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機動部隊

香港警察機動部隊

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縮寫:PTU),簡稱機動部隊,俗稱藍帽子,成立於1958年,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是準軍事化的防暴警察。主要責任為進行反罪惡巡邏、於大型活動中執行人群管理、維持內部保全、搜尋及拯救及災難支援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警察機動部隊
  • 外文名:Police Tactical Unit,PTU
  • 別名:藍帽子
  • 成立時間:1958年
  • 種類:準軍事化防暴警察
  • 總部:香港新界北區粉嶺蝴蝶山路1號
  • 主管部門:香港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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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警察訓練分遣隊成立
1956年,香港發生雙十暴動,短短兩天導致59人死亡,逾300人受傷。警察隊深感有需要提升防暴能力,遂撥款150萬港元,組織一個專門應付突發事件的部門。1958年2月,經過兩年的策劃,警察訓練分遣隊(亦有被譯作警察訓練營,英文Police Training Contingent,縮寫:PTC)於粉嶺軍營正式成立負責防暴、人群管制及重開被封鎖道路等的任務。 當時,駐港英軍委派了陸軍中尉L.F.C. Guyatt成為訓練分遣隊的訓練主任,並且委任其為總督察。被委任後,L.F.C. Guyatt將英國陸軍的防暴戰略加以改良,並且加入香港元素。由此訓練分遣隊的戰術及訓練內容源於英國軍隊,同時需要富有特色及代表性,警隊高層有見及此,警務處處長期後宣布訓練分遣隊為一支準軍事部隊
警察機動部隊執勤中警察機動部隊執勤中
改組為警察機動部隊
1968年,警察訓練分遣隊改變組織,並且更改名稱為警察機動部隊。警察機動部隊成為半軍事化部隊後,高層認為其制服有須改變,經警務處處長的同意下,於1969年,所有人員改戴藍色的貝雷帽、繫上束腳帶及穿上軍靴。由於形象深入民心,故部隊有藍帽子的俗稱。
從前,野外巡邏隊由警察機動部隊人員組成,人員會先被派駐邊界警區4個月,其中首3個月會駐守於文錦渡、沙頭角及落馬洲,其後一個月則出任快速應變部隊。合併措施推行後,野外巡邏隊不再從警察機動部隊調入,野外巡邏隊的組成已完成交由邊界警區負責調派。
編制擴充
1997年,由16名女性警務人員組織而成的V連畢業,成為首批全女性的警察機動部隊連。
2008年2月22日,時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行動處)古樹鴻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為一對銅像主持揭幕儀式,為慶祝成立50周年紀念所舉辦的一連串紀念活動揭開序幕。同年11月,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舉行畢業操暨大會操。2009年,警察機動部隊增加每年受訓的連數,由現時每年4連增加至每年6連,以大幅度增強警力。

組織

總部

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設於警察機動部隊基地,位於香港新界北區粉嶺蝴蝶山路1號,由一名總警司出任主管(兼任校長),負責警察機動部隊各大隊及特別任務連的訓練事務,並且定期檢討有關於內部保全及人群管理的策略、武器和裝備等。其歷史、傳統及全面現代化的訓練制度,使到其為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優秀的警察訓練機構。
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由一名總警司擔任校長,由一名高級警司擔任副校長。
警察機動部隊戒備中警察機動部隊戒備中
行政組,由一名高級行政主任領導。
  • 總務室
  • 物料供應室
訓練組,由一名警司擔任主管。
  • 支援小組,由一名總督察領導。行政,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支援,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視聽教材,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 訓練小組,第一訓練隊,由一名總督察領導;第二訓練隊,由一名總督察領導;靶場及武器訓練,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體能訓練及課程制訂,由一名督察領導。
特警隊

結構

警察機動部隊長期駐守有1,344名常規人員,由不同軍裝部門輪流抽調168名人員,組織成為一連、即一大隊。人員經過訓練及通過考核後,就進入為期16個月的執勤(包括訓練時間在內)時期。及後大隊就會解散,部分人員可能會被列進梯隊,作為新大隊的後援部隊。隨後新大隊就成立,如此不斷循環,運作靈活性高,確保警務處內全體人員均接受過半軍事化訓練。此外,即使人員曾經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因應情況,日後亦有機會再次被抽調至總部,接受更新過的訓練,確保警察力量不斷提升。此種制度確保香港若果發生大型事故時,可以隨時召集到大量富有經驗的半軍事化前線人員參與行動。
警察機動部隊部署中警察機動部隊部署中
  • 警察機動部隊(成立時有兩隊)共有至少12連,包括新界南總區(A連)、西九龍總區(B連)、新界北總區(C連)、東九龍總區(D連)、香港島總區(E連)5個陸上總區共5隊及訓練及後備大隊(F連、G連、H連、X連、Y連及Z連)等等。常規連隊通常只是指向5個陸上總區、3連訓練/後備大隊,即共8隊。
  • 每連(共168名人員)由一名警司指揮,由一名總督察協助管理,由一名警署警長負責連內的行政及補給事務,一名警長負責連內所有的行動及內部事務管理。每連下轄4排(每排有41名人員),每排分作4個橫排。當中每排由兩名督察或者高級督察指揮一名警署警長、8名警長和30名警員。

