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輔導員

高校輔導員

高校輔導員是在高校中的老師。1952年,國家提出要在高校設立政治輔導員; 1953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向當時的教育部提出試點請求(尤其是清華蔣南翔校長); 此後,不少高校建立了輔導員制度,主要做政治工作,是學生的“政治領路人”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輔導員
  • 外文名:counsellor
  • 定位: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
  • 設立時間:1952年
  • 作用:主要做政治工作
輔導員介紹,政策支持,

輔導員介紹

一、高校輔導員發展簡史介紹
1961年,黨中央廬山會議上出台專門檔案,提出在各高校設立專職輔導員,並得到實施;文化大革命期間,思想政治工作被“四人幫”利用,思想政治工作聲譽遭到破壞;1978年,國家教委出台檔案,在高校恢復輔導員制度,因原先文革前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包括輔導員)轉崗嚴重,於是以專業教師兼職為主擔任政治輔導員,輔導員工作不在僅僅停留在政治工作上,逐步向思想政治教育轉變。 1987年,也出台過改進和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檔案,政治輔導員工作定位依舊沒有變。 一直到九十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高校也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比如幫困工作、心理輔導、職業輔導等工作也成為了輔導員工作的一部分。 進入21世紀,黨和國家越發重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00年、04年分別出台檔案促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04年16號檔案,拓展了輔導員職能,“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問題”作為一項職能寫進了檔案(包括幫困、心理、就業、生涯規劃、人際關係等),並從很多方面為輔導員的出路和保障作出了努力。
二、高校輔導員工作隊伍定位(巨觀角色定位)
十六號檔案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是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組織保證。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主體是學校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哲學社會科學課教師,輔導員和班主任”。“輔導員、班主任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力量,輔導員按照黨委的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班主任負有在思想、學習和生活等方面指導學生的職責”。一般情況下,在上海地區輔導員職責包含了班主任的職責。
十六號檔案配套檔案《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出:“輔導員班主任是高等學校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等學校從事德育工作,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力量,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專職輔導員總體上按1:200的比例配備。”
由此可見,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幹”(78年以來)以外,當前輔導員工作隊伍定位有幾個新的地方:
1、 專職輔導員隊伍也屬於教師隊伍。
2、 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輔導員隊伍建設,形象稱為黨的“近衛軍”,這支隊伍有待在核心業務上對自身進行更好的具體定位。
三、高校輔導員角色定位(微觀角色定位)
經過初步研究,某高校校凝練輔導員核心業務,提升輔導員思想政治教育實效性,提高輔導員在輔導方面的專業技能,將輔導員業務定位為三大塊(思政教育、班級管理、諮詢服務):
1、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根據十六號檔案歸納如下 :
·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公民素質教育(民主法制、人文素養)
·學校規範教育(校規校紀律等)
·道德教育(《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為人民服務、團隊精神、民族精神)——班級和園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過程中的引導
·時事政治教育——學生時事政策報告會 ,形勢與政策課
·理想信念教育——與生涯規劃、就業指導相結合
2、 班級管理(管理)——學生自我管理外需要輔導員把握的事務
·隊伍管理(黨、團、班)——建議採取民主化管理,作好授權工作(主要由學生自我管理,避免淪為大班長),將工作重點放在培訓和設計激勵上。
·信息管理——學生各類個人信息匯總,為學生建立個人信息檔案庫,包括學籍信息、成績信息、道德信息、生理信息、心理信息、誠信信息、生涯規劃信息
·日常規範管理——主要靠寢室規範和班級規章來協調
·事務管理——簽字管理、學生權益保護、意外事故處理、貧困生、獎學金管理
3、 輔導諮詢(服務)——與導師、校醫院、心理、職業指導中心合作,在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缺乏統一標準體系情況下,主動溝通,從一年級就建立一定的職責體系,必要時交給他們處理。
·學習輔導——理解能力、成功學、時間管理輔導等
·生活輔導——保健、貧困生生活、心理、班級社團指導等
·生涯輔導——個人生涯規劃設計、就業指導等

政策支持

2004年,中共中央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以下簡稱16號檔案),提出要採取有力措施,著力建設一支高水平的輔導員、班主任隊伍。
2005年,為了貫徹落實16號檔案,教育部下發《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鼓勵和支持輔導員長期從事該項工作,向職業化、專家化方向發展。
2006年,教育部又簽發第24號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明確了輔導員的工作職責、聘任、培養等各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第十六條規定:高等學校應當鼓勵、支持輔導員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實踐和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的發展開展研究。
隨後教育部又制定《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培訓計畫》,提出到2010年培養和造就1000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一定國內影響的專家等目標。2013年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培訓規劃(2013-2017年)》(教黨〔2013〕9號),提出構建高校輔導員隊伍能力標準體系,推動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014年,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教思政[2014]2號)的通知,調整和完善高校輔導員培養培訓方案、工作職能設定、考評考核指標等,努力將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提升到新水平。
這一系列的檔案和法規,產生了兩個結果,一是各高校按教育部要求的1:200的老師和學生的比例迅速擴大專職輔導員的數量。二是針對新招聘和原有的輔導員進行大規模的培訓。
為了建設並穩定一支數量龐大的專家化的輔導員隊伍,各高校近幾年來紛紛提出各自的方式。
復旦大學1998年成立青年研究中心,鼓勵輔導員結合學生工作實踐進行科學研究,提出“創新型輔導員”的培養理念,該校《輔導員工作職責條例》中規定,專職輔導員每年至少撰寫1篇思想政治教育論文,兼職輔導員每2年至少撰寫1篇思想政治教育論文。
在鼓勵科研之外,從教育部到高校,組織各種理論培訓則成為培養輔導員的常規做法,在激發輔導員本身積極性方面,鼓勵科研並提供後續的發展方向顯然比培訓這種單向式培養模式更具效果,因為這直接和輔導員個人發展密切相關。在這方面,河北大學青年研究中心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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