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童軍

香港童軍是香港中國小學生的民眾組織。1909 年,有非正式的童軍單位進行活動。1913 年正式向當時的英國童子軍總會(現為童軍總會)倫敦總部註冊, 成為英國童軍總會海外分會之一。1977 年 4 月,香港分會被接納為世界童軍會議的第 111 名成員,正名為香港童軍總會。定有童軍誓詞、童軍規律,規定各類童軍均須遵守。

活動多樣,以大型露營活動最具特色。總部規定:6 歲~8歲者為小童軍,8歲~12歲者為幼童軍,12歲~16歲者為童軍,16 歲~20歲者為深資童軍,19歲~25歲者為羅浮童軍。至 1984年 12月,有成員 4.6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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