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固定術

骨折固定術

由於外傷等暴力因素,破壞了骨的連續性或完整性稱為外傷性骨折。其原因是直接暴力(受暴力直接打擊發生的骨折,如交通事故引起的骨折多屬此類);間接暴力(如從高處跌下,足先著地,引起的脊椎骨折);肌肉拉力(如驟然跪倒時,發生的髕骨骨折,投擲物體不當時引起的肱骨骨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骨折固定術
  • 外文名:Fracture fixation
  • 主要症狀:疼痛劇烈,尤在骨折處有明顯壓痛
  • 分類:閉合性骨折和開放性骨折
  • 目的:避免骨折斷端刺傷皮膚
分類,主要症狀,固定的目的,注意事項,固定材料,固定方法,

分類

骨折一般分為閉合性骨折和開放性骨折兩種類型。骨折處沒有皮膚或黏膜破裂,骨折斷端與外界不相通稱為閉合性骨折。骨折處有皮膚或黏膜破裂,與外界相通稱為開放性骨折。
根據骨折的程度又可分為:骨質完全斷裂稱為完全骨折,骨質未完全斷裂稱為不完全骨折。

主要症狀

1、疼痛劇烈,尤在骨折處有明顯壓痛。
2、腫脹。骨折斷端可刺傷周圍神經、血管、軟組織及骨髓腔內出血,造成局部血腫。
3、骨折局部畸形。造成受傷部位的形狀改變,如肢體短縮、成角、旋轉等。
4、骨摩擦音。骨折斷端互相磨擦所發生的聲音,但不要為了聽骨摩擦音而去反覆移動骨折斷端。
5、功能障礙。骨折後原有的運動功能受到影響甚至完全喪失。

固定的目的

避免骨折斷端刺傷皮膚、血管和神經。固定肢體使傷員安靜以減輕疼痛,便於運送,避免在搬運與運送中增加受傷者的痛苦。

注意事項

1、本著先救命後治傷的原則,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有大出血時,應先止血,再包紮,最後再固定骨折部位。
2、對於大腿、小腿和脊住骨折,應就地固定,不要隨便移動傷員。
3、骨折固定的目的,只是限制肢體活動,不要試圖整復。如患肢過度畸形不便固定時,可依傷肢長軸方向稍加牽引和矯正,然後進行固定。
4、對四肢骨折斷端固定時,先固定骨折上端,後固定骨折下端。若固定順序顛倒,可導致斷端再度錯位。
5、固定材料不能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棉花等柔軟物品墊好,尤其骨突出部和夾板兩頭更要墊好。
6、夾板要扶托整個傷肢,將骨幹的上、下兩個關節固定住。繃帶和三角巾不要直接綁在骨折處。
7、固定四肢時應露出指(趾),隨時觀察血循環,如有蒼白青紫、發冷、麻木等情況,立即鬆開重新固定。
8、肢體固定時,上肢屈肘,下肢伸直。
9、開放性骨折禁用水沖,不塗藥物,保持傷口清潔。外露的斷骨嚴禁送回傷口內,避免增加污染和刺傷血管、神經。
10、疼痛嚴重者,可服用止痛劑和鎮靜劑。固定後迅速送往醫院。

固定材料

夾板:制式木夾板最為妥善,有各種寬度和長度,以適合傷肢固定。現場沒有定型夾板時,也可利用傷員胸部、健肢或木棒、樹枝、竹桿等代替夾板,上肢可利用厚紙板、畫冊等。
敷料:有兩種,一種是作襯墊用的,如棉花、衣服、布;另一種是用來綁夾板的,如三角巾、繃帶、腰帶等。絕對禁止使用鐵絲之類東西。

