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文官

高等文官

民國時期,通過考試產生額特任官、簡任官、薦任官為高等文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文官
  • 時期:民國時期
  • 包括:特任官、簡任官、薦任官
  • 途徑:考試
  • 定位:早時期官員
高等考試,文官考試,考試制度,

高等考試

清王朝覆滅以後,中國的政治進入了所謂的民主共和時代,為了順應時代潮流,更是出於鞏固統治的需要,北洋政府積極向西方學習,竭力推行現代文官考試制度,制定並頒布了大量有關考試的法規法令和施行細則,並舉行過兩屆高等考試,但因北洋軍閩治下的北洋政府,只是一個名實不符、表里不一的軍閥式體制,以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隸屬於它的考試制度,也就必然徒有考試之名,而無任用之實,無法對國家行政管理產生任何影響。

文官考試

考試院為選拔文職官員,舉辦全國性的高等考試。錄取後到中央政治大學高等科學習,學校設在南京孝陵衛,,由政府各部委首長講課,為期三個月,畢業後按志原分派到各部門根據成績以委任、薦任錄用。

考試制度

高等文官考試是國民政府級別最高的一種文官考試。抗日戰爭時期,考試院在變通考試原則與考試方法,降低考試要求與錄取標準的同時,繼續推廣高等文官考試制度。戰時高等文官考試制度的變通,如考試種類增多、錄取比例提高、及格人數相應增加,順應了當時的需要,為各機關輸送了一定數量的中下級公務人員,成為政府選拔公務員的一個重要途徑。但由於戰時環境的影響,官僚體制下私人政治的衝擊,以及考試院雖有選拔人才的權力,而沒有真正任用人才的權力,致使部分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到各機關後,長期閒置而難獲任用,一定程度降低了抗日戰爭時期高等文官考試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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