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周轉價

高價周轉件(High-value and vehiclematerials)是指價值高、使用壽命長的組合裝置,按照序號監控而且根據附屬檔案翻修手冊更換其零部件後可以恢復到可用條件者。例如輔助動力裝置、恆速裝置、燃油泵、計算機、慣性導航裝置、作動器等。民航企業應設定“高價周轉件”科目,以核算企業庫存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以及攤入運輸成本的高價周轉件的價值。並在其下設定“在庫高價周轉件”和“高價周轉件攤銷”兩個明細科目,按不同機型設定明細帳。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高價周轉件,借記“高價周轉件”科目,貸記“器材採購”、“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計畫成本核算的企業,應通過“器材成本差異”科目來調整實際成本與計畫成本的差異。為本單色飛機維修領用的高價周轉件,按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借記“高價周轉件一高價周轉件難銷”科目,貸記“高價周轉件一在庫高價周專件”科;機務維修部門退回已領未用的價周轉件,用紅字作與領用時相反的分錄。銷售給其他單位的高價周轉件,按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高價周轉件”科目,採用計畫成本核算的,同時應結轉器材成本差異。收回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入”科目。出租的高價周轉件,在備查簿登記,收回的租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攤銷高價周轉件價值時,借記“運輸成本”科目,貸記“高價周轉件一高價周轉件攤銷”科目,採用十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日常領用、發出高價周轉件均按計畫成本(攤銷部分)十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運輸成本”科目,貸記“器材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畫成本的差異用紅字沖銷)。採用實成本進行高價周轉件日常核算的企業,發出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對不同的價周轉件可採用不同的計價方法,一經確,不能隨意更改。企業庫存的高價周轉件定期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盤虧、毀損的高價周轉價,按實際成本(或估計價值)或計畫成本,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後,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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