固定方法

鎖骨骨折固定:
①無夾板固定:
先在兩腋下各墊上一塊棉墊,將三角巾摺疊成4橫指寬條帶,以橫“8”字形纏繞兩肩,使兩肩儘量往後張,胸往前挺,在背部交叉處打結固定。兩肘關節屈曲,兩腕在胸前交叉,再用一條三角巾,從上臂肱骨下端處繞過胸廊,兩端相遇時打結(圖1-48)。
②“T”這形夾板固定:
預先做好“T”形夾板(直板長50厘米,橫板長55厘米)。用“T”字形夾板貼於背後,在兩腋下與肩胛部位墊上棉墊,再將腰部扎牢,然後,固定兩肩部。
前臂骨折固定:
固定時,必須做到肘關節屈曲成直角,腕關節稍向背屈,掌心朝向胸部。
①夾板固定:
取兩塊長短適當的木板(由肘至手心),墊以柔軟襯物,將兩塊夾板分別放在前臂掌側與背側(只有一塊夾板時放在前臂背側),並在手心放棉花等柔軟物,讓傷員握住,使腕節稍向背屈,然後,上下兩端扎牢固定,再屈肘90度,用大懸臂帶吊起。
②衣襟、軀幹固定:
利用傷員身穿的上衣固定。將傷臂屈曲貼於胸前,把手放在第三、四鈕扣間的前衣襟內,再將傷側衣襟向外翻,反折上提,托起前臂衣襟角系帶,拉到健肢肩上,繞到傷肢肩前與上衣的衣襟打結。無帶時可在衣襟角剪一小孔,掛在第一、二鈕扣上,再用腰帶或三角巾經肘關節上方繞胸部一周打結固定。
肱骨骨折固定:
固定時,要達到肘關節屈成直角,肩關節不能移動。
①夾板固定法:
用木夾板兩塊置於上臂內、外側(如只有一塊夾板時則放在上臂外側),用繃帶或三角巾將上下兩端扎牢固定,肘關節屈曲90度,前臂用小懸臂帶吊起。
②軀幹固定法:
現場無夾板時,可用三角巾軀幹固定。三角巾折成約10-15公分寬(將三角巾疊成三折的寬頻,其中央要正對骨折處)的帶子,將上臂固定在軀幹上,屈肘90度,再用小懸臂帶將前臂懸吊胸前。
股骨(大腿)骨折固定:
①夾板固定:
傷員仰臥,傷腿伸直。用兩塊夾板放於大腿內、外側。外側由腋窩到足跟,內側由腹股溝到足跟(只有一塊夾板則放到外側),將健肢靠向傷肢,使兩下肢並列,兩腳對齊。關節及空隙部位加墊,用五至七條三角巾或布帶將骨折上下兩端先固定,然後分別在腋下,腰部及膝、踝關節等處扎牢固定。此外固定時,必須使腳掌與小腿呈垂直,用“8”字形包紮固定。同時,應脫去傷肢的鞋襪,以便隨時觀察血液循環。
②健肢固定:
無夾板時,可用三角巾、腰帶、布帶等把兩下肢固定在一起,兩膝和兩踝之間要墊上軟性物品(圖1-55)。
小腿骨折固定:
①夾板固定:
用兩塊由大腿中段到腳跟長的木板加墊後,放在小腿的內側和外側(只有一塊木板時,則放在外側),關節處墊置軟物後,用五條三角巾或布帶分段扎牢固定。首先固定小腿骨折的上下兩端,然後,依依固定大腿中部、膝關節、踝關節並使小腿與腳掌呈垂直,用“8”字形固定。
②健肢固定方法與股骨(大腿)骨折固定法相同。
肋骨骨折固定:
因肋骨長而細,很容易折斷,可採用寬頻固定法或多頭帶固定法進行固定。先在胸部骨折墊些棉花,在受傷者呼氣狀態下用寬繃事圍繞胸部緊緊地包紮起來,固定胸壁。用大懸臂帶扶托傷側上肢。
脊柱骨折固定法:
脊柱骨折後,不能輕易移動傷員,應依照他傷後的姿勢作固定。俯臥時,以“工”這方式將豎板緊貼脊柱,將兩橫板壓住豎板分別橫放於兩肩上和腰骶部,在脊柱的凹凸部加上軟物品,先固定兩肩並將三角巾的末端打結胸前。然後,再固定腰骶部。
傷員仰臥時,如不需搬動,可在腰下、膝下、足踝下及身旁放置軟墊固定身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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