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車

馬文車(1890~1961),愛國進步民主人士。號心竹。浙江東陽市馬宅人。曾長期擔任蔣介石的秘書工作,一度任甘肅省代主席,曾以武力收復潮 海關,失敗後思想上逐漸傾向國民黨左派。後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文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浙江東陽市馬宅
  • 出生日期:1890
  • 逝世日期:1961
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期間,追隨蔣介石期間,參與民主人士的愛國行動,武力收復潮 海關行動,相關作品,

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期間

宣統三年(1911)畢業於浙江兩級師範學堂理化科,清政府覆滅後,在浙江省臨時議會創辦《新浙江潮報》並任主筆。1913年赴上海參加孫中山發動的倒袁“二次革命”,失敗後留學日本,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法律系。

追隨蔣介石期間

1915年回國任黑龍江巡按使署參議,1917年回廣東,任廣東省立中學校長、省長公署視學,廣東教育委員會文書科長,。
1925年初入黃埔軍校,被蔣介石任命為辦公廳參謀,第一次東征,任黃埔軍校行營參議,繼任廣州衛戍總司令部秘書長。同年8月,第二次東征,任蔣介石指揮部秘書長兼軍法處長。
1925年10月,馬文車獲蔣介石推薦擔任潮海關監督兼汕頭交涉員,並於同年12月28日赴汕接替已調任閩海關監督的江屏藩,正式出任該職。 1926年1月19日以武力收復潮海關,但廣州國民政府當時正與北洋政府爭奪列強的外交承認,因此迫於列強壓力,於1926年2月6日將馬文車“申勒撤差”,由李仲公代理海關監督,馬文車只好空懷報國志,慷慨悲壯卸職。
馬文車從汕頭返回廣州後,改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秘書廳廳長。繼續被蔣介石重用為心腹高參,充當過蔣介石的智囊,在蔣介石的政治生涯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經過潮海關收復事件失敗的挫折,他在思想上逐漸傾向國民黨左派。在武力收復潮海關常關的同一年,即1926年,馬文車在“中山艦事件”中受命審訊共產黨員李之龍,他上書“先准保釋”,盡全力解救李之龍。
1926年,蔣介石出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率軍北伐,馬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秘書處長、少將秘書廳長、總司令部中將秘書長。
1927年國共決裂後,馬文車任蔣介石嫡系的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政治部主任,在秘密渠道一直與中國共產黨保持著密切的聯繫,輸送有力的情報。1927年4月,竭力營救被浙江省主席張靜江以共產黨嫌疑逮捕的褚輔成、沈鈞儒。同年8月,到日本、美國考察。1928年回國,奉命視察西北。
1931年任甘肅省政府委 員、代理主席兼教育廳長。1933年,在杭州開辦南華農場
抗日戰爭爆發後,浙江省主席黃紹竑聘其任省抗日自衛委員會委員。1939年,應李濟深電邀赴重慶,任軍事委員會戰地黨政委員會主任秘書、委員、秘書處長、機要組長。國民政府行政院賑濟委員會委員。

參與民主人士的愛國行動

1946年,受沈鈞儒之託,起草《中國人權保障委員會章程》,與宋慶齡、馮玉祥、邵力子一起被推為籌備委員。
1947年,回家鄉東陽競選國大代表。當選為行憲國民大會代表,次年春,出席第一屆國民大會,為主席團成員,率先發難,大鬧國大會議。要求徹底實現民主。12月,主持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浙江分會。建國後,歷任杭州市救濟分會副主委、民革中央團結委員、民革浙江省委常委、民革杭州市委副主委,浙江省人民代表、浙江省政協常委等。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分子,1979年改正。
1961年8月逝世。終年71歲。

