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
馬修·桑頓1713年3月17日出生在愛爾蘭,他的家人在他三歲的時候移民到北美,首先在緬因州的維斯卡塞特定居,之後不久搬到麻薩諸塞州的伍斯特。桑頓成為一名醫生,並被任命為新罕布夏民兵部隊的外科醫生。

馬修·桑頓
1745年,馬修·桑頓醫生作為美軍新罕布夏州師的外科醫生,參加了對布雷頓角路易斯堡的遠征。遠征期間馬修·桑頓成為共濟會會員。
革命戰爭開始時,他在民兵中擔任上校軍銜;他受本寧·溫特沃斯總督(Gov. Benning Wentworth)殖民政府委任為治安法官;1775年,他被任命為新罕布夏殖民地代表大會的主席,安全委員會的成員,在皇家政府解散後起草了新罕布夏的政府計畫,這是與英國敵對狀態開始後通過的第一部州憲法。次年,在關於獨立的辯論結束後,他被選為代表新罕布夏參加在費城舉行的大陸會議成員,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

故居
在福吉谷的時候,弗里德里希·馮·斯圖本男爵授予了馬修·桑頓更高的共濟會級別,並且是《獨立宣言》簽署人中唯一一個通過古蘇格蘭授予儀式(the Ancient Accepted Scottish Rite)獲得32級共濟會會員的人,也是《獨立宣言》簽署人中已確認的8位共濟會會員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