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1:行政機關辦公室;;
  • 2:、政策法規股
  • 3:發展規劃股
  • 4:宣傳教育股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及職能,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及職能

一、機構設定
馬山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機關機構設定為7個股(室)。
;5、科學技術股;6、財務股;7、流動人口管理股。
二、職能
(一)行政機關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局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議案、政協提案;承辦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事宜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擬訂局機關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各股室、直屬單位組織的培訓;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規劃,並指導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表彰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規章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審理申請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複議的行政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發展規劃股
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編制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規範,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面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參與分析研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統計數據,提供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統計信息;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業務培訓。
(四)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宣傳、文化、新聞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國家公務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及教育培訓的內容設定、課程安排、教學計畫等;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培訓質量的檢查和評估工作;規範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工作;制定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理論研究和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聯繫人口學會工作。
(五)科學技術股
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負責承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的推廣使用;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聯繫計畫生育科技專家組工作;做好優生優育和愛滋病預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指導完成有關計畫生育的國際援助項目;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母嬰保健工作。
(六)財務股
編制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部門預算和決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基基建規劃;對上級補助地方與縣安排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藥具計畫的審核和經費管理;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會計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援助項目的物資管理;承辦各項基本建設的立項、投資報批、安排、撥款,並監督項目的實施。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投入體制和財務資產管理制度的改革,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產負責管理監督。
(七)流動人口管理股
擬定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制度規範;組織開展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體制、工作機制的調查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指導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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