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骨巨細胞瘤的病因目前還不清楚。瘤組織血供豐富,質軟而脆,似肉芽組織,有纖維機化區及出血區,按良性和惡性程度分為三度:一度:為良性,巨細胞很多,少有細胞分裂。二度:介於惡性或良性之間,間質細胞較多,巨細胞較一度為少。三度:為惡性,發生少,間質細胞多,細胞核大,形態如
肉瘤,細胞分裂多,巨細胞少而小,核數目也少,一、二度可轉化為三度。
臨床表現
骨巨細胞瘤的主要臨床表現為,病變範圍較大者,疼痛為酸痛或鈍痛,偶有劇痛及夜間痛,是促使患者就醫的主要原因。部分患者有局部腫脹,可能與骨性膨脹有關。病變穿破骨皮質侵入軟組織時,局部包塊明顯。患者常有壓痛及皮溫增高,皮溫增高是判斷術後復發的依據之一。活躍期腫瘤血運豐富,血管造影顯示瀰漫的血管網進入瘤內,類似惡性腫物的影像。毗鄰病變的關節活動受限。軀幹骨發生腫瘤,可產生相應的症狀,如骶前腫塊可壓迫骶叢神經,引起劇痛,壓迫直腸造成排便困難等。
檢查
骨巨細胞瘤的X線改變對本病的診斷提供了重要線索。主要表現為侵及骨骺的溶骨
性病灶,具有偏心性、膨脹性,邊緣無硬化,也無反應性新骨生成,病變部骨皮質變薄,呈肥皂泡樣改變。伴有病理性
骨折,系溶骨破壞所致,通常無移位。
診斷
骨巨細胞瘤的診斷要點為:
1.臨床上有關節疼痛,腫瘤接近關節腔時,出現腫脹、疼痛和功能障礙。
2.X線表現為病灶位於乾骺端,呈偏心性、溶骨性、膨脹性骨破壞,邊界清楚,有時呈皂泡樣改變,多有明顯包殼。
3.病理檢查發現腫瘤由稠密的、大小一致的單核細胞群組成,大量多核巨細胞分布於各部,基質中有梭性成纖維細胞樣和圓形組織細胞樣細胞分布。
鑑別診斷
治療
骨巨細胞瘤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套用切刮術加滅活處理,植入自體或異體松質骨或骨水泥。本病復發率高,對於復發者,應作切除或節段截除術或假體植入術。屬G1-2T1-2M0者,宜廣泛或根治切除。本病對化療無效。對手術困難者(如脊椎),可放療,放療後易發生
肉瘤變。
1.局部切除
骨巨細胞瘤切除後,若對功能影響不大,可完全切除,如腓骨上端、尺骨下端、橈骨上端、手骨、足骨等。
2.刮除加輔助治療
本療法既可降低腫瘤的復發率,又可保留肢體的功能。化學方法可套用酚溶液或無水乙醇塗抹刮除後的腫瘤空腔的內表面。細胞毒素物質可用於局部復發的表面。物理療法有冷凍或熱治療。用骨水泥填充腫瘤內切除所剩的空腔時,產生的熱量可預防復發,即骨水泥的致熱反應造成局部發熱,使殘存腫瘤組織壞死,卻不損傷正常組織,避免併發症出現。
3.切除或截肢
骨巨細胞瘤如為惡性,範圍較大,有軟組織浸潤或術後復發,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局部切除或截肢。有的切除腫瘤後,關節失去作用(如股骨頸),可考慮套用人工關節或關節融合術。
4.放射治療
骨巨細胞瘤在手術不易操作,或切除後對功能影響過大者(如椎體骨巨細胞瘤),可採用放射治療,有一定療效。少數病人放療後可發生惡變。經手術或放療的患者,應長期隨診,注意有無局部復發,惡性改變及肺部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