製造業相關的生產性服務業調整專業、培養人才。優先保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檔數控工具機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機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產業相關專業的布局與發展。加強現代服務業亟需人才培養,加快滿足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人才需求。
2. 支持優質產能“走出去”
配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助力優質產能走出去,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職業教育合作。主動發掘和服務“走出去”企業的需求,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技術技能人才和中國企業海外生產經營需要的本土人才。支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將國際先進工藝流程、產品標準、技術標準、服務標準、管理方法等引入教學內容;與積極拓展國際業務的大型企業聯合辦學,共建國際化人才培養基地;發揮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優勢,配合“走出去”企業面向當地員工開展技術技能培訓和學歷職業教育。
3. 深化校企合作發展
推動專科高等職業院校與當地企業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發展,鼓勵校企共建以現代學徒制培養為主的特色學院;以市場為導向多方共建套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對於師生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發明創造等成果,選擇自主創業的,按規定給予啟動資金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扶持;與企業合作轉化的,可按照法律規定在企業作價入股。支持學校與技藝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技藝傳承創新等活動。
4. 加強創新創業教育
將學生的創新意識培養和創新思維養成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按照高質量創新創業教育的需要調配師資、改革教法、完善實踐、因材施教,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集聚創新創業教育要素與資源,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建設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作為創業教育實踐平台;建立健全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舉辦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支持舉辦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畫等專題競賽。
探索將學生完成的創新實驗、論文發表、專利獲取、自主創業等成果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為有意願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畫,建立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並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5. 開展現代學徒制培養
支持地方和行業引導、扶持企業與高等職業院校聯合開展“現代學徒制”培養試點。校企共同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方案,試點學校主要負責理論課程教學、學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業主要負責選派工程技術人員(能工巧匠)承擔實踐教學任務、組織實習實訓;校企聯合保障學生權益、保證合理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學生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地方應允許符合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採用單獨考試招生的辦法從企業員工中招收符合本地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使學生兼具企業員工身份;國家亟需專業經教育部同意可進行跨省招生試點。完善技術兵種與專科高等職業院校聯合招收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組織方式和支持政策,支持技術兵種全程參與人才培養。
6.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扶持涉農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的發展和專業建設。提高涉農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為三農服務的能力,圍繞農業產業鏈和流通鏈培養培訓適應科技進步和農業產業化需要的學生和新型職業農民,創新招生就業、人才培養、農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社會服務等工作機制,推進農科教統籌、產學研合作;支持高等職業院校與涉農企業共建農業職業教育集團;構建覆蓋全國、服務完善的現代職業農民教育網路。推進城鄉區域合作,引導各地將項目、資金、設備、人才向涉農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傾斜,動員相關行業、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參與專業建設,特別加大對農業、水利、林業、糧食和供銷等涉農行業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
7. 促進文化傳承創新與傳播
深化文化藝術類職業教育改革,重點培養文化創意人才、基層文化人才,傳承創新民族文化與工藝。加強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等重點文化產業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依託職業教育體系,保護、傳承和創新民族傳統工藝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培養各民族文藝人才。支持高等職業院校加強民族文化和民間技藝相關專業的建設和人才培養。提升民族地區的高等職業院校支持當地特色優勢產業、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能力。
8. 擴大職業教育國際影響
廣泛參與國際職業教育合作與發展。加強與職業教育已開發國家的政策對話,探索對開發中國家開展職業教育援助的渠道和政策。積極參與職業教育國際標準與規則的研究制定,開發與之對應的專業標準和課程體系,擴大國際話語權、增強國家軟實力。提高高等職業院校專業教師的外語交流能力,鼓勵示範性和沿邊地區高等職業院校利用學校品牌和專業優勢吸引境外學生來華學習,並不斷擴大規模;支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到國(境)外辦學,為周邊國家培養熟悉中華傳統文化、當地經濟發展亟需的技術技能人才。推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國際化。
完善質量保障機制
落實各級政府責任,放管結合完善依法治校,逐步形成政府依法履職、院校自主保證、社會廣泛參與,教育內部保證與教育外部評價協調配套的現代職業教育質量保障機制。
1. 提高經費保障水平
落實生均撥款政策,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各地應引導激勵行政區域內各地市級政府(單位)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保證學校正常運轉、保障基本教學條件、提升內涵建設水平、支撐院校綜合改革。生均撥款制度應當覆蓋本地區所有獨立設定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舉辦高等職業院校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參照院校所在地公辦高等職業院校的生均撥款標準,建立完善所屬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2017年,本省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平均水平不低於12000元。學費收入優先保證學校基本教學方面的支出。
2. 完善院校治理結構
落實《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高等職業院校治理結構。完成高等職業院校章程制定、修訂工作。堅持和完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提升學校的資源整合、科學決策和戰略規劃能力,開展校長公開選拔聘任試點。推動高等職業院校設立有辦學相關方代表參加的理事會或董事會機構,發揮諮詢、協商、審議與監督作用。設立校級學術委員會,作為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發揮在專業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事項上的重要作用。結合實際需要,根據條件設立校級專業指導委員會,指導促進專業建設與教學改革。加強風險安全制度建設。
3. 完善質量年報制度
鞏固學校、省和國家三級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進一步提高年度質量報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讀性。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發布質量報告;支持第三方撰寫發布國家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強化對報告發布情況和撰寫質量的監督管理。穩步推進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管理系統的建設、部署與套用,逐步加強狀態數據在巨觀管理、行政決策、院校治理、教學改革、年度報告中的基礎性作用。
4. 建立診斷改進機制
以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為基礎,開展教學診斷和改進(以下簡稱診改)工作。加強分類指導,保證新建高等職業院校基本辦學質量,推動高等職業院校全面建立完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支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實現更高水平發展。教育部牽頭研製高等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改指導方案,針對高等職業院校不同發展階段特點確定診改重點,供地方和院校參照施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行政區域內高等職業院校診改工作,根據需要抽樣覆核診改工作質量;院校舉辦方協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診斷、切實改進。
支持對用人單位影響力大的行業組織開展專業層面的教學診改試點,以行業企業用人標準為依據,通過結果評價、結論排名、建議反饋的形式,倒逼職業院校的專業改革與建設,職業院校自願參加。專業診改方案由相關行業制訂、教育部認可後實施。
5. 改進高職教師管理
完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將師德表現、教學水平、套用技術研發成果與社會服務成效等作為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和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單獨評審。鼓勵高等職業院校制定和執行反映自身發展水平的“雙師型”教師標準(不低於2008年《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規定的標準)。根據職業教育特點、比照本科高等學校核定公辦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新增教師編制主要用於引進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教師。推動教師分類管理、分類評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崗聘用、競聘上崗;制訂體現高等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績效評價標準,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雙師型”教師適當傾斜。原則上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學期至少講授一門課程。
6. 加強相關理論研究
加強國家級、省級、市(地)級職業教育科研機構建設,加強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巨觀政策研究和熱點難點問題研究,開展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相關標準建設的理論研究。各地應統籌高等職業教育研究工作,加強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投入支持相關研究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建立專門教育研究機構,發揮學校人才、信息、資源聚集的優勢,引導廣大教師圍繞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踐教學、終身學習等方面開展教學研究。
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質量
加強以職業道德培養和職業素質養成為特點的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著力培養既掌握熟練技術,又堅守職業精神的技術技能人才。
1. 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在廣大師生中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大學生關心國家命運,自覺把個人理想與國家夢想、個人價值與國家發展結合起來。規範形勢與政策教育教學,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深入開展“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推進學雷鋒活動常態化。健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長效機制,創新網路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效,推進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扶持學生優秀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機構建設,全面推進《全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質量測評體系(試行)》。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2. 促進職業技能培養與職業精神養成相融合
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堅持知識學習、技能培養與品德修養相統一,將人文素養和職業素質教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加強文化藝術類課程建設,完善人格修養,培育學生誠實守信、崇尚科學、追求真理的思想觀念。貫徹落實《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充分發揮校園文化對職業精神養成的獨特作用,推進優秀產業文化進教育、企業文化進校園、職業文化進課堂,將生態環保、綠色節能、循環經濟等理念融入教育過程;利用學校博物館、校史館、圖書館、檔案館等,發揮學校歷史沿革、專業發展歷程、傑出人物事跡的文化育人作用。圍繞傳播職業精神組織第二課堂,弘揚以德為先、追求技藝、重視傳承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揮學生黨支部、共青團、學生會、學生社團的作用,與政府、行業、企業合作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傳遞正能量的實踐育人活動和校園文化活動。注重用優秀畢業生先進事跡教育引導在校學生。

