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吉他

馬丁吉他

一個半世紀以來,MARTIN吉他公司一直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好的樂器公司。在傳統的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下,MARTIN吉他反映的是家族六個世代吉他製作的精湛工藝。

基本介紹

  • 品牌名稱:馬丁吉他
  • 所屬公司:MARTIN吉他公司
  • 創始人:Christian Fredrick Martin
  • 所屬國家:美國
  • 品牌類型:樂器
  • 優點:家族六個世代吉他製作的精湛工藝
發展歷程,型號設定,

發展歷程

馬丁公司的創始者 Christian Fredrick Martin,1796 年生於德國的易北河畔。父親是木匠。在當時,吉他還沒有被人們承認。其父因出售自製的手工吉它,得罪了當地的提琴製造商。(可能是當時的提琴製造者已形成了一個藝人階層,而作為木匠的大馬丁僅僅是平民的緣故。)於 1807 年,其父被勒令停業。
在掌握吉它製作的初步知識之後,小馬丁來到音樂之都維也納,成為製作小提琴及吉它的名匠──老約翰的入室弟子。(順便提一句,舒伯特很喜歡用老約翰製作的提琴。)在維也納結婚後,小馬丁回到故鄉,取得了正式的吉它製造的許可。為了擺脫干擾,後又移居到美國。因為最早的馬丁吉它上有“EST.1833”的字樣,所以人們普遍認為,他移居到美國的時間是 1833 年。
第二年(即 1834 年),在紐約哈得遜街 6 號,開辦了他的第一家吉它店。但紐約處於急劇的城市化進程中,為了尋求更穩定的生活環境,於 1839 年,經友人推薦,又移居到賓夕法尼亞州。他在這裡生產的吉它,由 John Cooper 執教的吉它教室替其銷售。這一時期的作品與老約翰的酷似,比如,類似與 Fender 的單排卷弦器,可調節琴頸角度的調節器。從 40 到 50 年代,馬丁主要致力於琴腔的內部設計。他在錶板內側添加了 X 型力木,這比以往的扇型設計更具強度。
在 X 型設計研究告一段落的 1856 年,一個姓 Gibson 的男孩在紐約出生了。當時的馬丁吉它已基本上定型了。完成了這些偉大成就的馬丁一世,於 1873 年,與世長辭,接任他的是外甥 C.F Martin Jr。因多病,馬丁二世也於 1888 年 83 歲時去世,他的兒子 Frenk.Henry.Martin 繼承了他們的遺願。而比馬丁一世晚大約 60 年之後的 1894 年,作為鞋店職員的 Gibson 才開始轉向樂器製作。
馬丁琴的型號,多是以羅馬字或數字來表示。1850 年生產的系列是用 3,2-1/2,2,1 這四種數字表示的。1854 年,琴的尺寸開始統一。增添了 0 以及更低的 5,4,3 型號,1877 年,才出現 00 型。直至不久前,我還認為 0 是與 D 對應的羅馬字 O,閱讀了相關的書籍後,才知道應是數字 0。
也許,在時間的敘述上有些反覆,但值得一提的是,1916 年的一項產品對今日的吉它產生了重大影響。當時,馬丁為紐約的一家琴行生產系列吉它,聽取琴行的亨利的建議,開始為歌手專門設計大琴體的吉它。因為琴體前所未有的大,所以以英國戰艦命名,被簡稱為 D 型。後生產出了以雲杉、紅木為琴身,12 品的 111,222,333型。但實際上,1931 年,公司才開始生產馬丁牌的 12 品琴,當時的 D-1 和 D-2 型即後來的 D-18 和 D-28 的前身。D 型幾乎已成為吉它的代名詞,琴身的形狀也成為了木吉它的標準。
在老的 D-28 型號中,有種被稱為“海林波”(譯音)的吉它通過特殊處理。琴身邊緣的內部經過專門的裝飾。46 年,“海林波”終止生產前後,D-28 中又出現力木形裝,里板加上中心線裝飾等變化,受到顧客們的歡迎。
以馬丁吉它為代表的老牌吉它,由於年代和式樣的差別,在價格方面有很大差異。馬丁吉它中,到 69 年為止,以巴西利亞玫瑰木為材料,型號在 28 以上的吉它,與 70 年之後,以印地安玫瑰木為材料的吉它,即使在相同的型號之間也存在著明顯差異。巴西--為了保護國內的木材加工業,命令禁止原木的出口。因此,原本依*巴西原木的馬丁公司不得不改用印地安玫瑰木。馬丁產品中,68 年再生產的 D-45 與生產到 69 年為止的 D-41 都是以巴西利亞玫瑰木為材料,但生產期很短,生產數量也極為有限(D-45 大約 230 把,D-41 大約 50 把)。到 69 年為止,停止生產的還有 D-35、D-28、D-21 等。
40 年代的 D-28 在戰後生產數量減少,並加之以式樣上的細小變更,現在,仍保留有各種樣式。42 年,使用被稱為“sloted diamond”的商標和後開放式卷弦器。44 年,由於使用高強度弦的人數增多,用現在的內部設計生產了 12 把班卓琴。45 年,商標變成圓形設計。46 年,演變成現在的樣子。
在多姿多彩的歷史發展過程中,MARTIN公司成功的適應了產品設計,推廣及製造方法的改進與變革。儘管經歷了許多變革,C.F.MARTIN從未改變對商品質量的最初承諾。

型號設定

過程是從 1856 年的 17,20,23 開始,至列印琴身號的 1898 年出現的五種型號(17,18,
21,28,40)。1890 年,琴橋也改進成以紅木和象牙為材料的長方形。進入 20 世紀後的 1904 年,試製成功可以說是完美設計的 45 型,1904 年,正式向外界推出 0-45,00-45。採用鋼弦的 1920 年,琴頸的材料由杉木改為紅木,為了增加強度,還摻入適當烏木。34 年,又試圖加入 T 形鐵(橫截面為 T 形)。全世界都陷於戰爭的恐慌中,馬丁在艱苦的環境下仍堅持著對鋼弦的研究。由於鋼弦的拉力強,對琴橋進行了改進,在原來長方形的基礎上,中部又作了加寬。並在此時,噴漆也最終定型下來。同年,應班卓琴演奏家貝利.維可多的請求,製作了第一把 14 品的吉它。為了適合班卓演奏者的習慣,琴頭是模仿班卓設計的,並比一般的吉它多出兩品。也是在同年,對 000 型重新設計,並於 33 年製成了 14 品的 OM(orchestral model)型。原 000 型的琴頸長度為 632.5mm,而改造後的 OM 型為 645.2mm。由於當時的生產數量很少,OM 現已成為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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