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鎮內設辦事機構

馬鞍鎮設內設辦事機構3個: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財政所牌子)、社會事務辦公室(掛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鎮內設辦事機構
  • 地點:馬鞍鎮
  • 數量:辦事機構3個
  • 職責:處理黨委、政府日常工作
  • 梳洗:政府部門
行政內設機構,下屬事業機構,

行政內設機構

馬鞍鎮設內設辦事機構3個: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財政所牌子)、社會事務辦公室(掛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牌子)。
1、黨政辦公室
處理黨委、政府日常工作、黨務(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統戰)工作;負責保密、文書檔案、人事和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人民武裝等日常工作;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動態、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民事糾紛調解、化解社會矛盾、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加強和鞏固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種應急機制,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指導村(社區)建設。 
2、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財政所牌子)
制定經濟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農林牧業產業化發展、鄉(鎮)工業、商貿流通業發展、村鎮建設規劃和組織、經濟統計等工作;負責農業綜合規劃、農業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利設施建設;組織並規劃鄉(鎮)以下道路建設;土地承包與流轉管理;負責農業防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水陸交通、退耕還林、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負責貫徹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落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編制和執行鄉(鎮)預算,鄉(鎮)財政性資金及財政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收取和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村組集體財務、資產的監督和管理,代理村級會計核算;管理鄉(鎮)、村級債權債務;負責農民負擔、企業負擔的監督管理,發放各項政策性補貼,監督各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基層政權和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
3、社會事務辦公室(掛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牌子)
負責村民自治、社區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等日常工作;做好優撫、扶貧、救災、救濟、低保、五保、老齡、醫療救助和殯葬、婚姻、區劃地名、民間組織管理及殘疾人工作;做好社會保障、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律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並落實目標任務和各項獎勵政策,檢查評估和實施人口計畫,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協調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的開展,推行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

下屬事業機構


馬鞍鎮設4個事業機構,即農業服務中心、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勞動保障所)、村建環衛服務中心、人口與計畫生育服務站。
1、農業服務中心
農業技術公益性服務:推廣農作物新品種及種植業新優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田間調查和防治指導;收集和上報農業生產動態信息;編髮農業技術資料;開展農民科技培訓;負責農業示範基地和科技示範戶的指導和服務,農村沼氣池建設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工作,農業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蔬菜等)生產技術指導工作。
水利水產公益性服務:宣傳國家水利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防汛抗旱預案,開展汛前檢查和汛期值班、旱情監測、防汛抗旱的災情評估上報和實施救災工作;開展農業灌溉服務,指導蓄水保水,組織渠系養護、維修和清淤工作,編制灌區配水方案,進行灌溉用水調度,協助政府處理水事糾紛,維護水事秩序;監督小微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小型水庫、塘堰、蓄水池、泵站和渠道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編制農田水利建設規劃,負責勘測、設計、施工管理等技術性指導和服務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農村人口飲水及集鎮供水工程規劃,搞好技術服務;開展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監測及綜合防治工作;推廣水產品新品種、新技術,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監測、漁業病害測報,水產苗種、魚藥、魚飼料等水產投入品和漁業船舶監督管理,水資源和水質的監測、管理工作,飲用水水源地的規劃和保護,河道的規劃、保護和利用;培訓農村水利技術人員;負責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
農業機械公益性服務:推廣農機新技術、新產品、新機具、新模式;負責機電提灌站的新建、維修改造的規劃設計和組織,鄉(鎮)以下道路建設(通村、通組、通戶田間機耕道)規劃設計、施工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常年管護辦法的制定和落實,農機安全監督、檢查和事故預防、報告及處理;組織農機進行抗災搶險及農機社會化服務;開展農機技術培訓;收集發布農機產業化服務信息,發放農機技術資料;培訓農機專業大戶,發展農機專合組織。
2、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勞動保障所)
文化宣傳公益性服務: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設定閱報欄;建立鄉(鎮)文化活動室,常年向民眾開放,利用活動陣地舉辦各類教育、培訓;組織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業餘民眾文藝隊伍開展面向民眾的文藝演出;配合縣(區)文化部門做好文化、新聞市場的日常巡查,發現違規經營及時上報;負責民族民間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傳保護;指導新建村文化活動室。
勞動保障公益性服務:開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諮詢工作,印發宣傳資料;辦理或協助辦理城鎮失業人員的失業登記,提供職業指導、就業崗位信息,開發社會就業公益性崗位,組織或推薦參加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等就業服務;開展再就業救助活動,幫助“4050”等救助對象實現再就業;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指導;協調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負責下崗失業人員申領《再就業優惠證》的審查核實;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辦理資格審查、項目初審等有關手續;負責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發放、資格認證、離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和待遇查詢,開展有益於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活動、待遇調整和喪葬費支取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統計、統計分析和上報、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信息庫建設;開展農村勞動力資源情況摸底調查,職業技能培訓服務;開展勞務輸出。
農村人才資源開發公益性服務:開展農村實用人才集中培訓;組織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和農村人才市場建設。
農村廣播公益性服務:編制廣播發展規劃;協助鄉(鎮)、村建立健全農村廣播網路;負責鄉(鎮)廣播值機、廣播的采、編、播工作,轉播各級廣播電台的廣播節目;向上級廣播電台采送鄉(鎮)重要稿件;負責村組廣播維護、人員培訓的指導。
3、村建環衛服務中心
開展文明新村建設的技術性服務;指導農村建房,開展產權、產籍登記申報工作;受縣(區)規劃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村鎮規劃,辦理工程項目選址、定點、勘察、設計、監理、繪製紅線圖及開工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等;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城鎮、市場等公共場所的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城鎮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經費籌集機制,確保場鎮公共衛生開支;管理和監督場鎮光亮工程;負責對城鎮街道、供水、供氣、排污等公用設施建設、改造、維修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和農業、工業生態園區、優美鄉(鎮)、生態村的創建工作;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及時上報,並實施應急預案。
4、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
開展查環、查孕、查病“三查”服務;開展孕前指導、孕後諮詢、術後諮詢;落實生育對象長效節育措施;按《常用計畫生育手術常規》開展節育手術、孕情監測、避孕藥具管理和發放;開展生殖保健、優生優育、避孕節育措施等知識的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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