武力收復潮 海關行動

1925年10月,馬文車獲蔣介石推薦擔任潮海關監督兼汕頭交涉員,並於同年12月28日赴汕接替已調任閩海關監督的江屏藩,正式出任該職。 馬文車上任伊始,正值中國爭取關稅自主權的特別關稅會議在北京舉行之際,在國內外輿論的壓力下,段祺瑞北洋政府和列強侵略者在會議上就中國的關稅主權及關稅稅率展開談判。迫於國內高漲的民族主義情緒和接踵的示威抗議行動,加之中國談判代表巧妙利用列強之間的利益矛盾,使該次會議出人意外地於1925年11月19日通過協定,列強承認中國享受關稅自主權,允許解除列強與中國間各項條約在關稅上的束縛,但海關的行政管理權和稅款收支權仍舊由列強掌控,而中國的自定稅則稅率可於1929年元旦生效。這些外部的有利條件讓一向具有民族氣節與愛國精神的馬文車倍受鼓舞,也深受啟發,並接連採取愛國行動。他上任第8天就致書日本駐汕頭領事內田五郎,對日輪“乾坤號”船員行兇殺人事件進行交涉,迫使日領事答應代表日本政府向國民政府和汕頭人民道歉,並嚴懲兇徒。之後又通過交涉,支持汕頭市政府從外國基督教會手中收回華英中學(今汕頭一中)的教育權。而在他上任第10天更是向東征軍總指揮秘密呈報,要求將潮海關汕頭總口50華里範圍內的常關、卡口從洋人手裡收回。主政粵東的周恩來得知後對此舉十分支持。馬文車的呈報很快就得到批准。1926年1月18日晚深夜,馬文車以海關監督身份召集部下緊急召開潮海關監督公署秘密會議,就收回潮海關50華里範圍內常關的行動進行周密策劃,對參與行動的武裝力量進行慎密部署,對行動成功後的機構設定和人員安排進行統籌配置。1926年1月19日上午8時,馬文車派出武裝人員護衛各名接管委員,帶馬文車諭令,分七路進發奔赴各卡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強行接管了庵埠、梅溪、潮後、澄海、水井、海門、炮台等7處卡口。由於馬文車籌劃部署周詳,且保密措施得力,加之洋關在潮汕地區作威作福已久,一向看不起中國政府任命的海關監督,根本未曾想到一個本不起眼的海關監督竟然敢於武力強行奪權,因而守備鬆弛,故馬文車的奪權行動進行得十分順利。在局面已告穩定後,直至當天下午4時,馬文車才發出正式公函向潮海關稅務司賀智蘭通報行動,並嚴正指出:“潮海關汕頭總口50華里內常關各口,本歸海關監督管理,《辛丑條約》所載實僅指通商口岸常關歸稅務司管理,並無50華里內各卡口在內,稅務司徇總稅務司之情,將50華里內常關各卡口改歸稅務司管理,實出條約之外,且各卡口積弊甚深,近日發現炮台司事王盛唐舞弊案,尤不能不收回整頓為由”。
當天稍後時分,馬文車還對外發出正式通電,通報武力收復潮海關常關的行動。馬文車不畏洋人威脅,毅然武力奪回潮海關常關的事件,開創了近代我國武力收回海關主權的先例,在海內外引起了極大的轟動和反響,全國各地無不歡欣雀躍。馬文車這一大長中國人民志氣的正義行動,同時也極大地衝擊著列強把持中國海關的關稅制度,嚴重威脅到外國侵略者在中國攫取的非法權益,引起了列強的高度關注。以英國為首的外國駐汕領事團及粵海關稅務司立即向廣州國民政府提出嚴重抗議,並進行武力威脅,施加了巨大的政治和軍事壓力。由於廣州國民政府當時正與北洋政府爭奪列強的外交承認,因此迫於列強壓力,於1926年2月6日將馬文車“申勒撤差”,由李仲公代理海關監督,另於3月20日以“馬文車未奉政府命令,收回50華里內常關分卡”為由,宣布潮海關收復主權行動無效。馬文車只好空懷報國志,慷慨悲壯卸職。

相關作品

著有《中山艦事件的內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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