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明(原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公證處公證員)

高玉明,男,原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公證處公證員。
高玉明於2010年年底至2012年6月,在辦理公證業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截留公證費402676元(其中,高玉明分得122127元)。2010年底,高玉明利用職務便利,將未上交財政的公證費140萬元用於投資,進行營利活動,獲得利息5.6萬元。
2018年3月,高玉明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沒收贓款和違法所得178127元。
河南省司法廳決定吊銷高玉明的公證員執業證書,收繳其公證員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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