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公安局

高安市公安局

高安市公安局是高安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賦有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刑事執法等行政職能。高安市公安局為高安市政府正科級單位,維護全市的治安管理和刑事執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公安局
  • 地點:高安市
  • 性質:私有
  • 職能:公安局
機構設定,辦事指南,地理位置,

機構設定

高安市公安局內設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科)、經偵大隊、治安大隊、刑警大隊(禁毒大隊)、巡警大隊、戶政科、法制科、指揮中心、通訊科(網路安全監察科)、辦公室(信息調研宣傳中心)、政工科(老乾辦)、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財務裝備科、保全公司、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交警大隊、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等20個科隊室;另設瑞州分局,筠陽分局、大城分局、八景分局、英崗嶺分局等5個公安分局和東方紅、蘭坊、黃沙、上湖、灰埠、相城、田南、建山、太陽、八景、峨嵋山、獨城、新街、大城、祥符、汪家、伍橋、龍潭、楊圩、村前、上游等22個行政派出所。正在規劃籌建市新世紀工業城公安分局。

辦事指南

事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辦理對象及 範圍:
辦理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3、公民需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時提供本人符合二代證標準的彩色相片圖像,換領證的帶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4、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申領臨時身份證的公民,應由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核驗居民戶口簿交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兩張,填寫《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後辦理。
申辦材料: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辦理程式: 1、採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
2、到派出所進行辦理“二代證”登記。
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地理位置

地址:高安市赤土板路33號
高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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