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生法曾任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院長、餘杭市中醫院院長等職,因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工程建設中非法收受財物約19萬元,於2004年4月被立案偵查。其受賄行為涉及藥品試劑大樓、綜合大樓等工程項目,期間曾試圖退還12萬元贓款未果。經餘杭區檢察院調查並提起公訴,駱生法於2004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其早年出身普通農民家庭,曾獲杭州市抗“非典”先進個人稱號。截至2025年,擔任杭州邦爾骨科醫院董事。
基本介紹
- 職務: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
- 涉案金額:約19萬元
-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10年
- 出生背景:普通農民家庭
- 曾任職務:餘杭區第一人民醫院院長、餘杭市中醫院院長
- 現任職務:杭州邦爾骨科醫院董事(截至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