保障措施

本計畫是今後一個時期高等職業教育戰線貫徹2014年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有關要求,深入推進改革發展的路線圖,各地必須高度重視,保證落實。

加強組織領導

教育部負責協調國務院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國家層面的政策、制度和標準,省級政府是實施行動計畫的責任主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規劃、巨觀管理作用,主動協調配合發展改革、財政、人社、農業、扶貧等有關部門,協調項目預算、保證任務落實。各地要發揮職業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作用,根據本行動計畫內容,結合實際制定好落實方案;按照國家財政體制改革要求,統籌各類教育培訓經費,保證落實方案的順利實施;推動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和體制改革試點先行先試,出台政策、配套條件,有效解決瓶頸問題。

強化管理督查

各地要逐級按照職能分工量化落實方案,逐級分解任務、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定時間表和任務書,實行項目管理;將落實方案執行情況列入省政府督查範圍,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作為督查對象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業務指導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相關工作的日常指導、檢查與跟蹤,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工作要求。行業部門要引導和督促相關行業企業制定和執行實施方案。鼓勵社會各界對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教育部將匯總整理各地申請承擔的任務及量化指標、統籌梳理各地自主申請的項目及建設方案予以發布,同時做好事中監督管理、事後檢查驗收工作;各地實際任務及項目的完成情況將作為中央財政改革績效獎補、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試驗區和“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布局和驗收的重要依據。

營造良好環境

鼓勵各地根據需要出台職業教育條例、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最佳化區域政策環境。堅持“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消除城鄉、行業、學校、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切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完善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制度,定期開展職業教育活動周宣傳教育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和各種新興媒體,廣泛宣傳高等職業教育方針政策、高等職業院校先進經驗和技術技能人才成果貢獻,引導全社會樹立重視職業教育的理念,促進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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