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2017-2020)認定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奧運爭光計畫綱要》和《青少年體育十三五規劃》,實施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精品工程,根據《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認定辦法》(體青字[2014]75號)檔案精神,將在全國各級各類體校中開展“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2017-2020,以下簡稱“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2017-2020)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有關院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奧運爭光計畫綱要》和《青少年體育十三五規劃》,實施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精品工程,根據《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認定辦法》(體青字[2014]75號)檔案精神,將在全國各級各類體校中開展“國家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2017-2020,以下簡稱“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報方式
本周期採取網上申報的方式,自評、複評、統評均在網上完成,各單位可登入體育總局網站,在青少司專欄相關連結中點擊進入。
二、 認定程式
(一)體育總局依據里約奧運周期內各省(區、市)運動員取得的大賽成績與青少年運動員在訓規模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新周期“基地”名額分配表(見附屬檔案1)。
(二)各申報學校須於2016年9月23日前完成自評工作。
(三)各省級體育部門須依據名額分配表,於2016年10月14日前完成對本省(區、市)申報學校的複評工作,並將申報材料於10月21日前報體育總局青少司,逾期申報,不予受理。申報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本省(區、市)體育局複評工作報告。
2、本省(區、市)申報“基地”學校情況匯總表,並將申報學校進行排序(見附屬檔案2)。
(四)體育總局將於2016年11月至12月中旬開展統評工作,並於2016年12月底前公布本周期“基地”認定結果,並結合基地申報實際擇優命名一批“國家重點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
三、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地”認定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二)各省(區、市)體育局依據分配名額滿額申報,區縣級體校和單項體校大賽成績申報標準可適當放寬,同時將所屬申報學校進行排序,並在全省範圍內進行公示。
(三)各省(區、市)體育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總局二十四條具體措施細化辦法,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依據基地認定辦法,實事求是地開展本地區複評工作。
(四)總局在統評階段將對有爭議的體校進行重點檢查,對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體校,體育總局將視情況取消其“基地”申報資格,嚴重者將在全國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其所在省(區、市)所有體校申報資格。
國家體育總局青少年體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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