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學校院系調整

高等師範學校院系調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高等師範學校及其系科設定的調整。1951年中國有高等師範學校 29 所,其中獨立設定的僅 17 所。學校分布和系科設定很不合理。1951 年 8 月,教育部召開第一次全國師範教育會議,確定高等師範學校調整和設定原則。(1)每一大行政區至少建一所健全的師範學校;各省和大城市原則上設一所健全的師範專科學校,如有條件,亦可設立師範學校。

(2)原有師範學院要整頓和鞏固,沒有文理各系科的要逐漸添設並充實設備。(3)原大學中的師範學院或教育學院,以獨立設定為原則,並增設文理系科。(4)以個別大學的文理學院為基礎,改組成獨立的師範學院。(5)師範學院教育系主要培養師範學校教育學、心理學等科目的教師。(6)改設 1 所~2 所有條件的學校為幼兒師範專科學校。1952 年下半年開始調整。至 1953 年 10 月,共獨立設定高等師範學校 31 所。高等師範學校的教育、英語、體育、政治等系科也作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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