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官

驗屍官

驗屍官和法醫鑑定人負責領導法醫小組的工作。驗屍官通常負責審訊工作,無需醫學或法醫學技能。法醫鑑定人通常是訓練有素的法醫病理學家,具備豐富的法醫學經驗。對那些沒有法醫學經驗的驗屍官,通常會派一名法醫鑑定人擔任其副手。

世界上最早的驗屍官是中國秦代的“令史”。在秦代法醫鑑定制度有了很大的進步。秦律規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則上都要進行屍體檢驗,司法官如果違法不進行檢驗,將受到處罰。法醫鑑定由專人負責,在當時,對活體和屍體的檢驗鑑定,通常是由級別很低的官吏——即“令史”進行的。
秦代的《封診式》對法醫鑑定的方法、程式等有較為詳細的記載。
在人命案件中,鑑定檢驗的主要內容有屍體的位置、創傷的部位、數量、方向以及大小等。令史檢驗完成之後,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稱為“爰書”,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鑑定結論和現場勘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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