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深大律師

香港資深大律師(英語:Senior Counsel)是香港對經確認後的資深訟務律師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資深大律師
  • 外文名:Senior Counsel
  • 地區:香港
  • 簡介:對經確認後的資深訟務律師稱號
簡介,資深大律師,

簡介

訴訟律師累積十年經驗後有機會被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成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 S.C.),在香港的地位等同主權移交前的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 Q.C.)。所有在主權移交前已獲認許為御用大律師的香港大律師,在香港主權移交後全部自動獲得香港資深大律師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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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英國的御用大律師資格授予制度曾為不少法律界人士詬病,包括香港法律界泰斗大律師胡鴻烈及余叔韶等,因此在設立資深大律師制度時,其資格的認定曾掀起一陣討論。然此項委任絕非理所當然,首席法官會考慮其行內成就、貢獻、經驗等,絕非擁有年資便能順理成章獲得委任,而大多數資深大律師被委任時年資已超過10年。

資深大律師

至現時為止,大律師公會有一名名譽資深大律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人權學者陳文敏教授,他在2003年獲得名譽資深大律師的資格。
截至2011年5月資深大律師共只有85人(76男、9女)。而資深大律師會根據其執業年份列出排名,現時排首位的是身為泛民元老的民主黨創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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