訓練

人員於香港警察學院畢業後,在所屬警區駐守滿1年多後,都會被派進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通過為期3個月的半軍事化內部保全訓練,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全方位訓練人員於處理暴動及危機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壓點控制法(即遇抗控制技巧)、防暴操(穿著防暴裝備、排陣及防暴等)、直升機運送人員的行動訓練(由政府飛行服務隊提供支援,解釋乘坐直升機的安全守則,訓練人員於全副武裝的情況快速乘搭直升機,及懸浮跳:在直升機不能夠降落地面的情形下安全跳出直升機倉著陸;等)、射擊訓練(不同槍械的使用、於不同距離射擊及戰術訓練等)、尋找掩護及埋伏點、接近可疑車輛及人士、反非法入境者行動(高空巡邏及山嶺搜捕等)、人群管理(解釋一般公眾秩序和人群控制的技巧,相關法例程式及指引的正確運用等)及凶暴性人群控制(運用不同戰術以達到控制人群的目標,訓練人員有效率地驅散暴徒及拘捕目標人物等)等等。此外,警員升級後,或者其他職級人員升級後,均需要進入警察機動部隊基地接受不同程度及內容的訓練,歷時4周,然後才參加其後為期3個月的半軍事化內部保全訓練。

培訓

戰術及行動醫學課程
戰術及行動醫學課程(英文:Tactical Medicine Course)為由醫療支援隊與醫院管理局合作舉辦的課程,為期半年,專門為到警察機動部隊及特種警察部隊(包括機場特警組要員保護組等等)設計。課程導師由醫療支援組人員出任,醫院管理局人員則出任客席講師,及對課程提供專業意見。課程共有12個單元,每個單元為期一至兩日,每個月教授兩個單元。課程內容涵蓋多個專業範疇,包括創傷醫療、緊急輔助醫療、意外處理及核生化事故等的處理。訓練地點分別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及急症室,以及救護車隨車等。人員如果成功通過考核,將會獲得由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和香港中文大學意外及急救醫學教授聯名簽署的證書,成為合資格的警察行動醫療員(英文:Police Tactical Medic)。
警察輔助醫療急救課程
警察輔助醫療急救課程(英文:Police Paramedic Training Programme,縮寫:PPTP)於1995年起正式開始教授,是由香港警務處醫院管理局合作舉辦的專業化急救及醫療訓練課程,用以專門訓練部分香港警務處部門的警務人員,人員接受訓練後會成為警察輔助醫療急救人員(英文:Police Paramedic Cadre,縮寫:PPC);所獲得的資格,相等於一名擁有二級緊急輔助醫療資格的香港消防處救護人員。課程由香港警務處顧問編排,為全球獨一無二的戰術及行動的醫療課程。為期10日的密集式訓練(包括到醫院實習)內容包括:氣道及呼吸的處理、中心靜脈導管、靜脈注射及輸液法、創傷處理、縫針技巧、高級心臟支援術、分流和災難應對、細菌、化學污染、輻射、核生化及恐怖攻擊處理等等。通過基本的訓練後,人員將會被派往醫院急症室實習。為求掌握高水平的急救技巧,人員亦必須持續地復修有關的訓練課程。
重大事故指揮訓練課程
重大事故指揮訓練課程於2010年開始舉辦,為培訓督察級至警司級人員,以加強人員的評估及策劃能力,提升人員在重大事故中作出有效的初步應變,包括與其他機構的合作等等。

影視題材

電影

PTU》(2003年)
《PTU女警之絕處逢生》(2003年)
PTU女警之偶然陷阱》(2005年)
《機動部隊系列》(2009年)
《機動部隊之同袍》
《機動部隊之絕路》
《機動部隊之夥伴》

電視劇

學警出更》(2007年)
《PTU機動部隊》(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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