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科技局

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負責市級科技型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登記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科技推廣和科技服務體系,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科技局
  • 類別:科技局
  • 地點:高安市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的戰略、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科技興市綜合協調和決策諮詢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
3、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和科技“三項費”。
5、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重點科技攻關、火炬、星火、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和技術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及重點科研基地等科技計畫的擬訂申報並組織實施。
6、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推廣工作,加強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歸口管理全市科技示範鄉(鎮)、星火基地、技術市場工作、專利工作、軟科學研究工作;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組織實施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計畫。
7、組織開展跨部門、跨行業科技攻關活動,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輸出、技術引進、吸引、消化與創新工作;管理科技外事工作。
8、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管理和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統計、科技保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導全市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9、管理全市科技信息,完善信息網路;組織科技情報調研、信息交流工作。
10、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分析和地震辦日常工作。
11、負責全市科技培訓和科普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各行業的科技進步。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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