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市教育體育局

騰衝市教育體育局

騰衝市教育體育局是騰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中共騰衝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騰衝市教育體育局。中共騰衝市委教育體育工作委員會與騰衝市教育體育局合署辦公。

根據《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騰衝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保辦字〔2019〕10 號)和《中共騰衝市委、騰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騰衝市深化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騰發〔2019〕2 號)精神,騰衝市教育體育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教育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統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領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騰衝市教育體育局
  • 外文名:Tengchong Education and Sport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或擬定地方性教育體育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按照學校設定標準提出學校設定建議,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體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農村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負責組織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與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改革、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辦法,監測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體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體育援助和支持。
(七)指導除高校以外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體育工作。
(八)主管教師教育工作,組織全市各類學校教師開展繼續教育和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組織實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教育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擬定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計畫。承辦學校的設立、調整及其發展規模、學制、專業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和發展民辦教育。
(十)負責教育體育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按照管許可權,進行領導幹部人選的考察、推薦、任免。指導學校搞好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黨員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婦及統戰工作。
(十一)負責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負責國際、國內教育援助項目的立項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貧困生資助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和學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處置突發事件。
(十三)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社會體育團體指導和管理。
(十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管理體育競賽和業餘訓練工作,設定競技運動項目,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參加和舉辦全省性綜合運動會和單項體育賽事。
(十五)研究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七)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對外交流合作事務。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中共騰衝市委教育體育工委辦公室
負責市委教育體育工委的常務工作;負責市委教育體育工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負責市委教育體育工委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籌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抓好黨員發展、教育培訓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抓好黨員幹部培養選拔、黨員隊伍建設及黨員電化教育工作;負責黨員建卡、檔案管理、黨務統計工作;負責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抓好“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政治生日、談心談話等黨內基本制度的落實;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抓好“網際網路+黨建”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及工青婦和統戰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完成市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教育體育系統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各項規章制度情況;調查處理系統內工作人員違規違紀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作出處分決定;負責受理教育體育系統幹部職工在紀檢監察範圍內的檢舉、控告,保護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對教育體育系統紀檢監察對象違紀情況的調查處理;參與招生、考試、職稱評定及評先評優、幹部選拔、教師招聘、學校基建(維修)、各類招投標及大宗物品、教材、圖書採購等工作,履行監督職能;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和教育扶貧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負責起草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收發、綜合性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負責協調公共關係、處理來信來訪及維穩工作;負責機關財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後勤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職工的學習;履行黨組辦公室職責,負責落實教育體育局黨組安排的相關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局機關普法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股
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協助人事部門做好教育體育系統人員招聘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統籌教育體育行政幹部和校長培訓;負責辦理局機關、下屬單位的人事調動、離退休、教師改行、辭職、解聘、辭退審批、履職考核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領導人員和下屬單位領導培養、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教師和體育教練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評先選優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負責指導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師德師風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編制等報表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和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新課程改革;負責組織貫徹國家和省制定的基礎教育法規、政策、規定,結合實際,調查、研究、草擬我市基礎教育有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統籌協調學前、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擬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措施辦法;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普九”鞏固提高,負責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負責組織學校教育評估工作;負責擬定幼稚園、義務教育、高中學校的招生計畫(任務)和規範招生秩序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生、市級運動隊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劃指導高中發展及普及工作;負責中國小校章程建設和中國小規範辦學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體制改革、教學改革及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負責國防教育,指導中國小校開展禁毒和預防愛滋病教育;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組織實施學校德育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管理和指導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與法制教育,管理學校德育隊伍,抓好基地建設;檢查督促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貫徹落實;指導學生道德實踐活動和校園文化建設,開展學校德育理論研究;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負責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文明學校評選工作;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國語推廣、國語測評等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經費統計工作;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及管理的具體政策和規定,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有關財務檢查、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管理體育彩票公益金;提出各項教育體育專款的分配方案;負責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局機關資產管理;負責審核市本級教育體育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指導下屬單位經費預、決算和國有資產及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收費項目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非稅收入資金的管理;負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經費管理;指導學生資助及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規劃、指導、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研究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的報批;負責職業高中教育的招生入學工作;負責職業高中學歷學籍管理,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協調職教送教下鄉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協調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評估考核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校外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審批、諮詢、申報材料登記審核、設立評估、督導、年檢、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東西協作學生及資金管理;負責雨露計畫學生資金管理;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我市的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國中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自學考試等相關國家教育考試的報名組織、資格審查及考試組織實施﹔負責我市考試期間考紀考風維護,違紀事件查處﹔負責我市普通高校以及普通高中、中職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負責我市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畢業生辦證審核;負責我市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點、培訓機構的日常管理;負責各類招生考試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保密室與標準化考場建設、管理及維護;按規定領取、保管、分發和上交考試試卷;負責各類招生考試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保山市、?騰衝市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要求;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綜治維穩、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和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場館)編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開展演練;制定加強全市學校安全工作的措施辦法;協調處理教育體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和各類學校安全事故;督促下屬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主動協調政法、宣傳、應急、檢察、法院、交通、公安、衛健、市場監管、文化等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督促下屬單位限期整改;負責下屬單位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下屬單位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負責校車行政許可申報材料報送;負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及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教育體育督導辦公室(騰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檔案,指導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農村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負責對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查;組織協調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負責市級兼職督學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導人員培訓;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承擔騰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負責中國小校勞動教育、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擬定中國小體育教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單位的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運動隊文化教育工作;負責教練員和裁判員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等級運動員、裁判員的審批工作;負責體育比賽中賽風、賽紀督促檢查工作;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民體質監測;組織實施全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市學校體育、職工體育、農村體育、民族體育、傷殘人體育、老年人體育以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體育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組織協調及有關管理工作;指導業餘體校、體育項目學校、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負責業餘訓練的項目布局和體育後備人才隊伍的培養、輸送;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全市體育產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體育產業發展項目;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和體育標準化具體工作;指導體育產業基地的建設工作,參與體育產業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引導、培育競賽表演市場、健身娛樂市場、體育無形資產市場、體育旅遊市場等體育產業並進行管理;指導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並做好監督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及項目設定與布局,制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計畫和規程,抓好競賽和訓練工作;組團參加有關運動會和其他比賽,承辦一定規模賽事,協助有關部門組隊參加民眾體育比賽,會同有關部門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負責體育產業調查統計,指導體育彩票銷售工作;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工程建設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學校建設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市中國小的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校園規劃、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工作;落實中國小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組織定期開展校址、校舍安全排查,保障全市中國小校址、校舍安全;負責學校校舍建設的立項、申報、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建設的下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制定下屬單位總體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下屬單位危房改造工程,加強校園、校舍安全監測;編制年度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項目儲備,積極爭取上級項目支持,爭取社會各界援助建設;指導下屬單位基本建設程式辦理前期手續,完善工程建設的各項報建審批手續,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質量及施工安全監督指導;收集、整理、審查工程竣工資料,並及時督促審計、歸檔;做好各項報表上報及各項目日常工作;負責落實全市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承辦局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行政編制

第五條?騰衝市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22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局長1名(兼任黨組書記、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組長、市委教育體育工委書記),市委教育體育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局長4名,督查專員1名。股所級領導職數11名。
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騰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騰衝市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騰衝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騰衝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騰衝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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